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憨厚的翁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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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看到这样的场景就知道这个人一定是翁仲,他忍不住嘴角微微上翘。
翁仲这样的情况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那匹马没有使用马蹄铁,这一段路是水泥路,水泥路坚硬如石,马蹄子踩在上面不舒服。
还有就是这位个头太大了,三四百斤的这一大坨肉,战马拖着他有些吃力。
战马跑到秦风面前的时候都有些一瘸一拐的,翁仲伸直腿,脚一着地就从马上下来了。
秦风抬头看了一下翁仲,目测翁仲的身高大概两米三还要高一点。
翁仲身材长非常匀称,胳膊腿就是正常人的放大版,没有一点畸形,这应该不是巨人症。
翁仲膀大腰圆,圆滚滚的脑袋,浓眉大眼,古铜色的皮肤,皮肤有一些粗糙应该是北地风沙留下的痕迹,络腮胡子浓郁而又杂乱,在浓黑的胡子里面依稀可以看到白色的胡须,一看就是一个憨厚的人。
翁仲看看眼前的这些人,看了一会这才问道:“你们谁是帝婿?”
秦风看着翁仲憨憨的样子,忍不住乐了:“那你认为谁是呢?或者说这里都不是。你自己猜一猜?
我可告诉你,你要说错了。始皇帝要是知道了非打你板子不可。丹霞公主要知道了砍你脑袋都有可能。”
翁仲挠了挠后脑勺,瓮声瓮气说道:“你这个小白脸说的好有道理,也是哦,要是因为这件事让始皇帝或者丹霞公主把我脑袋砍了,那我就太冤枉了。
秦三,告诉我哪一位是帝婿?我找他有些事。”
翁仲其实和秦府交集并不大,因为他一直在镇守北地,秦腾素来做事比较低调。
开始的时候镇守韩地,然后一举灭掉了韩国,然后进驻南郡成为南郡郡守,后来和王翦一起出兵灭掉了楚国,灭掉楚国之后秦腾因为伤势过重就回来担任内史。
秦腾担任内史的时候和咸阳城所有的官员、功勋没有任何交集,也不去上朝。
在咸阳城谁老实本分他就装作看不见,谁要闹事就直接嘎了然后再也不和你见面。
翁仲一直镇守北地,虽然偶尔会咸阳城述职,其实和秦腾并不是特别熟悉。那和秦三等这些家丁就更不熟悉了。
他认识秦三还是因为秦三今天在门口当值?
秦三说道:“翁仲将军,丹霞公主可是始皇帝最心爱的女儿。既然要出嫁当然要选择咸阳城最风流倜傥,聪慧绝伦,温文尔雅,仪表堂堂的少年郎。
你看看我们这几个。除了和你说话的这位以外,一个个都长得歪瓜裂枣的,这不是很明显吗?”
翁仲伸出蒲扇似的大手拍向秦风的肩膀:“我就说嘛。长得清清丽丽和小姑娘似的,绝对是你。你还吓唬我这个老实人,真的是太不应该了。”
翁仲拍向秦风的肩膀这一掌看似力量大,其实是非常沉重的。秦风运转奇经八脉,使用缩地成寸步伐借势向后退了半步。这才卸掉翁仲拍在他肩膀上的力量。
秦三看到翁仲让秦风出丑,看脸色变了,秦十三也把手摸向了腰刀的刀柄。而跟在秦风身边的西乞满更是怒目圆睁。
而秦风却嘻嘻笑地说道:“你这个傻大个,说你傻吧,你还聪明,说你聪明吧,还傻乎乎的。吃都不少怎么就不长脑子呢?”
秦风说着也抬手向着翁总的肩膀拍了过去。清风虽然身高只有1米75和翁总比那就是小矮个子,而且长得纤瘦。
但是清风,每天都吸收青铜古镜产生的阴露和阳露锤炼自己的肉身,再加上修炼的【碧落诀】和【青冥诀】爆发力是非常强大。
秦风的这一掌看似轻飘飘地拍在翁仲的肩膀上,翁仲扑通一声一个屁股都坐在了地上。
秦三、秦十三、西乞满先是一愣,然后忍不住哈哈哈的笑了起来。
翁仲被秦风重力一击,犹如千斤巨锤砸在肩膀上,有些懵了,他坐在地上拨楞拨楞脑袋,他不明白秦风这一掌竟然爆发力如此大,把他拍了一个跟头。
翁仲说道:“你们有什么好笑的。这个……我没有注意而已。只不过你这个小孩子还是有一些力气的。”
秦风说道:“要不咱们再试试?”
