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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都进小学了。
    托龙依的福,这几年他陆陆续续从她口中听到一些当年的辛秘,也已径猜出是什么东西让他们家人无法团聚了。
    那种有关长生不老的神秘力量,弄得好是宝,出一个差错,可能就后患无穷了。
    十年前,很明显大家都走岔了路,所以才会搞到今天这种局面。既然已经知道出错,那条岔路就该被截断,可惜周问添和他父母都没能了结这件事,那就由他动手吧!让掌握了另一层力量的他来为这场闹剧写下终章。
    他紧握起拳头,没有人注意到,他的腿在剧烈抖动,那原本被判断不会再发生的事情竟然发生了。
    “绝对不会。”保镖赶紧退走,内心却是忐忑不安,要不要告诉老爷子少爷的命令呢?不说,事发后老爷子非找他算帐不可。
    说了,悄悄吐句实话,别以为这位少爷瘫痪在床就看轻他,他气势之强、手段之厉害,丝毫不逊于老爷子,可能还更胜几筹呢!真惹到他,保证教人生不如死。
    这年头做人下属也真是可怜,两个主人,谁也得罪不得,唉!为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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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顶楼,太阳很大,但因为风太强了,反而让人感觉下到阳光的热度,有的只是风的冷意。
    狂风中,两台轮椅上坐着的两个人互相对望。
    杜皓天已经十年没见过周问添了,回想当年,两方关系还好的时候,他还常常跟在周问添身后,周爷爷长、周爷爷短地问着他各式各样的问题。
    曾经,周问添还把他抱在膝盖上,用轮椅载着他在研究所里逛来逛去,诉说他那堪称奇迹的生平,以及一生最大的梦想。
    那时候,杜皓天真的很佩服周问添,暗自下定决心,长大后也要进春芳集团旗下的生技研究所,为周问添效命。
    只是世事难料,再好的感情也抵不过现实。言语上的爷孙如今已成了仇人。
    十年的岁月让年轻人成长,迎让老人更显衰微。
    杜皓天看着周问添,枯瘦如柴的身子,脸部、颈项、双手布满老人斑,眼睛已经浑浊,再也没有过去的气势了。
    时光啊!这是世界上最可怕、也是最伟大的东西。
    “周爷爷。”他轻叹口气。“这是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随即,他双手扶着轮椅,吃力、又带着些微痛苦地站了起来。
    周问添灰黄的眼蓦然睁大。“你……怎么可能……我研究那么久都没有成功……”
    “脐带血。”杜皓天抖着腿,辛苦地走了两步,将一只皮箱扔到周问添脚边。然后,他又像力气用尽般,往后一仰,堪堪坐入身后的轮椅。
    周问添抖颤着双手,正想拾起皮箱。
    “慢着。”被周问添绑架的龙依出现了。她一个箭步冲过去截走皮箱,奔到杜皓天身边。“你被老家伙骗了,他的春芳集团因为牵扯上恶劣的人体实验,已经完蛋,你父母也被我送回朱家,他现在只剩一个架子,根本没什么好怕的。”
    “我知道。你的本事我还不清楚吗?哪里有这么容易被绑架?他会使出这招,一定是已经山穷水尽了,才会试着想唬我。说不定他还打着主意想绑架我,要胁我父母再为他卖命呢!”杜皓天说。
    “你都晓得了,还来自投罗网?”龙依不解。“你知不知道,我一路上来解决了多少埋伏,足足四十一处,每一个都可以让你死上一百遍的。”
    “我不来,怎么把这一段恩怨做个了解呢?”杜皓天指着她手里的皮箱。“把它给周问添吧!”
    “这是什么东西?”
    “我这几年研究脐带血的心得。”
    “你……这么重要的东西,你要给他?”
    “龙依,科学就像两面刃,怎么选择,就靠个人的良心去判断。有时候有些事情,在某些人眼里是对的,但在其他人眼中,那又是错的。但其实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谁又能真正说得清呢!就像我和周问添,我们一样的伤势,我选择从脐带血这条路去治疗,周问添却走向复制这条路。其实我们最终的目标都是可以量产人体器官、改善人类基因、延长人类的寿命。从最根本来看,我们两个其实是一样的,但我们却得到了完全不同的结局,为什么?”
    “你起码不做人体实验这种天理不容的坏事。”
    “难道拿动物做实验就不残忍吗?”杜皓天摇摇头。“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是生命。我和他没有不同。真要说差异,大概只有一点,我运气好,有个有权有势的家族做背景,不必像他一样,凡事得一个人打拚。我生长于和平的年代,而他的岁月却被战争给搅乱了。今日的科技比起三十年前,差异何止千里,所以我幸运地成功了,我又可以站起来了,但他却仍困在那张小小的轮椅里,本来只单纯地渴望着能重新站起来,但随着时光流逝,身体逐渐老迈衰弱,他需要被治疗的地方越来越多,而他却还在摸索,找不出脱困的方法。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互相交流?”
