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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阶,字伯绪,《孙夫人碑》作伯序,长沙临湘人。明清小说《三国演义》中,桓阶有时会被误写为“桓楷”。他本是孙坚所属官吏,登场于小说第七回孙坚跨江击刘表时,当时孙坚在岘山树林中,被刘表部将吕公引军埋伏,袭击致死,此时孙坚部将黄盖,则在战场上生擒刘表部将黄祖,桓阶便自动请缨带同黄祖,亲赴刘表处换回孙坚尸首,差点被刘表谋士蒯良献计杀害,结果桓阶成功完成任务,孙刘两家亦权且罢兵,后来小说没有再交代桓阶的去向。直至第七十九回曹丕篡汉自立,此时桓阶已为魏臣,更于第八十回为汉献帝草拟诏书,第二次降旨禅让于曹丕。
然而,为吴军立下功劳的桓阶,并没有加入孙策军,甚至对于刘表来说,加入也不是不可以的,但是桓阶都选择了放弃,良禽择木而栖,他们都不是桓阶的选择。七年之后,桓阶发现远在中原的曹操,是值得自己托付的明主,一般人投奔,一个人也就去了,而桓阶不一样,他做了一件大事。他鼓吹长沙太守张羡起兵反叛刘表,与此同时,他利用自己个人的威望,策反了武陵、零陵和桂阳,联络曹操,然而曹操正在鏖战无心分兵,最终四郡陷落,奇怪的是,刘表对于桓阶并没有怨恨,反而依旧邀约他出来做官,大概是看中了桓阶的大才吧,不过桓阶始终没有答应。曹操占据荆州,桓阶立即协助曹操,在后面的赤壁之战和襄樊之战中出谋划策,留下了不少的闪光点,曹操逝世后,曹丕称帝。
自汉武帝改元太初开始,“正朔”便成为汉王朝承天之运的象征,东汉继承了这一传统。在这一传统影响下,曹魏自认为是代汉的新王朝,正朔、服色等如何确定,便是统治者无法回避的问题,这一点魏文帝曹丕受禅后即注意到了。《宋书·礼一》记载文帝黄初元年诏:“……《传》曰:‘夏数为得天’。朕承唐、虞之美,至于正朔,当依虞、夏故事。若殊徵号,异器械,制礼乐,易服色,用牲币,自当随土德之数。每四时之季月,服黄十八日,腊以丑,牲用白,其饰节旄,自当赤,但节幡黄耳。其余郊祀天地朝会四时之服,宜如汉制。宗庙所服,一如周礼。”诏书定曹魏为土德。“德”源自战国邹衍的五德终始说。
照五德终始说,德的变迁跟王朝的政治气运是一致的,唐虞为土德,夏为木德,商为金德,周为火德,秦为水德,汉为火德,曹魏继汉为土德,与唐虞一致,这样便远攀上了唐虞的正统。服色车马之制,则在沿用汉代基本框架的情况下,将主色改为与土德对应的黄色,不过其中最重要的正朔并未改易,理由是虞、夏相承而“夏数得天”。因此从总体上看,该诏书并未将正朔、服色这些新王朝的表徵完全确定下来,这跟当时天下分崩,政治动荡以及魏文帝本人崇尚严刑峻法,不喜好这些有关。
但这并不能满足公卿们的要求,尚书令桓阶认为:“据三正周复之义,国家承汉氏人正之后,当受之以地正,牺牲宜用白。今从汉十三月正,则牺牲不得独改。今新建皇统,宜稽古典先代,以从天命,而告朔牺牲,一皆不改,非所以明革命之义也。”“十三月正”是汉代以自己得人正,以十三月为正月。照三统说,继承人正的王朝应是地正,正朔、服色都应随地正而改易。但曹魏继承了汉的十三月正而却另定牺牲、节幡等“服色”,不合乎先改正朔再定服色的传统;并且郊庙朝会之服又沿用了汉代,亦不合自古以来的“革命”之义。这一建议反映了自两汉以正朔、服色为王朝气运之象征这一观念已深入人心,服色从属于正朔,应该一同改易。
桓阶上表正朔的更张,可惜他没有能等到看到变更的那一天,就去世了,曹丕为他痛哭流涕,纵观桓阶的一生,他的行事自始至终贯穿着一个义字。为孙家取回灵柩,反叛迎接曹操,坚持国家正朔的更换,无不在贯彻义的始终。
