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全家总动员,悍匪张书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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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书之前讲述的这些悍匪故事,相信读者们可以发现一个细节,那就是大多数悍匪,都会选择团伙作案。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都要面临一个令人头疼问题,那就是如何去发展靠谱的团伙成员。
但是本案中的主犯张书海,却把这件事变的非常简单,团伙的十一个人里,包含了夫妻、父子、兄妹、叔侄等最基本的亲情关系,是一个典型的家族式集团犯罪。
在这种关系的加持下,保险系数大大增强,团伙人员相互之间更有安全感,在核心人物张书海的带领下,他们在五年的时间里,一共作案四起,累积抢劫金额两百五十多万,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2000年12月9号发生的郑州广发银行大劫案。
团伙主犯张书海出生于1955年,老家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夏李乡侯庄村,这是一个相对偏僻而又闭塞的村庄,从夏李乡到侯庄村,有将近十公里的路程,全都是坑坑洼洼的土路。
张书海家在侯庄村四组,条件还算不错,家住坐北朝南的三间大瓦房,院子里还有两间东厢房,一直到2001年案发之时,这房子在侯庄村都是数一数二的。
张书海有一个比他大十三岁的哥哥,但是这个哥哥跟他是同母异父,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名字叫张玉萍,同样比他小了13岁。
在他妹妹还没出生的时候,张书海的哥哥就结婚单过了,而妹妹又比他小的太多,也就是说张书海儿时的大部分时间,一直生活在一个四口之家中。
张书海的父母都是普通农民,他小时候的生活,跟大部分农村孩子一样,平平常常,并没有特别之处,在那个农民靠天吃饭的年代,能吃口饱饭,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小时候的张书海,算得上一个好孩子,懂事听话,没有什么恶习,就连打架斗殴这种事,也从来没有发生过。
1970年的时候,张书海从叶县岳楼中学毕业,由于当时正处于特殊年代,高考制度已经取消了,所以年轻人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兵,也正因为如此,张书海也有了参军入伍的打算。
那时候农村征兵,一个村子每年最多也就两三个名额,可是当年侯庄村报名的有二十多个。
不过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这二十多个人体检没一个达标的,村干部没办法,只好组织了第二次征招。
张书海接到消息之后,屁颠屁颠的过去报名了,没想到却被村干部当场拒绝了:“你来凑什么热闹,你才十五岁,这不是捣乱来了吗!”
张书海很不服气:“你看我像十五岁吗?二叔,我求求你了,你就给我报上吧!”
负责征兵的村干部是张书海本家的一个叔叔,正愁着第二次招不上来人呢,听张书海这么一说,又看了看他这大体格子,也有点动心了,不行就让他试试吧,选上了皆大欢喜,选不上也不损失什么,还能落个顺水人情。
二叔直接给张书海改了年龄,让他参加体检去了,结果一下就被选上了,接下来大红花一戴,全村敲锣打鼓的,就把张书海送去了沈阳军区某部的警卫连机枪三班服役。
张书海最初当兵的目的,第一是为了能吃饱饭,第二虽然当兵走了,但生产队还会继续给记工分,第三就是在这小村子里待够了,想出去见见世面。
等到了部队之后,换了一个新环境,这一切都让张书海感到很新鲜,那时候的张书海,还保持着一个普通农民家孩子的淳朴和可爱,对生活和未来,都充满着美好的憧憬和希望。
部队里的伙食非常好,再加上天天训练,张书海的个子长的飞快,最后长到了一米七九,在当时那个普遍吃不饱饭的年代,这已经算非常高的了。
另外他在部队里表现的非常优秀,无论是平时训练,还是军区比武,哪怕是政治学习,他的成绩都名列前茅,并且在入伍的第三年,还光荣的入了党。
到了1975年,张书海在全师大比武中,获得了全能冠军,尤其是爆破技能出色,获得了爆破英雄的称号,也正是有了这段从军经历,为张书海后来实施爆破抢劫,提供了技术储备。
1976年12月份,张书海复员返乡,但是退伍回家的时候,他不仅从部队带回了穿过的棉衣棉裤,而且还偷偷的带回了一些导火索、拉火管、雷管和子弹。
子弹可用于当时民兵的打靶训练,雷管可以用来炸鱼,张书海当时把这些东西带回来,只是想着回村之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根本就没想到以后会用来作案。
那个年代管理的不算严格,当兵退伍的多少都会带一些,这在当年也属于正常现象。
