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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流年艾黄劲爆的舞蹈结束,之前西施靠洗衣服赚来的2,000万票差,最后一个也全都消失了,甚至还被对手反超了足足500万票。
同时这个票数差距还在不断的扩大,除非刘旭本人也拿着钢管跳一曲,否则怎么看都赢不了了。
“天王小弟弟,到你了哦!”一曲舞罢,额头上流淌着滴滴汗水的刘艾黄笑眯眯的对刘旭说道。在她看来,此时的刘旭一定是被自己的表演震惊到了,同时也被自己反超的票差给吓到了,现在的刘旭一定是手足无措的,不知道该如何办是好。
“好的!”果然,刘旭整个人也都待在原地,直到刘艾黄叫了他一句,他才像一只小兔子一样的跳了一下,这才反映了过来,果然是被吓到了。
其实刘旭刚才不是吓到了,而是货真价实的沉迷到了刘艾黄的舞蹈里面。
有一说一,穿着紧身皮衣跳钢管·舞这个点子简直不要太赞了,而当这一切真的发生在眼前的时候,带来的视觉冲击也过于震撼。
在刘艾黄那极品身材的衬托下,尤其显得格外令人沉迷,刘旭差点就被迷得出不来了。
“回去后一定要让文姬也整一套!”刘旭在心中嘀咕了一下,然后发现全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自己的身上,显然都是想要看自己打算表演什么节目。
“抱歉,我有些走神了!”刘旭连忙说了声抱歉,然后拿着话筒道“我本人不像流年艾黄姐姐,拥有这么强悍的舞蹈技能,我个人除了会写点东西之外,就什么也不会了”
“恰好我在写越女剑的时候,心中略微有些感触,又想到了越女剑之后数百年发生的种种故事,心中一片感慨。恰好有1500多年前的诗仙李白作诗一首,非常符合现在的情景,不如写下来与诸位一同品评一番!”
“什么?这个刘旭居然打算写诗!”刘旭的这番话也彻底震惊了全场,也包括那些场外的观众们。
这个世界的诗歌可没有地球上那么多年的积累,在他们看来诗歌只是一种不入流的,一些喜欢自称为诗人的家伙,用来自娱自乐的东西。
诗歌这玩意儿既不能当作小说来映照角色,又不能当饭吃,更无法给人带来什么精神上的震撼,这玩意有什么用处?
不过就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罢了。
结果现在居然有人想要在如此重要的一个舞台上写诗,还要把自己的诗分享给大家?
离谱他妈都没有这么离谱好嘛?
很多观众严重怀疑,这是元始天王是已经被对手的舞蹈给跳麻了,所以干脆放弃反抗,直接摆烂,省得到时候梳的更加难看。
唯独只有坐在观众席一角的汪润,无比惊喜的看着刘旭,她是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个场合居然能够听到作者的新作。
她也是全场唯一一个真正期待听到这首诗的人,期待着整个脸蛋都通红了。
不管观众们怎么看,只要比赛规则上没有禁止作者表演诗歌,那刘旭就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写一首诗送给大家。
于是刘旭双手一挥,一张古色古香的八仙桌就被映照了出来。
与之一同映照的还有笔墨纸砚等等写诗需要的工具,而这一套工具也立刻吸引了观众们的目光,尤其是当他们看到刘旭提起手中的毛笔,而那个毛笔的头居然跟人的手指一样粗细的时候,观众们纷纷感到不可思议,这种细细碎碎的毛发,也能用来写字?
紧接着,在几乎所有观众还没有想明白毛笔该怎么用的时候,就看到刘旭挥毫蘸墨,在桌上的一刀宣纸上面,一气呵成的写出了一首多达上百字的诗歌出来。
“来,麻烦元始天王先生给我们展示一下您的字!”在主持人的要求下,有两位美女工作人员,分别轻轻的拖住这幅字的两边,同时摄影机给特写镜头,让整首诗映入观众的眼帘。
不过观众们第一时间感到震撼的却不是这首诗的内容,而是纸上的毛笔字。
作为一位历史爱好者,刘旭对于书法也是有着一定的掌握的,所以说根本没有达到书法大家的水平,但是在长期跟帖练字的情况下,写出一首像模像样的毛笔字,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同时,因为刘旭喜欢清清楚楚的感觉,所以他练字只练正楷,因为正楷字是写的最清楚,同时也最具有规范美学的字体,同时也是最容易被观众欣赏的的字体。
而这个世界,可从来没有正楷字体这种东西,整个世界的文字印刷体,基本上就是黑体,直来直去,几乎没有什么艺术上的美感。
而且刘旭还尤其偏爱四大字体中的柳体,这是最为方正,也最具有阵列美感的字体。
所以当郑恺的毛笔字第1次出现在观众眼前的时候,所有人都本能的被这一笔“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的字体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他们第一次发现,人类居然还可以将字写得这么漂亮,或者说他们第1次发现,原来文字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黑体,而是还能够写出其他让人美的热泪盈眶的字体出来的。
于是乎,当这幅
字被展示出来之后,全场一片鸦雀无声,不管是电视机前还是现场的观众,都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一手毛笔字,看的刘旭都有些奇怪。
自己不就是写了一首楷体字而已,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影响?