桓阶,字伯绪,《孙夫人碑》作伯序,长沙临湘人。明清小说《三国演义》中,桓阶有时会被误写为“桓楷”。他本是孙坚所属官吏,登场于小说第七回孙坚跨江击刘表时,当时孙坚在岘山树林中,被刘表部将吕公引军埋伏,袭击致死,此时孙坚部将黄盖,则在战场上生擒刘表部将黄祖,桓阶便自动请缨带同黄祖,亲赴刘表处换回孙坚尸首,差点被刘表谋士蒯良献计杀害,结果桓阶成功完成任务,孙刘两家亦权且罢兵,后来小说没有再交代桓阶的去向。直至第七十九回曹丕篡汉自立,此时桓阶已为魏臣,更于第八十回为汉献帝草拟诏书,第二次降旨禅让于曹丕。
然而,为吴军立下功劳的桓阶,并没有加入孙策军,甚至对于刘表来说,加入也不是不可以的,但是桓阶都选择了放弃,良禽择木而栖,他们都不是桓阶的选择。七年之后,桓阶发现远在中原的曹操,是值得自己托付的明主,一般人投奔,一个人也就去了,而桓阶不一样,他做了一件大事。他鼓吹长沙太守张羡起兵反叛刘表,与此同时,他利用自己个人的威望,策反了武陵、零陵和桂阳,联络曹操,然而曹操正在鏖战无心分兵,最终四郡陷落,奇怪的是,刘表对于桓阶并没有怨恨,反而依旧邀约他出来做官,大概是看中了桓阶的大才吧,不过桓阶始终没有答应。曹操占据荆州,桓阶立即协助曹操,在后面的赤壁之战和襄樊之战中出谋划策,留下了不少的闪光点,曹操逝世后,曹丕称帝。
自汉武帝改元太初开始,“正朔”便成为汉王朝承天之运的象征,东汉继承了这一传统。在这一传统影响下,曹魏自认为是代汉的新王朝,正朔、服色等如何确定,便是统治者无法回避的问题,这一点魏文帝曹丕受禅后即注意到了。《宋书·礼一》记载文帝黄初元年诏:“……《传》曰:‘夏数为得天’。朕承唐、虞之美,至于正朔,当依虞、夏故事。若殊徵号,异器械,制礼乐,易服色,用牲币,自当随土德之数。每四时之季月,服黄十八日,腊以丑,牲用白,其饰节旄,自当赤,但节幡黄耳。其余郊祀天地朝会四时之服,宜如汉制。宗庙所服,一如周礼。”诏书定曹魏为土德。“德”源自战国邹衍的五德终始说。
照五德终始说,德的变迁跟王朝的政治气运是一致的,唐虞为土德,夏为木德,商为金德,周为火德,秦为水德,汉为火德,曹魏继汉为土德,与唐虞一致,这样便远攀上了唐虞的正统。服色车马之制,则在沿用汉代基本框架的情况下,将主色改为与土德对应的黄色,不过其中最重要的正朔并未改易,理由是虞、夏相承而“夏数得天”。因此从总体上看,该诏书并未将正朔、服色这些新王朝的表徵完全确定下来,这跟当时天下分崩,政治动荡以及魏文帝本人崇尚严刑峻法,不喜好这些有关。
但这并不能满足公卿们的要求,尚书令桓阶认为:“据三正周复之义,国家承汉氏人正之后,当受之以地正,牺牲宜用白。今从汉十三月正,则牺牲不得独改。今新建皇统,宜稽古典先代,以从天命,而告朔牺牲,一皆不改,非所以明革命之义也。”“十三月正”是汉代以自己得人正,以十三月为正月。照三统说,继承人正的王朝应是地正,正朔、服色都应随地正而改易。但曹魏继承了汉的十三月正而却另定牺牲、节幡等“服色”,不合乎先改正朔再定服色的传统;并且郊庙朝会之服又沿用了汉代,亦不合自古以来的“革命”之义。这一建议反映了自两汉以正朔、服色为王朝气运之象征这一观念已深入人心,服色从属于正朔,应该一同改易。
桓阶上表正朔的更张,可惜他没有能等到看到变更的那一天,就去世了,曹丕为他痛哭流涕,纵观桓阶的一生,他的行事自始至终贯穿着一个义字。为孙家取回灵柩,反叛迎接曹操,坚持国家正朔的更换,无不在贯彻义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