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爱到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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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见月连忙扑了过去,她扒开苏老爷子的衣领,从衬衣的口袋,摸出来一块金属怀表。
怀表的外壳,是一层用金丝掐成的金色太阳花的网纹,这里面是有一个小小的夹层,里面会定期更换一次为苏老爷子准备的危机时候保命的药丸。
“对,月月小姐,就是那个,您按一下那个蓝宝石的暗扣,就能打开。”
怀表侧边,有两个按钮,一个红宝石,一个蓝宝石。
王妈的声音传来,苏见月还没来得及按下蓝色的那个按钮,就被苏云天的保镖,硬生生的,从苏老爷子的身边扯开。
“签了字,你就能救他。”
“苏云天,你简直丧心病狂。”
郑苗一脚踹飞了架住苏见月的保镖。
“小姐,快救老先生。”
说着,她的另一只手,搭在了另一名保镖的肩膀上,力道之大,仿佛要将那人的肩胛骨捏碎。
“啊!”
那名保镖吃痛的松开了苏见月。
郑苗以巨大的力道,将人举起,重重的砸出去。
恰好阻隔了即将蜂拥而来的保镖们。
苏见月没敢耽误。
连忙扑到爷爷面前,动作迅速的拿出药丸,塞进了爷爷的嘴里。
“爷爷,您有没有好一点?”
没有水,苏老爷子吞起药来,有些困难。
但是,他的脸色,正肉眼可见的好转。
苏见月这才拿起手机,想要拨打报警电话。
只是,她根本就没有机会拿出手机。
因为,她的包,被趁机钻过来的一名保镖,一脚踢飞。
她再次被人禁锢。
苏见月双目猩红。
咬着牙,脑袋重重往前一磕。
额头撞上了那名保镖的鼻梁。
两道猩红的血液,从那名保镖的鼻子流下
保镖被她撞得眼冒金星。
苏见月又趁机补了一脚。
她今天恰好穿了一双黑色的牛皮马丁靴,鞋面比较硬。
苏见月毫不留情,一脚踹到了男人的双腿之间。
“啊!”
男人痛喊出声,松开双手捂住下面。
苏见月趁机将他狠狠的推开,脱离魔爪。
她的大衣口袋里面放着防狼喷雾。
郑苗那边,以一当十,将蜂拥而来的保镖阻隔在这一方天地之间。
苏见月来不及去找包包。
便听见冲她喊道:“小姐,您快扶老先生去楼上。”
苏见月对上郑苗的视线。
心知肚明的默契,只消一眼,便能让二人的想法同步。
苏老爷子缓过劲儿来,被苏见月从沙发上扶起。
“爷爷,我们走。”
大门那边,已经被苏云天的人完全掌控。
他们根本出不去。
苏老爷子紧紧地抓住苏见月的手。
“都给我住手。”
非但不避,反而杵着拐杖,挡在了苏见月的面前,正面对上苏云天那一脸疯狂的神色。
“我是你老子。”
他将手里的拐杖重重地杵着地面。
“苏云天,你今天敢动我一下试试?”
苏云天就站在那里,一身的戾气,跟从前判若两人。
“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云天,你还认识现在的你自己吗?”
“要怪,只能怪文景兰那个女人太过心狠。”
她居然联合他的秘书,骗他签下了股份转让合同。
将她名下的股份,全部转移到了苏见月的名下。
“还有她。”
苏云天手指着苏见月,“她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儿狼,从来没有跟我这个做父亲的,站在同一阵线过。”
“有父才有子,有夫才有妻。”
苏老爷子的眼睛里面泛着泪花,语重心长地说道:“景兰是你费了多大的心思,才娶回来的妻子,你忘记了吗?”
当年,文景兰初入娱乐圈,那一张脸,惊为天人。
喜欢她,想要追她的优秀男子,不计其数。
那个时候的苏云天,将一颗真挚的心,捧在手上,送到了文景兰的面前,日复一日,彻底将文景兰融化。
文景兰才选择了他。
“将苏氏更名为云景集团,是你亲自拟定的合同,把云景集团的股份,分给景兰,也是你亲自做出的决定,变了的人,一直是你啊!”
嘈杂的客厅,彻底安静。
珍藏的古玩,碎了一地,一片狼藉。
郑苗的嘴角挂着伤。
紧贴着苏见月站好。
苏见月则紧紧地扶着苏老爷子,生怕他体力不支,倒了下去。
苏云天眸底的红色逐渐消退。
“是……我吗?”
