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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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街道的两边也是店铺,可店铺的后边全是密集的居所,看起来很宁静。行人少,自行车、小电驴比较多,路灯的亮度比不过店铺,看着特别不起眼。
胖子小哥的小电驴停在一间古朴的店铺前,并且把车头篮和车尾箱、脚踏处的吃食搬进店里。
不像进货的,因为这间店经营的不是吃食,是瓷器、玉器与铜铁器皿。
门口的墙边钉着一盏古式灯,单调的灯光跟其他店铺的炫丽霓虹招牌相差甚远。门楣挂着一副木质匾额,上边写着“四宝斋”。
店里的摆设也十分简陋,四面靠墙的博古架分别摆着玉瓷铜铁四样材质的器皿。
架上的每一格都有玻璃门锁着,能看到标价但不能摸,因店员所在的柜台上摆着一方金属提示牌,上边写着:不可触摸,买卖一口价。
“好家伙,不让人上手,只能远观,还动辄十万块钱以上,这生意他若能做成倒挺有本事的。”兰秋晨感慨万分。
人家开店,她开店,她在客人面前唯唯诺诺像孙子,人家坐在店里不招客不揽客,活得像隔壁村的二大爷。
“至少表面看来,你家店门庭若市,他家门可罗雀。”桑月瞅了瞅冷冷清清的店门道。
只不过,他这家店里的物件有点异常。
“一般这种店人家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兰秋晨瞅了瞅陈旧的店门,以及室内暗沉得好像富有底蕴的店,羡慕妒忌恨,“他这店里摆的可能是古董。”
不然,哪敢标价十万以上?口气这么大,肯定有底气。
“不是古董,”桑月揉了揉眼睛,随后睁开再仔细瞧了瞧店里的物件,“是灵器。”
难怪要锁玻璃门,里边的器皿每一件皆灵气氤氲。虽是极淡薄的一层,却绝非凡品。一般人肉眼凡胎看不出它们的珍贵之处,进来逛一圈便摇着头走了。
殊不知,用这些器皿盛吃的、煮吃的能沾染灵气。或者把它们摆在卧室日常吸收灵气,于身体有大裨益。
对于凡躯,灵器的作用也只有这点妙处了。
“啊?!”兰秋晨一愣,旋即面露惊喜,“果然有高手!”
桑月调整光幕的视角,从俯瞰到入店浏览。里边是否有高手,进去一试便知晓。光幕里看到,胖子小哥把各种吃的摆在柜台给那位面目清冷的帅哥店员。
他自己没吃,仅嘱咐店员几句便转身进入店内的一个门口,再一个拐弯步上楼梯。
这道门的里边是一个小庭院,院里有道后门通往一条巷子街。终归是巷子,没有路灯,但每家每户的后门都亮着一盏小灯照明。
当然,环境不重要。
光幕的视觉随那位胖子小哥上了二楼客厅,魔力扩散四周。可惜,三楼的三间室里有一间是空的,一间书房,一间杂物房,里边摆满了各种老旧的凡器。
没看到有高人藏匿,视觉重新回到二楼,正好看到那位胖子小哥脱了外衣,到卧室拿着换洗衣物进了浴室。
桑月略失望,据观察,这位胖子小哥和楼下那位店员似乎都是普通人。
而且,这栋楼也只有两个人居住的痕迹。没有第三者,便意味着没有高人,或者高人不住这里。有灵器,必有高人,可她不能每天盯着两个男生的日常。
罢了,高人这等传奇人物可遇不可求,找不到就算了。
光幕的视觉停留在二楼的客厅,顿了顿,桑月刚要撤去光幕,突然目光一顿,光幕的视觉落在客厅多宝阁里的一块圆型石头上。
那是一尊不规则的圆石,目测有篮球般大。外皮是普通的山石,可她眼尖,一眼看到圆石的中间有条缝。
有缝,意味着里边有东西。
“你盯着人家这块石头干嘛?”兰秋晨见光幕的视觉一直停留在圆石上,不禁暗暗雀跃,但口是心非,“怎么,这里边是宝贝?”
“不知道,我看不见。”桑月仔细看了看圆石的周边,没看到有灵气渗漏。
但不知怎的,虽然不道德,可她很想知道里边藏着什么。
“莫拉,能透视吗?”
