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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里斯一到家,就发现走廊上有脚印,脚印延续到窗台前面的地板,然后消失。

    他沿着脚印走进炼金室,发现茧是空的,里边的东西不见了。

    “亲爱的!快过来!我们的孩子不见了!”

    “笨蛋!你的声音会让全城镇的人听到!”

    “家里进小偷了?”

    丽莎让比里斯闭嘴,她在破开的虫茧里有了新发现,一层波浪状的寒冰,细腻、温柔,富有夜气弥漫的静谧,而且魔力十足。

    丽莎瞬间感到不适应,头昏脑涨,这种冰冷的物质像钢锯一样锯人,像毒刺一样螫人。

    比里斯也碰一下那玩意,却没有任何不良反应,也就是说,这东西只对魔鬼族有效。

    夫妇两人再次检查所有门窗,一楼大门紧锁,二楼窗户由内向外打开,没有被撬过的痕迹,起居室墙上也有那种圣洁的寒冰物质,靠墙的几个摆件掉在地毯上,贵重物品完好无损。

    重复确认几次后,可以肯定没有小偷。

    也就是说,从茧里出来的东西是有手有脚的,会自己选择从窗户离开。

    比里斯问太太:“那东西该不会和我们在河谷看到的圣光有联系吧?”

    “我认为有没有联系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身份,去哪了?会不会对皇后郡造成麻烦,如果造成麻烦,我们就得为此事负责,因为那东西是你带回来的。”

    “啊,虽然说的一点都没错,但想找回一个不知道长相的东西,实在太难了。”

    丽莎驮着比里斯飞这么久,可把她累坏了,鞋和衣服也不脱,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比里斯亲亲夫人的额头,独自来到炼金房,用绳子把已经没有用的虫茧扎起来,拖到楼下,扔进垃圾箱。

    老实说,他对这个东西很在乎,自从把这东西带回家后,就为家里增添一名新成员而感到高兴。

    而且,他那天对茧里的生物似乎有模糊的印象。

    那是一位紧抱双腿,正在茧中沉睡的少女。

    天气闷热潮湿,无声的雷电在云上持续很久,气势汹汹但没有想下雨的样子。

    比里斯伸伸懒腰,也回房间睡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趁夫人还没醒来,比里斯就穿好衣服,习惯性地带上拐杖手枪,上街去寻找遗失物品。

    街上,遇到好几个老熟人,都说昨晚的圣光就是从比里斯夫妇家里发出来的,但没有见到过奇怪的东西。

    比里斯一面打听情况,不知不觉就来到‘零零散散’杂货店,会弹琴的哥布林老板恰好在看新闻。

    播出内容正是关于德鲁伊地产公司的事故新闻。

    哥布林老板见到比里斯,大声招呼道:“老伙计!一段时间没见,你就上电视啦?”

    比里斯这才发现,电视里真有他和夫人的影子,那班摄影师居然把他们顺带拍进去了。

    哥布林老板又热情洋溢地说:“真行啊,只要发生大事故,你准在现场,嘿嘿,和我说一说,魔王复活是怎么回事?”

    比里斯看到新闻底下一行字幕,还特别给魔王两个字加了副标题。

    “老实说,我那天恰好路过地产大楼,不知道是哪个双料混蛋放的火,把德鲁伊和公司全烧了。”

    “嘿,新闻上说,是为魔王复活做准备,把德鲁伊当成祭品。”

    “听谁也别听新闻的。”

    “但事实总是事实吧?”

    “一定是凶手想把事故嫁祸给魔王,这世界上哪会有什么魔王呢?”

    “万一真的有呢?”

    哥布林老板那原本就很大的鼻子抽动一下,这鼻子就占去半张脸,所以其他器官就显得很小、很窄。

    他们的脸上往往只能体现三种表情,高兴、愤怒、害怕。

    此时此刻,这位哥布林老板脸上却呈现出第四种表情,忧伤。

    他应该不是为这件事感到忧伤,而是担心,他的担心来自新闻内容,魔王复活这四个字注定要成为法安人出行的必备话题。

    比里斯用手杖把摆在摊位上的木偶勾过来,这个木偶做得倒是挺可爱,很有娃娃的味道。

    “就算真的有魔王,也一定不是我们地球人的对手,你说呢?”比里斯问道。

    哥布林老板却很难从新闻节目中走出来,他说:“特工先生,在法安,我们只有八年的生活经验,谁能保证八年前到底存不存在魔王和神明?”

    “你说得也蛮有道理,不过这八年时间好像也没有什么特殊事件发生。”

    “有!昨天晚上,从你家飞出一道圣光,你猜猜我在圣光里看到什么?”