他难以置信。
“不,明明是文景兰,是她变了。”
苏云天迷恋着文景兰的那张脸。
初见她时,她像是繁华世间,最纯粹的那一朵白色芙蓉。
喜欢她的人有很多。
有明着追的,有暗着撩的。
还有将她当做高岭之花,默默远观的。
光他知道的,就不下十个人。
当初追她,好像是凭借着一股劲儿。
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他拿不下的女人。
到了后面,她笑得生动,美得心醉,拍戏时认真而热烈,归于生活时,却又文静而恬淡。
越是了解她,他就越是沉迷。
他是真的爱惨了她。
所以,在最爱她的那一年,他将苏氏更名为云景集团,又以他手中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作为聘礼,将她风风光光地娶进苏家,让她成为苏家的当家主母。
世人都知,他爱她至深,宠她入骨。
整个云城,没人敢给文景兰找不痛快。
她是所有豪门阔太最羡慕的人。
可渐渐地,他觉得无趣起来。
文景兰性格寡淡,口味单一,不能接受所有有新意的东西。
就连做爱,每次都是固定的姿势,让他完全提不起兴致。
她有严重的洁癖,眼里容不得沙子,也看不得脏东西。
她不能给他提供任何的情绪价值。
商场的灰暗,他不能跟她说。
从热烈到倦怠,好像只维系了几年。
偷香这种事儿,隐秘,刺激,令人上瘾。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有了第二次,就会有未来的无数次。
他向她求婚的时候。
真的以为,他会爱着她一辈子。
可是现在……
就连苏云天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被他深爱了那么多年的女人,他说不爱,就不爱了。
“不,这件事不能怪我,爸,文景兰她根本就没有那么爱我。”
对,就是这样。
因为她不够爱,所以,她不愿意为了他改变。
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一个喜欢猎奇新意,一个固步自封,只喜欢安逸和稳定。
他已经迁就了她那么多年。
她就不能改改自己古板的性子吗?
黄曼说的没错,文景兰,根本就不爱他。
苏见月连忙扑了过去,她扒开苏老爷子的衣领,从衬衣的口袋,摸出来一块金属怀表。
怀表的外壳,是一层用金丝掐成的金色太阳花的网纹,这里面是有一个小小的夹层,里面会定期更换一次为苏老爷子准备的危机时候保命的药丸。
“对,月月小姐,就是那个,您按一下那个蓝宝石的暗扣,就能打开。”
怀表侧边,有两个按钮,一个红宝石,一个蓝宝石。
王妈的声音传来,苏见月还没来得及按下蓝色的那个按钮,就被苏云天的保镖,硬生生的,从苏老爷子的身边扯开。
“签了字,你就能救他。”
“苏云天,你简直丧心病狂。”
郑苗一脚踹飞了架住苏见月的保镖。
“小姐,快救老先生。”
说着,她的另一只手,搭在了另一名保镖的肩膀上,力道之大,仿佛要将那人的肩胛骨捏碎。
“啊!”
那名保镖吃痛的松开了苏见月。
郑苗以巨大的力道,将人举起,重重的砸出去。
恰好阻隔了即将蜂拥而来的保镖们。
苏见月没敢耽误。
连忙扑到爷爷面前,动作迅速的拿出药丸,塞进了爷爷的嘴里。
“爷爷,您有没有好一点?”
没有水,苏老爷子吞起药来,有些困难。
但是,他的脸色,正肉眼可见的好转。
苏见月这才拿起手机,想要拨打报警电话。
只是,她根本就没有机会拿出手机。
因为,她的包,被趁机钻过来的一名保镖,一脚踢飞。
她再次被人禁锢。
苏见月双目猩红。
咬着牙,脑袋重重往前一磕。
额头撞上了那名保镖的鼻梁。
两道猩红的血液,从那名保镖的鼻子流下
保镖被她撞得眼冒金星。
苏见月又趁机补了一脚。
她今天恰好穿了一双黑色的牛皮马丁靴,鞋面比较硬。
苏见月毫不留情,一脚踹到了男人的双腿之间。
“啊!”