    龙依痛苦地按住太阳岤。“我不了解你们这些科学疯子。不过既然你想把研究资料给他,那就给吧!”她纤手一送,皮箱稳稳地飞进了周问添的怀里。“现在没事啦,我们可以走了吧?”
    杜皓天没有再看周问添一眼,对他而言,那只皮箱已经将他与过去三十年的恩怨彻底划一个段落。自此而后,他算是重生了,他不想只看着过去,现在和未来比那些更重要。
    周问添紧抱着怀里的皮箱,直到杜皓天与龙依的身影完全消失后,他迫不及待打开皮箱,看那里头可以让他重新站起来的秘密,或许还能找到令他再活久一点的要诀呢!
    他认真而仔细地一页一页翻看着。
    杜皓天给的资料非常完整,根本就是他多年来,每日每时的实验报告和结论。
    杜皓天没有说错,他们渴求的目标是一样的,但有一点他误解了。
    “哈哈哈……”周问添仰头大笑,两行泪随着笑声不停滑下。他和杜皓天只有一点不同,杜皓天不执着,勇于求新求变,舍弃复制技术、从干细胞入手,找出了让受损的神经再生的方法。而他却困于催生药剂中整整十年,找不到出口。
    是因为年轻人脑子活,老年人太固执吗?
    不是的。不过是因为他太迷恋手中的权势,绝对的权力腐蚀人心,不知打何时起,他已经骄傲到认为全世界都得绕着自己转动,他制定了规则,所有人都得遵循。
    所以十年前,当他发现自己可能掌握了利用成年者的细胞、复制出一个个体,并且在短时间内催生“他”成长到一定年龄的方法时,他已自比为神。
    他不再仅满足于站起来了,他不顾一切地复制自己,渴望得到年轻完美的躯体。如果成功,他会是世界上第一个永生不死的人。因为只要他的意志留存着,身体不好,随时可以换,就像换衣服一样,只是衣服好做,人体却哪里有如此容易催生成功,最后,他只不过是催生出一堆又一堆的怪物。
    他错了,他不是神。这宇宙中真正的至尊是天地的法则,不是他,周问添。
    如果他不那么贪心就好了,早知道……一念之差,满盘皆输啊!
    就在西元两千零五年的六月,一代华侨奇人周问添合眼长逝,一生的成功,却受不了一次失败的打击,心痛而亡,而他过去的罪孽也随着他的死去尽数消亡了。
    台北喜来登饭店,也就是之前的来来香格里拉大饭店。
    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地方,却是物非、人也非了。
    感叹时光的流逝,杜皓天和龙依再度住进了这间饭店。
    客房的摆设已经完全不同,但奇异地,他们入住的心情却同十年前那般兴奋,同样要了牛肉面和啤酒,这牵起了他们一生情缘的东西,已成他们最爱的食物之一。
    两人对坐,吃着面、喝着酒。
    他看她,岁月涤去了天真,益发妩媚娇艳起来。
    她瞧他,再也不是昔日年轻气盛的大少爷,已经蜕变成成熟的大男人了。
    四只眼睛就这么对看着,红霞渐渐飞上两张脸。
    是因为面太烫,还是酒精醉人?
    都不是的,不过是因为情太浓,教人情不自禁。
    他的目光火热得像要将她吞吃入腹。
    她不自在地挪了挪身子,轻咳一声道“什么时候可以站的?”
    “一个多月前。”他辛苦地移动双脚,来到她旁边。“本来想在中秋节给你一个惊喜的,哪知道你却没来。”
    “那时候我正忙着送你父母回去呢!”她伸出手想扶他,又怕伤了他的男性自尊。“周问添大概是老糊涂了,近几年来越来越过分,终于连fbi、cia也盯上他。年初的时候,春芳集团就已经呈现半崩毁状态了,我本来想联合fbi和cia一起整垮周问添,却发现他们的搜捕对象从周问添到底下的核心成员一个不漏,而你父母的名字也在里面。我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从美国的机密档案中清除你父母留下的痕迹,好带着他们回台湾,所以延迟了些时间。谁知道我才回到朱家,就听说你接到一封信上来台北了,吓了我一大跳。”
    “跟我猜测的八九不离十。”想不到,这回他竟主动扶住她的手,藉她的力,两人一起坐在沙发上。他掏出周问添送上来的照片给她瞧。“这相片一看就知道是假的,我认识的龙依,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露出这样颓丧无助的表情的。”
    “那你还来?”