张书海带着从部队得到的一身光环回村之后,马上就得到了村里的重用,担任了大队民兵教导员和民兵营营长,以及村支部委员。
有了这些身份加持,再加上张书海小伙长的也不错,爱情很快就来了,1977年九月份,他处了一个女朋友,并且很快就结婚了。
这个女孩叫王雨,是村小学的一名民办教师,跟张书海同岁,都是1955年出生的,只比张
书海小了四天。
转过年的1978年,在改革春风吹满地的时候,两个人有了爱情的结晶,儿子张洪超出生了,两年之后的1980年,两个人又有了二儿子张洪绍。
到了1981年,由于张书海这几年的工作干的不错,他被选为了侯庄村的村主任,而且一干就是十多年。
在当村主任的这十多年里,张书海干的还算不错,在村民中的口碑也可以,确实给村民办了很多实事,为人处事也非常仗义。
但也不能说他两袖清风,据当地的一些村民反映,张书海在任职村主任期间,财务根本就不公开,而且他家是村里最早盖起大瓦房的。
要说张书海一点没贪,那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是不那么明显,别人抓不到把柄,该办的事他都正常办,所以大家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差不多就行了。
张书海有了自己的事业,也没有忘记家里人,他出去当兵的时候,妹妹张玉萍才两三岁,等他复员回来之后,张玉萍也长大了,已经开始上小学了。
张书海对这个妹妹非常不错,由于他父母经济条件很一般,所以张玉萍上学的花销,基本都是张书海出的。
到了1986年的时候,张玉萍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张书海觉得女孩还是得继续上学才行,于是就拿钱让张玉萍自费去了平顶山卫生学校读书,也算是帮着妹妹走出了小村子,增长了学识和见识。
张玉萍卫校毕业之后,在张书海的帮助下,又回到了侯庄村,在村里卫生所当了一名医生。
事后张玉萍提起这段往事时说道:“那个年代农村女孩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但是我因为有张书海这个大哥,所以和村里别人家的女孩比起来,算是非常幸运的。”
如果没有张书海,张玉萍只能一辈子在农村过土里刨食的生活,也正因为如此,张玉萍对哥哥张书海特别依赖,两个人的感情也特别深,这也是张玉萍后来心甘情愿的帮着张书海一起作案的原因。
通过本书之前讲述的这些悍匪故事,相信读者们可以发现一个细节,那就是大多数悍匪,都会选择团伙作案。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都要面临一个令人头疼问题,那就是如何去发展靠谱的团伙成员。
但是本案中的主犯张书海,却把这件事变的非常简单,团伙的十一个人里,包含了夫妻、父子、兄妹、叔侄等最基本的亲情关系,是一个典型的家族式集团犯罪。
在这种关系的加持下,保险系数大大增强,团伙人员相互之间更有安全感,在核心人物张书海的带领下,他们在五年的时间里,一共作案四起,累积抢劫金额两百五十多万,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2000年12月9号发生的郑州广发银行大劫案。
团伙主犯张书海出生于1955年,老家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夏李乡侯庄村,这是一个相对偏僻而又闭塞的村庄,从夏李乡到侯庄村,有将近十公里的路程,全都是坑坑洼洼的土路。
张书海家在侯庄村四组,条件还算不错,家住坐北朝南的三间大瓦房,院子里还有两间东厢房,一直到2001年案发之时,这房子在侯庄村都是数一数二的。
张书海有一个比他大十三岁的哥哥,但是这个哥哥跟他是同母异父,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名字叫张玉萍,同样比他小了13岁。
在他妹妹还没出生的时候,张书海的哥哥就结婚单过了,而妹妹又比他小的太多,也就是说张书海儿时的大部分时间,一直生活在一个四口之家中。
张书海的父母都是普通农民,他小时候的生活,跟大部分农村孩子一样,平平常常,并没有特别之处,在那个农民靠天吃饭的年代,能吃口饱饭,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小时候的张书海,算得上一个好孩子,懂事听话,没有什么恶习,就连打架斗殴这种事,也从来没有发生过。
1970年的时候,张书海从叶县岳楼中学毕业,由于当时正处于特殊年代,高考制度已经取消了,所以年轻人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兵,也正因为如此,张书海也有了参军入伍的打算。
那时候农村征兵,一个村子每年最多也就两三个名额,可是当年侯庄村报名的有二十多个。
不过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这二十多个人体检没一个达标的,村干部没办法,只好组织了第二次征招。
张书海接到消息之后,屁颠屁颠的过去报名了,没想到却被村干部当场拒绝了:“你来凑什么热闹,你才十五岁,这不是捣乱来了吗!”