不敢擅自施法碰触,担心它有结界被人知道自己在窥视。
“阔以。”莫拉应得爽脆。
主人用魔力制造光幕的时间有点久,引起它的注意便出来围观了一下。它对这块圆石不感兴趣,但既然她感兴趣便得成全,施法一层层地透视石头表层。
“这样不好吧?”兰秋晨心情忐忑,目不转睛地盯着光幕。
“你可以不看。”
“那不行。”她得盯着偶像别干坏事。
就在两人贫嘴时,石头表层被完全透视,一道亮眼的光华迸射而出——
“灵珠?!”桑月霍然起身。
“魔晶?!”莫拉惊喜叫嚷。
“东方哪有魔晶?这应该叫灵珠。”桑月盯着那颗散发纯净幽蓝光芒的水晶球,心里砰砰直跳。
“主人,抢它!抢它!”莫拉恨不得即刻动身去抢。
不管是魔晶抑或灵珠,反正是好东西。
瞧那魔力能量在水晶洞里源源不断地翻涌,直看得它精神亢奋,血液沸腾,如果有的话。
“喂喂,你俩冷静一点,冲动是魔鬼。”兰秋晨莫名其妙地打断一人一灵的对话,“现在是法治社会,阿桑,你是公众人物要给全球粉丝做出表率,形象不能塌!”
她完全看不到什么灵气魔力,只看到一颗透明的水晶球安静地摆在晶簇里。
“我去买。”桑月激荡的心情平复了些,冷静道,“莫拉,你找找位置和附近的监控,我换身衣服就出来。”
“好嘞!”莫拉的工作热情前所未有的积极。
“哎,我去就行了。”兰秋晨连忙追着回房的桑月道,“那边正在游行,人太多了,你不方便露面吧?”
瞧那地方的环境也是个小城镇,没有完善的安保措施,若被人认出来分分钟引起踩踏事件。
“我戴口罩。”桑月一边说着,一边在衣帽间里换上出行衣物。
长裤、内衬毛衣+一件宽松外套,有帽兜。她再戴一顶遮阳帽和口罩,然后把帽兜套上,保证哪怕是最专业的狗仔媒体都认不出她来。
“那我陪你去?”兰秋晨始终不放心。
“不用,你留守。”
她若一路顺利倒罢了,就怕在那店里碰到高手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她一人一器灵要逃跑应该挺容易的。
可兰秋晨是普通人,万一被对方盯上就不妙了。
这条街道的两边也是店铺,可店铺的后边全是密集的居所,看起来很宁静。行人少,自行车、小电驴比较多,路灯的亮度比不过店铺,看着特别不起眼。
胖子小哥的小电驴停在一间古朴的店铺前,并且把车头篮和车尾箱、脚踏处的吃食搬进店里。
不像进货的,因为这间店经营的不是吃食,是瓷器、玉器与铜铁器皿。
门口的墙边钉着一盏古式灯,单调的灯光跟其他店铺的炫丽霓虹招牌相差甚远。门楣挂着一副木质匾额,上边写着“四宝斋”。
店里的摆设也十分简陋,四面靠墙的博古架分别摆着玉瓷铜铁四样材质的器皿。
架上的每一格都有玻璃门锁着,能看到标价但不能摸,因店员所在的柜台上摆着一方金属提示牌,上边写着:不可触摸,买卖一口价。
“好家伙,不让人上手,只能远观,还动辄十万块钱以上,这生意他若能做成倒挺有本事的。”兰秋晨感慨万分。
人家开店,她开店,她在客人面前唯唯诺诺像孙子,人家坐在店里不招客不揽客,活得像隔壁村的二大爷。
“至少表面看来,你家店门庭若市,他家门可罗雀。”桑月瞅了瞅冷冷清清的店门道。
只不过,他这家店里的物件有点异常。
“一般这种店人家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兰秋晨瞅了瞅陈旧的店门,以及室内暗沉得好像富有底蕴的店,羡慕妒忌恨,“他这店里摆的可能是古董。”
不然,哪敢标价十万以上?口气这么大,肯定有底气。
“不是古董,”桑月揉了揉眼睛,随后睁开再仔细瞧了瞧店里的物件,“是灵器。”
难怪要锁玻璃门,里边的器皿每一件皆灵气氤氲。虽是极淡薄的一层,却绝非凡品。一般人肉眼凡胎看不出它们的珍贵之处,进来逛一圈便摇着头走了。
殊不知,用这些器皿盛吃的、煮吃的能沾染灵气。或者把它们摆在卧室日常吸收灵气,于身体有大裨益。
对于凡躯,灵器的作用也只有这点妙处了。
“啊?!”兰秋晨一愣,旋即面露惊喜,“果然有高手!”