翁仲的修为并不低,纯正的从力量上来说和秦风的肉身力量相比要差一些。当然他如果运转经脉里面的真气,秦风和他的力量那就差的太多了。
但是秦风从外表上看就是一个普通人,十二经脉之中没有真气流动。
翁仲本来就人高马大,要是在运转真气。那丢人就丢他了。翁仲是憨,心直口快,但并不傻反而还很聪明。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成为是独挡一面的将军,只能算是猛士。
翁仲领兵打仗有一套,治理地方也有一些手段,但是和朝堂上玩心眼不干实事的人比,差距就有些大了。
翁仲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摇摇头说道:“那不行。你的十二经脉根本就没有真气,很明显就是一个普通人。
使用肉身力量我打不过你,我又不傻,有被虐的坏毛病,我要是运转真气和你打就有一些欺负人了。我没有那么厚的脸皮。
再说了,你是帝婿,而且是始皇帝陛下最最喜欢的女婿,你要是不高兴了始皇帝肯定也不高兴,我非挨揍不可。你可不知道你老丈人揍人有多狠,打的可疼可疼了。
说什么我也不和你比,你要是不高兴的话就再拍我两巴掌,反正我不和你比。”
秦风说道:“我闲的没事打你干什么呀?我和你又不认识你是谁呀?”
和翁仲短时间的接触,从翁仲的言谈举止清风已经可以断定这个人属于憨直憨直的性格。没有什么坏心思秦始皇特别喜欢是有原因的。
这样的人放在谁面前谁都喜欢,不用做过多的防范。
翁仲:“哦……哦!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翁仲,镇守北地的郡守和将军。”
秦风说道:“你镇守北地,你跑咸阳城来干什么?咸阳城是北地吗?北地那里的羌人、月氏人和匈奴人都那么老实吗?”
翁仲咧咧大嘴说道:“看帝婿说的,就他们歪瓜裂枣的别让我逮住了,逮住了直接干死。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他们的影子了。”
秦风听了后暗暗点了点头,翁仲的话他信,翁仲镇守北地那是神一样的存在,无论是羌人、月氏人还是匈奴人真的不敢到北地去闹事去。
秦风说道:“那你就自满自大了,就可以随便溜达了?你走了那些家伙们知道你走了侵犯北地怎么办?”
“我就回来几天,应该没事,他们敢闹事揍死他们,这几天就是始皇帝陛下的生日。现在天下一统,始皇帝陛下的生日肯定要好好的热闹一番,所以我就回来了。”
“嗯,真的吗?”
秦三说道:“唱歌呀,是真的,距离始皇帝陛下的生日还有5天的时间。始皇帝陛下的生日是正月二十七。”
现在是十月,正月还早,怎么就出5天?秦风思想一闪然后他猛然明白了,大秦使用的是颛顼历,颛顼历以十月为正月。
在大秦10月之后一般记载为多少年后多少月,比如说。秦始皇26年11月。一般这样记述的是26年后11月。【后】就是证明在正月以后。
秦风说道:“哦,原来这样啊,我都给忘了。”
秦三心话,我的少爷,这话是你应该说出口的吗,他连忙给秦风圆谎:“少爷,你这不是忙吗?我们都记着呢,礼物早已经准备好了。已经给少夫人过目了。到时候你直接去就行了。”
秦风点点头说道:“那行。”
反正他没有把这个事儿不太上心,自己到了大秦也没有见过秦始皇几面,和他也不熟。有麻姑准备就行了,自己去走一个过程。然后该干嘛干嘛。
不就是过个生日吗?谁没过过生日啊?活多少岁过多少个生日,又不是什么稀缺的事情。
秦风眼珠转了转对翁仲说道:“你是跑回来给我老丈人过生,那你给我老丈人去过生日呗,你跑这来干什么?还不赶快去准备!”