    “这些混帐事总要有个了断嘛!”他笑嘻嘻地握住她的手。“这样我们才好步向新生啊!”
    她打了个寒颤。“你笑得好噁心。”
    “我在跟你求婚耶!”她的反应真是j伤人。他瞪眼。
    “求婚就求婚,说什么步向新生?”
    “我这个人比较害羞,太直的话说不出口,不行吗?”
    有人求婚这么恶霸的吗?她皱皱鼻子。“可我还想多做几年夜逃屋的工作。”
    “我又不阻止你做嗳做的事。不过是公证一下。就算你让我安心,好不?”
    “可是……”她觉得压力好大呢!“能不能再缓几年?”
    “那是要多久?总不能等到我头发都白了吧?”
    “你的头发早白啦!”现在才知道他家遗传少年白,难怪一开始她见到他爸妈满头白发,还以为他们年纪多大了咧!
    “那你还要我等?”他捧起她的脸,细碎的吻印上她娇颜。“好啦!反正我又不想约束你,结了婚,你照样可以到处跑,我保证就跟现在一样,如何?”
    她沉默不语。
    他双手探进她的衣服里。“何况我们的孩子都这么大了,一直不结婚,也不是办法,是不?”
    “嗯?”她酡红着粉颊,扭动身子。“你这样……好卑鄙!”
    “那你就答应嘛!”他卸下她的衣服吻她,另一边,大掌探向她大腿根部。
    “唔!”她细细地娇喘。“够了,答应你就是了,你快停手啦!”
    “为什么要停?我等了你这么久,这回才不叫你跑了咧!”
    “你说什么?”她拚命扭着身子,摆脱他的手。“你有力气吗?别事后又来怨我。”
    “喂!”他狠狠吻了她一把。“你这话很伤人心耶!”
    “事实嘛!上次……你身体不舒服,我在上头,你气得吼了我一顿,别说你不记得?”这事她可是不敢忘呢!“你亲口说的,不气我没保护好你,却又发那么大火,我想了很久,也只有一个可能。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个……因为都是由我主动,伤了你的男性自尊,所以你生气。”
    “那你就躲了我七年?”
    “不然呢?谁教你的男性自尊那么古怪?”
    “喂!”他吐血啊!“我吃饱撑着,去气那个啊?我那时真正恼的是,你两年来不闻不问,非得外公使计才肯回来……”吼,受不了了。他用力压下她,使劲地吻,不放过她身体的任何一处。
    “唔……呃……皓天……”她惊喘,为闯进体内的手指而张大了眼睛。
    “不要叫,快点帮忙。我的腿还使不上力,没办法抱你上床去。”其实闺房中的乐趣哪这么多禁忌,他还巴不得她在他面前越开放越好呢!当然啦!出了房门,他的大男人面子就很要紧了。
    她媚眼一瞇“何必上床?”既然他百无禁忌,她便不拘礼喽!
    推着他一起翻下沙发,底下的长毛地毯就是最好的一方有情天地。
    后记
    结束了。
    【夜逃屋】这个系列,几乎全是在医院里完成的。
    今年从年初二开始,老三那对宝贝双胞胎就因为一杯布丁奶茶,上吐下泻,一起进了医院。
    小的好了没多久,咱们老二又因为泌尿道感染,高烧进院。
    老二都还没出院,跟着咱们家奶奶又进去了,是肝癌。
    感觉今年从春节以来,就一直往医院跑,没停过。
    有时候真觉得自己很倒楣,别人家的人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咱们家从初二就灾难不断。
    好累,好烦,看到什么东西都很讨厌。
    偶尔,躺在医院的看护床上会忍不住想,自己是不是被灾星缠上了?
    可讽刺的是,今年以来,我不管是去洗头、上超市、就连出门买个便当,那个卖便当的阿桑都会捉着我的手说“小姐,看你红光满面,今年一定鸿运当头,要不然就是红鸾星动了。”
    拿着集点券去明佳关柜台换礼券时,跟那柜台小姐聊了两句,明明只是第一次见面,不过谢谢她辛苦数点券,道了声感激,也说我正在走大运。
    我忍不住苦笑,家里都快办丧事了,又哪儿来的大运?