桑月调整光幕的视角,从俯瞰到入店浏览。里边是否有高手,进去一试便知晓。光幕里看到,胖子小哥把各种吃的摆在柜台给那位面目清冷的帅哥店员。
他自己没吃,仅嘱咐店员几句便转身进入店内的一个门口,再一个拐弯步上楼梯。
这道门的里边是一个小庭院,院里有道后门通往一条巷子街。终归是巷子,没有路灯,但每家每户的后门都亮着一盏小灯照明。
当然,环境不重要。
光幕的视觉随那位胖子小哥上了二楼客厅,魔力扩散四周。可惜,三楼的三间室里有一间是空的,一间书房,一间杂物房,里边摆满了各种老旧的凡器。
没看到有高人藏匿,视觉重新回到二楼,正好看到那位胖子小哥脱了外衣,到卧室拿着换洗衣物进了浴室。
桑月略失望,据观察,这位胖子小哥和楼下那位店员似乎都是普通人。
而且,这栋楼也只有两个人居住的痕迹。没有第三者,便意味着没有高人,或者高人不住这里。有灵器,必有高人,可她不能每天盯着两个男生的日常。
罢了,高人这等传奇人物可遇不可求,找不到就算了。
光幕的视觉停留在二楼的客厅,顿了顿,桑月刚要撤去光幕,突然目光一顿,光幕的视觉落在客厅多宝阁里的一块圆型石头上。
那是一尊不规则的圆石,目测有篮球般大。外皮是普通的山石,可她眼尖,一眼看到圆石的中间有条缝。
有缝,意味着里边有东西。
“你盯着人家这块石头干嘛?”兰秋晨见光幕的视觉一直停留在圆石上,不禁暗暗雀跃,但口是心非,“怎么,这里边是宝贝?”
“不知道,我看不见。”桑月仔细看了看圆石的周边,没看到有灵气渗漏。
但不知怎的,虽然不道德,可她很想知道里边藏着什么。
“莫拉,能透视吗?”
不敢擅自施法碰触,担心它有结界被人知道自己在窥视。
“阔以。”莫拉应得爽脆。
主人用魔力制造光幕的时间有点久,引起它的注意便出来围观了一下。它对这块圆石不感兴趣,但既然她感兴趣便得成全,施法一层层地透视石头表层。
“这样不好吧?”兰秋晨心情忐忑,目不转睛地盯着光幕。
“你可以不看。”
“那不行。”她得盯着偶像别干坏事。
就在两人贫嘴时,石头表层被完全透视,一道亮眼的光华迸射而出——
“灵珠?!”桑月霍然起身。
“魔晶?!”莫拉惊喜叫嚷。
“东方哪有魔晶?这应该叫灵珠。”桑月盯着那颗散发纯净幽蓝光芒的水晶球,心里砰砰直跳。
“主人,抢它!抢它!”莫拉恨不得即刻动身去抢。
不管是魔晶抑或灵珠,反正是好东西。
瞧那魔力能量在水晶洞里源源不断地翻涌,直看得它精神亢奋,血液沸腾,如果有的话。
“喂喂,你俩冷静一点,冲动是魔鬼。”兰秋晨莫名其妙地打断一人一灵的对话,“现在是法治社会,阿桑,你是公众人物要给全球粉丝做出表率,形象不能塌!”
她完全看不到什么灵气魔力,只看到一颗透明的水晶球安静地摆在晶簇里。
“我去买。”桑月激荡的心情平复了些,冷静道,“莫拉,你找找位置和附近的监控,我换身衣服就出来。”
“好嘞!”莫拉的工作热情前所未有的积极。
“哎,我去就行了。”兰秋晨连忙追着回房的桑月道,“那边正在游行,人太多了,你不方便露面吧?”
瞧那地方的环境也是个小城镇,没有完善的安保措施,若被人认出来分分钟引起踩踏事件。
“我戴口罩。”桑月一边说着,一边在衣帽间里换上出行衣物。
长裤、内衬毛衣+一件宽松外套,有帽兜。她再戴一顶遮阳帽和口罩,然后把帽兜套上,保证哪怕是最专业的狗仔媒体都认不出她来。
“那我陪你去?”兰秋晨始终不放心。
“不用,你留守。”
她若一路顺利倒罢了,就怕在那店里碰到高手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她一人一器灵要逃跑应该挺容易的。
可兰秋晨是普通人,万一被对方盯上就不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