“哦,嗯,也是。”
翁仲挠了一下头然后扭头就走,走了几步以后感觉不对,我这是来干什么来了,怎么又走了?哦, 想起来了,然后翁仲停下脚步又走了回来。
翁仲看了一下秦风,开始不住的挠头,他发现这个帝婿比传说中的还不好弄,三转两转把自己给转晕了。
“帝婿,我找你有一些事……”
秦风摆摆手说道:“咱们又不熟,以后再说吧,等咱们熟悉了什么事都好说。”
翁仲一下子被噎住了:“那个……帝婿,我从北地保护你家的马匹一直运送到这里。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秦风说道:“北地到咸阳,才多少里。从龟兹到咸阳5000里,那么远的路都过来了,不差这一点。”
翁仲瞪大了眼睛:“这……这么远?”
“你以为呢?穿过大月氏。过了流沙河,再到过乌孙过楼兰才能够达到。”
“到天边?”
“离天边远呢,再有几万里也到不了天边。”
“那的确从北地到咸阳真的是不远了。帝婿,咱不说这个。你看我这么高的个子骑这个马也太憋屈了。你们不是从龟兹弄了一大群挽马,能不能卖给我一些?我不多要我就要……”
翁仲伸出手掌刚要说话,秦风就拦住了翁仲的话头:“我们自己还不够用。你要是需要也可以到龟兹去买啊。”
翁仲一听一下子头就大了,北地距离龟兹也得有5000里,茫茫的大草原上哪儿找去?
要想找到龟兹必须打穿大月氏。打穿大月氏那是闹着玩的?
想到这里,翁仲立刻变成萌萌的状态:“帝婿,我就要一匹坐骑。你就可怜可怜我吧,我给你做小弟都不行,我这些年骑马也太憋屈了。打仗靠两条腿年轻的时候还行。现在岁数大了,实在是跑不动了。”
秦风说道:“要不这么着吧。你和我的家臣西乞术比试一下。要是你赢了我送给你一匹挽马,要是你输了我送给你三匹挽马。”
秦风循循善诱:“你想想,无论你输赢,你都赚了。”
秦风看到这样的场景就知道这个人一定是翁仲,他忍不住嘴角微微上翘。
翁仲这样的情况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那匹马没有使用马蹄铁,这一段路是水泥路,水泥路坚硬如石,马蹄子踩在上面不舒服。
还有就是这位个头太大了,三四百斤的这一大坨肉,战马拖着他有些吃力。
战马跑到秦风面前的时候都有些一瘸一拐的,翁仲伸直腿,脚一着地就从马上下来了。
秦风抬头看了一下翁仲,目测翁仲的身高大概两米三还要高一点。
翁仲身材长非常匀称,胳膊腿就是正常人的放大版,没有一点畸形,这应该不是巨人症。
翁仲膀大腰圆,圆滚滚的脑袋,浓眉大眼,古铜色的皮肤,皮肤有一些粗糙应该是北地风沙留下的痕迹,络腮胡子浓郁而又杂乱,在浓黑的胡子里面依稀可以看到白色的胡须,一看就是一个憨厚的人。
翁仲看看眼前的这些人,看了一会这才问道:“你们谁是帝婿?”
秦风看着翁仲憨憨的样子,忍不住乐了:“那你认为谁是呢?或者说这里都不是。你自己猜一猜?
我可告诉你,你要说错了。始皇帝要是知道了非打你板子不可。丹霞公主要知道了砍你脑袋都有可能。”
翁仲挠了挠后脑勺,瓮声瓮气说道:“你这个小白脸说的好有道理,也是哦,要是因为这件事让始皇帝或者丹霞公主把我脑袋砍了,那我就太冤枉了。
秦三,告诉我哪一位是帝婿?我找他有些事。”
翁仲其实和秦府交集并不大,因为他一直在镇守北地,秦腾素来做事比较低调。
开始的时候镇守韩地,然后一举灭掉了韩国,然后进驻南郡成为南郡郡守,后来和王翦一起出兵灭掉了楚国,灭掉楚国之后秦腾因为伤势过重就回来担任内史。
秦腾担任内史的时候和咸阳城所有的官员、功勋没有任何交集,也不去上朝。
在咸阳城谁老实本分他就装作看不见,谁要闹事就直接嘎了然后再也不和你见面。
翁仲一直镇守北地,虽然偶尔会咸阳城述职,其实和秦腾并不是特别熟悉。那和秦三等这些家丁就更不熟悉了。
他认识秦三还是因为秦三今天在门口当值?