这里就不得不要特意点明一下这个世界的文化发展了,因为在大断代之后的人类,先是丢失了大断代之前所有的信息,之后他们开始寻找前人的遗迹,然后就找到了电脑。
在发现了电脑的神奇效果之后,这玩意儿几乎立刻推广到了全球。
而一手漂亮的字体,是需要人类在大量的时间中大量的书写,才能够逐渐涌现出来的东西。
结果这个世界的人类一开始就直接用电脑了,所有的东西都能够直接用打印机打印,也就根本没有了手写文字的需求,大家都习惯的直接在电脑上用黑体字来输入。
结果就是这300年来,所有人都没有考虑过,原来文字可以不仅仅只写成黑体的模样,而是能够有其他更加优美的字体。
因为完全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也就根本没有人去试着用手写出更加精美的字体。
而当他们看到刘旭亲手书写的这首古诗的时候,被正楷字所带来的震撼,自然也就无法抑制了。
要知道,在华夏的古代,在那个书法极为盛行的,几乎是个官员就能够写出一笔好字的年代。
一笔好的书法,依然能够震撼当时所有的高级官员,有人甚至能够依靠一手好字直接做到宰相的地步,由此可见书法对于人的感官震撼,究竟有多么的强大了。
而当这样一个感官震撼,第1次出现在这个没有书法的世界的时候,一切自然也就更加疯狂了。
至于这首诗究竟写了什么,在观众们的眼中,似乎也没有那么重要。
直到刘旭本来觉得现场氛围有些尴尬,开口念出这首诗的第1句道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但流年艾黄劲爆的舞蹈结束,之前西施靠洗衣服赚来的2,000万票差,最后一个也全都消失了,甚至还被对手反超了足足500万票。
同时这个票数差距还在不断的扩大,除非刘旭本人也拿着钢管跳一曲,否则怎么看都赢不了了。
“天王小弟弟,到你了哦!”一曲舞罢,额头上流淌着滴滴汗水的刘艾黄笑眯眯的对刘旭说道。在她看来,此时的刘旭一定是被自己的表演震惊到了,同时也被自己反超的票差给吓到了,现在的刘旭一定是手足无措的,不知道该如何办是好。
“好的!”果然,刘旭整个人也都待在原地,直到刘艾黄叫了他一句,他才像一只小兔子一样的跳了一下,这才反映了过来,果然是被吓到了。
其实刘旭刚才不是吓到了,而是货真价实的沉迷到了刘艾黄的舞蹈里面。
有一说一,穿着紧身皮衣跳钢管·舞这个点子简直不要太赞了,而当这一切真的发生在眼前的时候,带来的视觉冲击也过于震撼。
在刘艾黄那极品身材的衬托下,尤其显得格外令人沉迷,刘旭差点就被迷得出不来了。
“回去后一定要让文姬也整一套!”刘旭在心中嘀咕了一下,然后发现全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自己的身上,显然都是想要看自己打算表演什么节目。
“抱歉,我有些走神了!”刘旭连忙说了声抱歉,然后拿着话筒道“我本人不像流年艾黄姐姐,拥有这么强悍的舞蹈技能,我个人除了会写点东西之外,就什么也不会了”
“恰好我在写越女剑的时候,心中略微有些感触,又想到了越女剑之后数百年发生的种种故事,心中一片感慨。恰好有1500多年前的诗仙李白作诗一首,非常符合现在的情景,不如写下来与诸位一同品评一番!”
“什么?这个刘旭居然打算写诗!”刘旭的这番话也彻底震惊了全场,也包括那些场外的观众们。
这个世界的诗歌可没有地球上那么多年的积累,在他们看来诗歌只是一种不入流的,一些喜欢自称为诗人的家伙,用来自娱自乐的东西。
诗歌这玩意儿既不能当作小说来映照角色,又不能当饭吃,更无法给人带来什么精神上的震撼,这玩意有什么用处?