    她居然说要帮我测字。
    当下写了个“林”字给她。
    她算了一下,直说我真的走大运,今年一定会嫁。
    感激大家给我鼓励,也许只是路上偶遇,但大家的一句话,确实让我自开春以来跑医院跑到身心俱疲的困乏获得很大的纡解。
    也许正是因为有这些或熟悉、或陌生的人的鼓励,所以尽管我很讨厌这样跟医院牵扯不清的生活,但这三个故事却写得异常地顺畅,几乎本本都是提前一个月交稿。
    这算不算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
    我也不知道。
    但医院确实是一个可以让人思考很多事情的地方。
    就像在慈济,真的很感谢那些义工们的辛苦奉献,每天都会来慰问生病的病患,解释医院的规则、指引医院迷宫也似的道路方向、在大厅弹弹琴,让往来匆忙辛苦的患者或陪伴亲属得喘一口气。
    我家奶奶是个很传统的人,生平唯一遵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可怜老妈连生四个女儿,就此被列入天下第一不孝媳。
    奶奶要老爸干脆再娶小的,总要生个男丁出来。
    老爸给她一句话多子饿死爸(用台语念)。
    从此老爸成了天下第一不孝子。
    说实话,咱们家跟奶奶的感情真的不好,或者该说很差。
    谁喜欢成天被念一堆女儿要死,没一个能继承香火的?
    不过奶奶总是奶奶,她都癌末了,也不能将她丢在医院里不管,还是要去照顾。
    奶奶喜欢对着来来往往的义卫、病患、看护抱怨,说儿子、媳妇、孙女有多么不孝,可怜她一个孤单老人受尽欺凌。
    终于有一天,两个义工看不过去,跑去质问我们老三,为什么对奶奶这样不孝,就不怕报应吗?
    义工是好心,但这种生不出儿子的事,到底要如何去论对错?
    奶奶住乡下,老家那边最重传承,奶奶一在那边哭诉,左邻右舍,就连那些村长、干事,个个都当我们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人,每次回老家都得回一堆白眼。
    咱们家住市区,跟朋友一聊起来,个个都说那是老糊涂的观念,台湾女性都被这些错误的观念给坑害了。
    义工来质问那件事初发生,家里个个义愤难平,要找义工说个清楚。
    既在慈济做义工,当明佛理,一言既出,可以成好事,亦可能铸大错,岂不知口业为何?
    但反复思量,身处在不同的年代,身受不同的教育,观念不同本是理所当然,谁又能保证自己绝对是正确的,而别人一定是错的?
    奶奶一生住乡下,她的祖辈父母就是这样教育她,女孩子是赔钱货,只有男儿可以传香火。
    这样近八十年的熏陶下来,她认死理,又有何错?
    我们不信男儿一定好,就算有儿,岂知百年之后,他一定会按时三节银宝蜡烛香供奉?即便子孙真天天拜、日日祭,已死之人,确有魂灵去享用吗?倘若有魂灵,除非一直处于地狱,如果投胎了,又要那些祭祀做什么?
    男儿、女儿一样好,这是我们的想法,却悖离了祖辈的观念,真是对吗?
    如果我们对,为何台湾社会要求传承的观念依然时有所闻?妇人生下出儿子,也只有下堂一途可走。
    如果香火观念是错,它是因何流传了千百年而不坠?
    一句话,我不知道对与错。而正因为这个不知,我只有在婚前更理智仔细地去思量,是否要踏入婚姻一途。不过至今我的结论是——no
    就像我不懂,明明我疲累、困乏得想拍桌子骂人了,居然还有人说我正走大运。
    也许大运就走在工作这上头吧?起码今年以来,我稿子写得很顺,当然,我不知道大家是否看得开心?最近常常觉得自己老了,不太了解现在年轻人的想法。举个例子老妹的学妹二十出头,去年上门拜访,直接穿着鞋子就进门,我脸先黑一半。因为家里有小孩,成天在地板上玩耍,所以我每天都拖地的。你这样直接踩,我心痛啊!
    但还是强颜欢笑送上饮料,她直言,只喝爱维养矿泉水,其他杂牌的一律拒绝。我脸全黑。
    她也爽快,直说人生在世不过百年,当求活得痛快,何必处处委曲求全?后来上餐桌,一碗饭只剩最后一口,问她为何不直接吃完,她说八分饱最健康,过则伤身;剩下那一口当然丢掉。她活得很自在,也坦言,可以接受她、理解她的就为友,否则再见拜拜。
    我想她没错,可我不爽。下回再见,也不必招呼,就当不认识吧!
    偶与友人谈起,他说现在的年轻人很多都是这样的,毕竟这样生活确实比较轻松。
    想想也对,可惜我接受不了。三岁一代沟啊!而我早离那年少轻狂久矣。
    所以便想要不要在被彻底唾弃前爽快封笔算了呢?
    但想归想,外面的声音太吵,我唯有沉浸在自己的故事情节中才能获得片刻的安宁,因此还是继续写着。
    这时真的很感谢自己是在写小说,起码还有一方天地可以逃,而这里却是谁也吵不了我的。
    何况我很爱这份工作,既然爱了,也只有义无反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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