秦三说道:“翁仲将军,丹霞公主可是始皇帝最心爱的女儿。既然要出嫁当然要选择咸阳城最风流倜傥,聪慧绝伦,温文尔雅,仪表堂堂的少年郎。
你看看我们这几个。除了和你说话的这位以外,一个个都长得歪瓜裂枣的,这不是很明显吗?”
翁仲伸出蒲扇似的大手拍向秦风的肩膀:“我就说嘛。长得清清丽丽和小姑娘似的,绝对是你。你还吓唬我这个老实人,真的是太不应该了。”
翁仲拍向秦风的肩膀这一掌看似力量大,其实是非常沉重的。秦风运转奇经八脉,使用缩地成寸步伐借势向后退了半步。这才卸掉翁仲拍在他肩膀上的力量。
秦三看到翁仲让秦风出丑,看脸色变了,秦十三也把手摸向了腰刀的刀柄。而跟在秦风身边的西乞满更是怒目圆睁。
而秦风却嘻嘻笑地说道:“你这个傻大个,说你傻吧,你还聪明,说你聪明吧,还傻乎乎的。吃都不少怎么就不长脑子呢?”
秦风说着也抬手向着翁总的肩膀拍了过去。清风虽然身高只有1米75和翁总比那就是小矮个子,而且长得纤瘦。
但是清风,每天都吸收青铜古镜产生的阴露和阳露锤炼自己的肉身,再加上修炼的【碧落诀】和【青冥诀】爆发力是非常强大。
秦风的这一掌看似轻飘飘地拍在翁仲的肩膀上,翁仲扑通一声一个屁股都坐在了地上。
秦三、秦十三、西乞满先是一愣,然后忍不住哈哈哈的笑了起来。
翁仲被秦风重力一击,犹如千斤巨锤砸在肩膀上,有些懵了,他坐在地上拨楞拨楞脑袋,他不明白秦风这一掌竟然爆发力如此大,把他拍了一个跟头。
翁仲说道:“你们有什么好笑的。这个……我没有注意而已。只不过你这个小孩子还是有一些力气的。”
秦风说道:“要不咱们再试试?”
翁仲的修为并不低,纯正的从力量上来说和秦风的肉身力量相比要差一些。当然他如果运转经脉里面的真气,秦风和他的力量那就差的太多了。
但是秦风从外表上看就是一个普通人,十二经脉之中没有真气流动。
翁仲本来就人高马大,要是在运转真气。那丢人就丢他了。翁仲是憨,心直口快,但并不傻反而还很聪明。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成为是独挡一面的将军,只能算是猛士。
翁仲领兵打仗有一套,治理地方也有一些手段,但是和朝堂上玩心眼不干实事的人比,差距就有些大了。
翁仲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摇摇头说道:“那不行。你的十二经脉根本就没有真气,很明显就是一个普通人。
使用肉身力量我打不过你,我又不傻,有被虐的坏毛病,我要是运转真气和你打就有一些欺负人了。我没有那么厚的脸皮。
再说了,你是帝婿,而且是始皇帝陛下最最喜欢的女婿,你要是不高兴了始皇帝肯定也不高兴,我非挨揍不可。你可不知道你老丈人揍人有多狠,打的可疼可疼了。
说什么我也不和你比,你要是不高兴的话就再拍我两巴掌,反正我不和你比。”
秦风说道:“我闲的没事打你干什么呀?我和你又不认识你是谁呀?”
和翁仲短时间的接触,从翁仲的言谈举止清风已经可以断定这个人属于憨直憨直的性格。没有什么坏心思秦始皇特别喜欢是有原因的。
这样的人放在谁面前谁都喜欢,不用做过多的防范。
翁仲:“哦……哦!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翁仲,镇守北地的郡守和将军。”
秦风说道:“你镇守北地,你跑咸阳城来干什么?咸阳城是北地吗?北地那里的羌人、月氏人和匈奴人都那么老实吗?”
