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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辰时,按照惯例,明锦该上山采药了。
半途,却遇到了一位被蛇咬伤的妇人,她正躺在石墩上,气若游丝,已经有中毒的迹象了。
而她腿上的两个牙齿印就赫然映入眼帘。
“这位阿婶,你还好吗?”明锦迅速跑了过去,放下手里装满草药的竹篮,查看她的伤势。
妇人吃力的抬起眼眸,扫了明锦一眼,原来是她啊!
“明锦,我被蛇咬了……。”妇人气喘吁吁,好似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吐出这么一句话。
妇人似乎快要昏厥,中毒已深。
明锦赶紧撕扯下自己衣衫的一角,将被蛇咬的半寸处,死死勒住,逼出毒血,然后从腰间取来一个拇指般大小的竹瓶子,倒出一颗药丸送入妇人的口中,然后接着继续挤出腿上的毒血。
瞧着血色差不多了,便从背篓里翻找处几味药草,用石头将之凿碎了,放在锦帕上,再包裹住那妇人被咬的伤处。
一系列下来,看得妇人是一愣一愣的!甚至都不敢相信。
最关键的是,吃了她给的药丸后,身体居然好转了不少,竟没有方才那般难受了,脑袋也不再昏昏沉沉。
“明锦,你何时学会药理的?我以前从未听你说起过啊!”妇人很疑惑,这丫头自打苏醒过后,就好似突然间激活了所有技能,不但会上山打猎,还会医术,实在太蹊跷了。
明锦只从容一笑:“以前跟着一位游医学过几日药理。”
“原来如此!”妇人不疑有他,只是以非常感谢的眸子望着她:“这次,多亏了你,不然,只怕我这老命就交代在这里了。”
“此番,便多谢明锦你了,好人有好报,将来你的福报还在后头呢!”
明锦闻言,不由得苦笑:“这世间哪有什么福报,不过是善良之人自欺欺人罢了!若世间真的善有善报,那为何,痛苦死去的都是善良之辈,而那些活的好好的享尽荣华富贵的,便都是一些无恶不作的恶毒之人。所以,我不信什么福报。”
“你这孩子,福不至你,可惠济子孙,祸不及恶,必惩其后嗣,你只管仁善,祸福交给天意。”
明锦只笑了笑,并没有再搭话,这一路走来,她最有发言权,从她身边儿痛苦而死的善良之辈不计数,而恶毒之人却活的好好的,享受世间荣华,她不信什么善恶有报。
“阿婶,你眼下可觉得怎么样了?能否走动了?”
“我试试。”妇人在明锦的搀扶下,坐了起来,然后小心翼翼的站起身,走了几步。
“哎~!好多了,不似方才那般难受了。”
“那。我便扶着您回家吧!”
“好,好好好。”妇人笑吟吟的在明锦搀扶下回了家中。
她本想感谢明锦的救命之恩,想给她一些银钱当感谢,可明锦瞧着她家也清贫,也就没有要,妇人想留她吃个便饭,可明锦却因为家中还有许多事要忙,便也拒绝了。
离开后,不多日,明锦的名声就传开了。
什么举世女神医,救世主,在世神女……等等。
一时间,明锦的药铺刚开业,便迎来了无数病患,其中还包括一些疑难杂症等。
明锦依旧保持善良,穷苦人家来看诊,她并不收钱,家里稍微宽裕的,她便只收一半的医药钱,若是富裕的人户,明锦便全额收取医药费。
起初,明锦也是入不敷出,生活有些困难。
直到后来,整个尚京都知道了她的医术和名气后,便就有很多富贵人家来寻她看诊,包括当地官员,而且还有那些个富贵人家,一赏便是一匣子的金银珠宝,各种值钱之物,甚至还有百倍银钱赠送者,不计其数。
明锦并没有拒绝,因为农庄还有很多清贫人家需要银钱看病,每次她都是不收钱的,所以她自己也拮据,既然他们赏了,岂有不收的道理。
不过才大半年的光景,明锦的日子也就好起来了,也逐渐走上了正轨,最主要的是,她的财富已经可以说是整个尚京能排的上号的富户了。
虽然她表面依旧保持清贫的作风,但私底下已经富得流油。
甚至还偷偷购置了宅院,收购了几间铺子,存了不少钱财。
俗话说财不外露,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明锦将这句古话一直铭记于心。
所以,在外人眼里,她依旧穷的叮当响,家里困难。
不过半年的时间,明锦的容貌就已经完全恢复正常,整个人的肤色也变得白的透亮,只是手上的老茧还不能完全消散,毕竟采草药、种植果蔬,上山打猎,都要她亲力亲为,所以不免会在手掌之间形成老茧。
但索幸,她的容貌已经挽救了回来,那倾城绝色的容颜,女人见了都心生爱慕,就更别提男人了,也因此,她每次出诊,都会带上围帽,又或是带上面纱,从而避免了一些烂桃花缠身。
两年过去,春去秋来,又迎来了一个大雪纷飞的时节。
不知不觉,她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活的潇洒,又悠然自得。
不过,她还听说自己有个儿子,至今没有消息。
两年前,她的这个儿子被鱼凫王杜宇封为了固国郡侯,应该早早便被宣召回了鱼凫城,可怎的,还没有要来接她的消息?