张书海很不服气:“你看我像十五岁吗?二叔,我求求你了,你就给我报上吧!”
负责征兵的村干部是张书海本家的一个叔叔,正愁着第二次招不上来人呢,听张书海这么一说,又看了看他这大体格子,也有点动心了,不行就让他试试吧,选上了皆大欢喜,选不上也不损失什么,还能落个顺水人情。
二叔直接给张书海改了年龄,让他参加体检去了,结果一下就被选上了,接下来大红花一戴,全村敲锣打鼓的,就把张书海送去了沈阳军区某部的警卫连机枪三班服役。
张书海最初当兵的目的,第一是为了能吃饱饭,第二虽然当兵走了,但生产队还会继续给记工分,第三就是在这小村子里待够了,想出去见见世面。
等到了部队之后,换了一个新环境,这一切都让张书海感到很新鲜,那时候的张书海,还保持着一个普通农民家孩子的淳朴和可爱,对生活和未来,都充满着美好的憧憬和希望。
部队里的伙食非常好,再加上天天训练,张书海的个子长的飞快,最后长到了一米七九,在当时那个普遍吃不饱饭的年代,这已经算非常高的了。
另外他在部队里表现的非常优秀,无论是平时训练,还是军区比武,哪怕是政治学习,他的成绩都名列前茅,并且在入伍的第三年,还光荣的入了党。
到了1975年,张书海在全师大比武中,获得了全能冠军,尤其是爆破技能出色,获得了爆破英雄的称号,也正是有了这段从军经历,为张书海后来实施爆破抢劫,提供了技术储备。
1976年12月份,张书海复员返乡,但是退伍回家的时候,他不仅从部队带回了穿过的棉衣棉裤,而且还偷偷的带回了一些导火索、拉火管、雷管和子弹。
子弹可用于当时民兵的打靶训练,雷管可以用来炸鱼,张书海当时把这些东西带回来,只是想着回村之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根本就没想到以后会用来作案。
那个年代管理的不算严格,当兵退伍的多少都会带一些,这在当年也属于正常现象。
张书海带着从部队得到的一身光环回村之后,马上就得到了村里的重用,担任了大队民兵教导员和民兵营营长,以及村支部委员。
有了这些身份加持,再加上张书海小伙长的也不错,爱情很快就来了,1977年九月份,他处了一个女朋友,并且很快就结婚了。
这个女孩叫王雨,是村小学的一名民办教师,跟张书海同岁,都是1955年出生的,只比张
书海小了四天。
转过年的1978年,在改革春风吹满地的时候,两个人有了爱情的结晶,儿子张洪超出生了,两年之后的1980年,两个人又有了二儿子张洪绍。
到了1981年,由于张书海这几年的工作干的不错,他被选为了侯庄村的村主任,而且一干就是十多年。
在当村主任的这十多年里,张书海干的还算不错,在村民中的口碑也可以,确实给村民办了很多实事,为人处事也非常仗义。
但也不能说他两袖清风,据当地的一些村民反映,张书海在任职村主任期间,财务根本就不公开,而且他家是村里最早盖起大瓦房的。
要说张书海一点没贪,那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是不那么明显,别人抓不到把柄,该办的事他都正常办,所以大家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差不多就行了。
张书海有了自己的事业,也没有忘记家里人,他出去当兵的时候,妹妹张玉萍才两三岁,等他复员回来之后,张玉萍也长大了,已经开始上小学了。
张书海对这个妹妹非常不错,由于他父母经济条件很一般,所以张玉萍上学的花销,基本都是张书海出的。
到了1986年的时候,张玉萍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张书海觉得女孩还是得继续上学才行,于是就拿钱让张玉萍自费去了平顶山卫生学校读书,也算是帮着妹妹走出了小村子,增长了学识和见识。
张玉萍卫校毕业之后,在张书海的帮助下,又回到了侯庄村,在村里卫生所当了一名医生。
事后张玉萍提起这段往事时说道:“那个年代农村女孩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但是我因为有张书海这个大哥,所以和村里别人家的女孩比起来,算是非常幸运的。”
如果没有张书海,张玉萍只能一辈子在农村过土里刨食的生活,也正因为如此,张玉萍对哥哥张书海特别依赖,两个人的感情也特别深,这也是张玉萍后来心甘情愿的帮着张书海一起作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