翁仲咧咧大嘴说道:“看帝婿说的,就他们歪瓜裂枣的别让我逮住了,逮住了直接干死。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他们的影子了。”
秦风听了后暗暗点了点头,翁仲的话他信,翁仲镇守北地那是神一样的存在,无论是羌人、月氏人还是匈奴人真的不敢到北地去闹事去。
秦风说道:“那你就自满自大了,就可以随便溜达了?你走了那些家伙们知道你走了侵犯北地怎么办?”
“我就回来几天,应该没事,他们敢闹事揍死他们,这几天就是始皇帝陛下的生日。现在天下一统,始皇帝陛下的生日肯定要好好的热闹一番,所以我就回来了。”
“嗯,真的吗?”
秦三说道:“唱歌呀,是真的,距离始皇帝陛下的生日还有5天的时间。始皇帝陛下的生日是正月二十七。”
现在是十月,正月还早,怎么就出5天?秦风思想一闪然后他猛然明白了,大秦使用的是颛顼历,颛顼历以十月为正月。
在大秦10月之后一般记载为多少年后多少月,比如说。秦始皇26年11月。一般这样记述的是26年后11月。【后】就是证明在正月以后。
秦风说道:“哦,原来这样啊,我都给忘了。”
秦三心话,我的少爷,这话是你应该说出口的吗,他连忙给秦风圆谎:“少爷,你这不是忙吗?我们都记着呢,礼物早已经准备好了。已经给少夫人过目了。到时候你直接去就行了。”
秦风点点头说道:“那行。”
反正他没有把这个事儿不太上心,自己到了大秦也没有见过秦始皇几面,和他也不熟。有麻姑准备就行了,自己去走一个过程。然后该干嘛干嘛。
不就是过个生日吗?谁没过过生日啊?活多少岁过多少个生日,又不是什么稀缺的事情。
秦风眼珠转了转对翁仲说道:“你是跑回来给我老丈人过生,那你给我老丈人去过生日呗,你跑这来干什么?还不赶快去准备!”
“哦,嗯,也是。”
翁仲挠了一下头然后扭头就走,走了几步以后感觉不对,我这是来干什么来了,怎么又走了?哦, 想起来了,然后翁仲停下脚步又走了回来。
翁仲看了一下秦风,开始不住的挠头,他发现这个帝婿比传说中的还不好弄,三转两转把自己给转晕了。
“帝婿,我找你有一些事……”
秦风摆摆手说道:“咱们又不熟,以后再说吧,等咱们熟悉了什么事都好说。”
翁仲一下子被噎住了:“那个……帝婿,我从北地保护你家的马匹一直运送到这里。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秦风说道:“北地到咸阳,才多少里。从龟兹到咸阳5000里,那么远的路都过来了,不差这一点。”
翁仲瞪大了眼睛:“这……这么远?”
“你以为呢?穿过大月氏。过了流沙河,再到过乌孙过楼兰才能够达到。”
“到天边?”
“离天边远呢,再有几万里也到不了天边。”
“那的确从北地到咸阳真的是不远了。帝婿,咱不说这个。你看我这么高的个子骑这个马也太憋屈了。你们不是从龟兹弄了一大群挽马,能不能卖给我一些?我不多要我就要……”
翁仲伸出手掌刚要说话,秦风就拦住了翁仲的话头:“我们自己还不够用。你要是需要也可以到龟兹去买啊。”
翁仲一听一下子头就大了,北地距离龟兹也得有5000里,茫茫的大草原上哪儿找去?
要想找到龟兹必须打穿大月氏。打穿大月氏那是闹着玩的?
想到这里,翁仲立刻变成萌萌的状态:“帝婿,我就要一匹坐骑。你就可怜可怜我吧,我给你做小弟都不行,我这些年骑马也太憋屈了。打仗靠两条腿年轻的时候还行。现在岁数大了,实在是跑不动了。”
秦风说道:“要不这么着吧。你和我的家臣西乞术比试一下。要是你赢了我送给你一匹挽马,要是你输了我送给你三匹挽马。”
秦风循循善诱:“你想想,无论你输赢,你都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