这就怪了。
不过,细想想,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她只是他的养母,再则,她只比他大五岁,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母子之情,顶多就只有一些姐弟之情罢了!
这样想着,不一会儿,积雪堆积,已经快要没过脚腕了。
外面景色白皑皑一片,唯独院子里那两株红梅傲立于飞雪中,伉俪独世。
明锦披着一件大氅,衣领、前襟处均有一圈厚厚的白狐毛,那白狐毛颜色极纯,一看便是由狐狸腋下最轻最暖的部分而成,说是千金不可得亦不过分。
明锦善于骑射,又好打猎,几只上等的银狐对于她来说,极易可得。
记得,有两间房舍,曾经是她的儿子阮文君的卧榻。
她好奇的掠过客厅和耳房,径直窜进了阮文君的卧房。
只是,里面的模样,实在是将明锦整个一震惊住,讶异之余,一双明亮的美眸不免露出一抹心疼和叹息!
这日辰时,按照惯例,明锦该上山采药了。
半途,却遇到了一位被蛇咬伤的妇人,她正躺在石墩上,气若游丝,已经有中毒的迹象了。
而她腿上的两个牙齿印就赫然映入眼帘。
“这位阿婶,你还好吗?”明锦迅速跑了过去,放下手里装满草药的竹篮,查看她的伤势。
妇人吃力的抬起眼眸,扫了明锦一眼,原来是她啊!
“明锦,我被蛇咬了……。”妇人气喘吁吁,好似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吐出这么一句话。
妇人似乎快要昏厥,中毒已深。
明锦赶紧撕扯下自己衣衫的一角,将被蛇咬的半寸处,死死勒住,逼出毒血,然后从腰间取来一个拇指般大小的竹瓶子,倒出一颗药丸送入妇人的口中,然后接着继续挤出腿上的毒血。
瞧着血色差不多了,便从背篓里翻找处几味药草,用石头将之凿碎了,放在锦帕上,再包裹住那妇人被咬的伤处。
一系列下来,看得妇人是一愣一愣的!甚至都不敢相信。
最关键的是,吃了她给的药丸后,身体居然好转了不少,竟没有方才那般难受了,脑袋也不再昏昏沉沉。
“明锦,你何时学会药理的?我以前从未听你说起过啊!”妇人很疑惑,这丫头自打苏醒过后,就好似突然间激活了所有技能,不但会上山打猎,还会医术,实在太蹊跷了。
明锦只从容一笑:“以前跟着一位游医学过几日药理。”
“原来如此!”妇人不疑有他,只是以非常感谢的眸子望着她:“这次,多亏了你,不然,只怕我这老命就交代在这里了。”
“此番,便多谢明锦你了,好人有好报,将来你的福报还在后头呢!”