男人痛喊出声,松开双手捂住下面。
苏见月趁机将他狠狠的推开,脱离魔爪。
她的大衣口袋里面放着防狼喷雾。
郑苗那边,以一当十,将蜂拥而来的保镖阻隔在这一方天地之间。
苏见月来不及去找包包。
便听见冲她喊道:“小姐,您快扶老先生去楼上。”
苏见月对上郑苗的视线。
心知肚明的默契,只消一眼,便能让二人的想法同步。
苏老爷子缓过劲儿来,被苏见月从沙发上扶起。
“爷爷,我们走。”
大门那边,已经被苏云天的人完全掌控。
他们根本出不去。
苏老爷子紧紧地抓住苏见月的手。
“都给我住手。”
非但不避,反而杵着拐杖,挡在了苏见月的面前,正面对上苏云天那一脸疯狂的神色。
“我是你老子。”
他将手里的拐杖重重地杵着地面。
“苏云天,你今天敢动我一下试试?”
苏云天就站在那里,一身的戾气,跟从前判若两人。
“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云天,你还认识现在的你自己吗?”
“要怪,只能怪文景兰那个女人太过心狠。”
她居然联合他的秘书,骗他签下了股份转让合同。
将她名下的股份,全部转移到了苏见月的名下。
“还有她。”
苏云天手指着苏见月,“她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儿狼,从来没有跟我这个做父亲的,站在同一阵线过。”
“有父才有子,有夫才有妻。”
苏老爷子的眼睛里面泛着泪花,语重心长地说道:“景兰是你费了多大的心思,才娶回来的妻子,你忘记了吗?”
当年,文景兰初入娱乐圈,那一张脸,惊为天人。
喜欢她,想要追她的优秀男子,不计其数。
那个时候的苏云天,将一颗真挚的心,捧在手上,送到了文景兰的面前,日复一日,彻底将文景兰融化。
文景兰才选择了他。
“将苏氏更名为云景集团,是你亲自拟定的合同,把云景集团的股份,分给景兰,也是你亲自做出的决定,变了的人,一直是你啊!”
嘈杂的客厅,彻底安静。
珍藏的古玩,碎了一地,一片狼藉。
郑苗的嘴角挂着伤。
紧贴着苏见月站好。
苏见月则紧紧地扶着苏老爷子,生怕他体力不支,倒了下去。
苏云天眸底的红色逐渐消退。
“是……我吗?”
他难以置信。
“不,明明是文景兰,是她变了。”
苏云天迷恋着文景兰的那张脸。
初见她时,她像是繁华世间,最纯粹的那一朵白色芙蓉。
喜欢她的人有很多。
有明着追的,有暗着撩的。
还有将她当做高岭之花,默默远观的。
光他知道的,就不下十个人。
当初追她,好像是凭借着一股劲儿。
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他拿不下的女人。
到了后面,她笑得生动,美得心醉,拍戏时认真而热烈,归于生活时,却又文静而恬淡。
越是了解她,他就越是沉迷。
他是真的爱惨了她。
所以,在最爱她的那一年,他将苏氏更名为云景集团,又以他手中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作为聘礼,将她风风光光地娶进苏家,让她成为苏家的当家主母。
世人都知,他爱她至深,宠她入骨。
整个云城,没人敢给文景兰找不痛快。
她是所有豪门阔太最羡慕的人。
可渐渐地,他觉得无趣起来。
文景兰性格寡淡,口味单一,不能接受所有有新意的东西。
就连做爱,每次都是固定的姿势,让他完全提不起兴致。
她有严重的洁癖,眼里容不得沙子,也看不得脏东西。
她不能给他提供任何的情绪价值。
商场的灰暗,他不能跟她说。
从热烈到倦怠,好像只维系了几年。
偷香这种事儿,隐秘,刺激,令人上瘾。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有了第二次,就会有未来的无数次。
他向她求婚的时候。
真的以为,他会爱着她一辈子。
可是现在……
就连苏云天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被他深爱了那么多年的女人,他说不爱,就不爱了。
“不,这件事不能怪我,爸,文景兰她根本就没有那么爱我。”
对,就是这样。
因为她不够爱,所以,她不愿意为了他改变。
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一个喜欢猎奇新意,一个固步自封,只喜欢安逸和稳定。
他已经迁就了她那么多年。
她就不能改改自己古板的性子吗?
黄曼说的没错,文景兰,根本就不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