不过就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罢了。
结果现在居然有人想要在如此重要的一个舞台上写诗,还要把自己的诗分享给大家?
离谱他妈都没有这么离谱好嘛?
很多观众严重怀疑,这是元始天王是已经被对手的舞蹈给跳麻了,所以干脆放弃反抗,直接摆烂,省得到时候梳的更加难看。
唯独只有坐在观众席一角的汪润,无比惊喜的看着刘旭,她是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个场合居然能够听到作者的新作。
她也是全场唯一一个真正期待听到这首诗的人,期待着整个脸蛋都通红了。
不管观众们怎么看,只要比赛规则上没有禁止作者表演诗歌,那刘旭就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写一首诗送给大家。
于是刘旭双手一挥,一张古色古香的八仙桌就被映照了出来。
与之一同映照的还有笔墨纸砚等等写诗需要的工具,而这一套工具也立刻吸引了观众们的目光,尤其是当他们看到刘旭提起手中的毛笔,而那个毛笔的头居然跟人的手指一样粗细的时候,观众们纷纷感到不可思议,这种细细碎碎的毛发,也能用来写字?
紧接着,在几乎所有观众还没有想明白毛笔该怎么用的时候,就看到刘旭挥毫蘸墨,在桌上的一刀宣纸上面,一气呵成的写出了一首多达上百字的诗歌出来。
“来,麻烦元始天王先生给我们展示一下您的字!”在主持人的要求下,有两位美女工作人员,分别轻轻的拖住这幅字的两边,同时摄影机给特写镜头,让整首诗映入观众的眼帘。
不过观众们第一时间感到震撼的却不是这首诗的内容,而是纸上的毛笔字。
作为一位历史爱好者,刘旭对于书法也是有着一定的掌握的,所以说根本没有达到书法大家的水平,但是在长期跟帖练字的情况下,写出一首像模像样的毛笔字,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同时,因为刘旭喜欢清清楚楚的感觉,所以他练字只练正楷,因为正楷字是写的最清楚,同时也最具有规范美学的字体,同时也是最容易被观众欣赏的的字体。
而这个世界,可从来没有正楷字体这种东西,整个世界的文字印刷体,基本上就是黑体,直来直去,几乎没有什么艺术上的美感。
而且刘旭还尤其偏爱四大字体中的柳体,这是最为方正,也最具有阵列美感的字体。
所以当郑恺的毛笔字第1次出现在观众眼前的时候,所有人都本能的被这一笔“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的字体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他们第一次发现,人类居然还可以将字写得这么漂亮,或者说他们第1次发现,原来文字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黑体,而是还能够写出其他让人美的热泪盈眶的字体出来的。
于是乎,当这幅
字被展示出来之后,全场一片鸦雀无声,不管是电视机前还是现场的观众,都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一手毛笔字,看的刘旭都有些奇怪。
自己不就是写了一首楷体字而已,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影响?
这里就不得不要特意点明一下这个世界的文化发展了,因为在大断代之后的人类,先是丢失了大断代之前所有的信息,之后他们开始寻找前人的遗迹,然后就找到了电脑。
在发现了电脑的神奇效果之后,这玩意儿几乎立刻推广到了全球。
而一手漂亮的字体,是需要人类在大量的时间中大量的书写,才能够逐渐涌现出来的东西。
结果这个世界的人类一开始就直接用电脑了,所有的东西都能够直接用打印机打印,也就根本没有了手写文字的需求,大家都习惯的直接在电脑上用黑体字来输入。
结果就是这300年来,所有人都没有考虑过,原来文字可以不仅仅只写成黑体的模样,而是能够有其他更加优美的字体。
因为完全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也就根本没有人去试着用手写出更加精美的字体。
而当他们看到刘旭亲手书写的这首古诗的时候,被正楷字所带来的震撼,自然也就无法抑制了。
要知道,在华夏的古代,在那个书法极为盛行的,几乎是个官员就能够写出一笔好字的年代。
一笔好的书法,依然能够震撼当时所有的高级官员,有人甚至能够依靠一手好字直接做到宰相的地步,由此可见书法对于人的感官震撼,究竟有多么的强大了。
而当这样一个感官震撼,第1次出现在这个没有书法的世界的时候,一切自然也就更加疯狂了。
至于这首诗究竟写了什么,在观众们的眼中,似乎也没有那么重要。
直到刘旭本来觉得现场氛围有些尴尬,开口念出这首诗的第1句道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