明锦闻言,不由得苦笑:“这世间哪有什么福报,不过是善良之人自欺欺人罢了!若世间真的善有善报,那为何,痛苦死去的都是善良之辈,而那些活的好好的享尽荣华富贵的,便都是一些无恶不作的恶毒之人。所以,我不信什么福报。”
“你这孩子,福不至你,可惠济子孙,祸不及恶,必惩其后嗣,你只管仁善,祸福交给天意。”
明锦只笑了笑,并没有再搭话,这一路走来,她最有发言权,从她身边儿痛苦而死的善良之辈不计数,而恶毒之人却活的好好的,享受世间荣华,她不信什么善恶有报。
“阿婶,你眼下可觉得怎么样了?能否走动了?”
“我试试。”妇人在明锦的搀扶下,坐了起来,然后小心翼翼的站起身,走了几步。
“哎~!好多了,不似方才那般难受了。”
“那。我便扶着您回家吧!”
“好,好好好。”妇人笑吟吟的在明锦搀扶下回了家中。
她本想感谢明锦的救命之恩,想给她一些银钱当感谢,可明锦瞧着她家也清贫,也就没有要,妇人想留她吃个便饭,可明锦却因为家中还有许多事要忙,便也拒绝了。
离开后,不多日,明锦的名声就传开了。
什么举世女神医,救世主,在世神女……等等。
一时间,明锦的药铺刚开业,便迎来了无数病患,其中还包括一些疑难杂症等。
明锦依旧保持善良,穷苦人家来看诊,她并不收钱,家里稍微宽裕的,她便只收一半的医药钱,若是富裕的人户,明锦便全额收取医药费。
起初,明锦也是入不敷出,生活有些困难。
直到后来,整个尚京都知道了她的医术和名气后,便就有很多富贵人家来寻她看诊,包括当地官员,而且还有那些个富贵人家,一赏便是一匣子的金银珠宝,各种值钱之物,甚至还有百倍银钱赠送者,不计其数。
明锦并没有拒绝,因为农庄还有很多清贫人家需要银钱看病,每次她都是不收钱的,所以她自己也拮据,既然他们赏了,岂有不收的道理。
不过才大半年的光景,明锦的日子也就好起来了,也逐渐走上了正轨,最主要的是,她的财富已经可以说是整个尚京能排的上号的富户了。
虽然她表面依旧保持清贫的作风,但私底下已经富得流油。
甚至还偷偷购置了宅院,收购了几间铺子,存了不少钱财。
俗话说财不外露,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明锦将这句古话一直铭记于心。
所以,在外人眼里,她依旧穷的叮当响,家里困难。
不过半年的时间,明锦的容貌就已经完全恢复正常,整个人的肤色也变得白的透亮,只是手上的老茧还不能完全消散,毕竟采草药、种植果蔬,上山打猎,都要她亲力亲为,所以不免会在手掌之间形成老茧。
但索幸,她的容貌已经挽救了回来,那倾城绝色的容颜,女人见了都心生爱慕,就更别提男人了,也因此,她每次出诊,都会带上围帽,又或是带上面纱,从而避免了一些烂桃花缠身。
两年过去,春去秋来,又迎来了一个大雪纷飞的时节。
不知不觉,她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活的潇洒,又悠然自得。
不过,她还听说自己有个儿子,至今没有消息。
两年前,她的这个儿子被鱼凫王杜宇封为了固国郡侯,应该早早便被宣召回了鱼凫城,可怎的,还没有要来接她的消息?
这就怪了。
不过,细想想,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她只是他的养母,再则,她只比他大五岁,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母子之情,顶多就只有一些姐弟之情罢了!
这样想着,不一会儿,积雪堆积,已经快要没过脚腕了。
外面景色白皑皑一片,唯独院子里那两株红梅傲立于飞雪中,伉俪独世。
明锦披着一件大氅,衣领、前襟处均有一圈厚厚的白狐毛,那白狐毛颜色极纯,一看便是由狐狸腋下最轻最暖的部分而成,说是千金不可得亦不过分。
明锦善于骑射,又好打猎,几只上等的银狐对于她来说,极易可得。
记得,有两间房舍,曾经是她的儿子阮文君的卧榻。
她好奇的掠过客厅和耳房,径直窜进了阮文君的卧房。
只是,里面的模样,实在是将明锦整个一震惊住,讶异之余,一双明亮的美眸不免露出一抹心疼和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