    比里斯脑子就跟被雷击中似的,造成瞬间短路,然后又格外热情地拥抱哥布林,问他:“快说说,你看到什么?”

    “一只和平鸽!”

    “啊!你是不是有点儿,近视?”

    “比里斯先生,坦率的哥布林从不撒谎,那确实是一对洁白的羽翼,张得非常大,甚至比你太太的更锋利。”

    “飞哪去了?”

    “好像往东方的伯爵封地飞去了。”

    比里斯谢过哥布林,便来到伯爵的封地。

    所谓伯爵封地,就是坐落在开阔谷地里的旧城堡,据说这里曾经是某位吸血鬼伯爵的领地,现在几乎快要成为暴走族的地盘。

    左侧小山上树木成荫,那是属于世袭封地的古老树林,里面留存好些名贵树木,甚至还可以找到在这一带地区极为少见的候鸟。

    这些鸟几乎不敢飞进人口密集的城镇,经常会在高大的橡树上栖息,早已把这小小的山林作为落脚的庇护所了。

    偶尔会有猎人前来打猎,据他们说,这里曾经是法安中部地区最好的猎场,因此经常会有非转生者出没,后来被临时政府作为禁猎区保护着。

    然而某些不以打猎为目的的暴走族却发现并且占有了这块宝地。

    他们喜欢骑着名为肉食鸟的烈性陆行鸟类在波浪起伏的蒲草中狂奔,经常会触动敏捷的小鱼,吓跑停歇在枝头的猎鹰。

    这种肉食鸟具有粗壮的如同恐龙一般的尾巴,牙齿异常锋利,喜欢追赶亮光,特别是在夜间,如果在鸟脖下挂盏灯,它就会一直追着灯跑。

    由于肉食鸟生性残暴,又不易驯服,容易出事故,因而被禁止上街,但正因为狂暴,所以才能够成为暴走族的驾驭首选。

    比里斯来到伯爵封地的时候,一群暴走族正在清理赛道,打算来一场疯狂的赛跑比赛。

    十个规格统一的参赛选手骑着不同颜色的肉食鸟,成一字型队列排开。

    十个都是半转生者,没有使用替身,为首的那个人头顶插一根洁白的羽毛,看起来像是刚拔下来的,涣散出六色光晕,颇为好看。

    羽毛的主人应该是属于大体型物种,那种圣洁的白牵引着比里斯的鼻子,来到这位暴走族跟前。

    “嗨,你头上的羽毛真漂亮,哪来的?”比里斯问。

    那人不禁笑出声,然后指着天上说:“如果我对你说,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你信吗?”

    “你先告诉我是哪来的,我就信。”

    “听好了,我认为你现在应该离我远一点,瞧瞧这宝贝的尾巴,甩来甩去,要是甩到你,扑通,就跟被马蹄踢到那样,你的脑袋就和身体就分家了。”

    “我八岁的时候就能把这玩意驯服,让它像条狗一样给我跪下来,你信吗?”

    这一下,嘲笑比里斯的可不就只是一个人了,而是十个人!

    另一个肩胛骨挺瘦的家伙推推前面这个人的肩膀,说:“就告诉他吧,是你昨晚从一个大号和平鸽身上拔下来的,不就完事了?”

    “大号和平鸽?你是怎么想出来的,我还要找那家伙好好玩一玩呢!”

    暴走族们嘻嘻哈哈,一个个就跟喝了酒似的笑得越来越起劲。

    比里斯忽然抓住那个最看不顺眼的暴走族,指头伸进那人的鼻孔,一下就把他从鸟背拖到地上。

    左边一个抽雪茄的家伙立刻勒住比里斯的脑袋,但坚持不到两秒,就被反手摁在鸟尾上,恰好被尾巴甩到,飞出十多米,躺在地上抽了一下,不动了。

    大家觉得情况有点不妙,全都从鸟背上下来,把比里斯围在中间。

    最后还是举旗的裁判化解了危机,他问比里斯:“你到底想干嘛?”

    “就是想问一问,昨晚的大号和平鸽去哪了?”

    “你破坏我们的比赛,为什么要告诉你?”

    “这么说你是知道的?”

    比里斯气势汹汹,好像一个人可以对付八个似的。

    裁判也不好惹,但又不敢动手,于是便想出一个办法。

    “我知道它去哪了,但有个条件,你要是能上赛道,并且从八位选手中胜出,我就告诉你!”

    “一言为定。”

    裁判给那八个暴走族使个眼神,大家就懂得了他的意思。

    比里斯从两个还没参赛就淘汰出局的家伙中选了一匹最烈的红色肉食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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