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少年把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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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是普通人,而是五七八号。五个需要格外关注的对手里,就有他一个。
此人在擂台上,以一手出神入化的醉拳,打得另一名举子毫无还手之力。
当他自称“师兄”时,萧麦着实有几分惊讶。
把酒,是李疏狂的正牌徒弟?
不应该啊!
把酒若是李疏狂的徒弟,免不了成为众人之中的焦点。
可当下被议论最多的,就是萧麦。一因他协助姚倩淑扳倒太子的事迹,一因他身为剑仙李疏狂弟子的身份。
萧麦忽然想到,姚倩淑与仙音坊主、胡雅韵与小苏之间的关系,顿时恍然大悟。
“尊师,是上清派的高人?”
“没猜出来?”少年很是惊讶,“都这么明显了。”
萧麦心想,他对上清派的事一窍不通,怎么猜得出来?于是摇了摇头。
“呵,哈哈,你不是李疏狂的徒弟。”
“嗯,我与李剑仙目前并无太大关系。”
虽有姚倩淑的保举,但在李疏狂的正式承认前,萧麦不打算承认这个身份。
不过,不承认归不承认,以李疏狂弟子的标准要求自己,维护未来师父与宗门的名誉,这是必须的。
“没李疏狂撑腰,还敢来捕门捣乱?”
“并非捣乱,我是来找工作的。”
“哈哈哈,厉害啊!”把酒朝萧麦竖起大拇指,“我饮下十斗酒,都不敢有你这么狂。”
“过奖。”
“酒友一场,送你个情报。”把酒四处张望了一番,神秘兮兮地说,“我凑巧听到,捕门有人要害你。”
“意料之中。”
“中午的时候,会有人给你送吃食,有毒的。”
“……”
萧麦知道有人要害自己,但不知道是会在食物里下毒。
“谢谢。”
“不客气。”把酒坐起身,掸去身上的灰尘,“你这家伙太惹眼,我低调,不跟你聊了。”
说罢,把酒哼起小调,踉踉跄跄地往另一个地方走去。
萧麦忽然想到什么,举起杯子:“喂,你东西没拿。”
“送你了。”
“阁下到底是什么人?”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萧麦耳听得少年那潇洒风流的声音,不由笑笑,把高脚杯塞进了腰袋之中。
这一幕,被连廊上的高胜寒看在眼里,他立即指使手下人:“去查一下,那五七八号的来历。”
云和雅笑道:“这么谨慎啊,就跟萧麦说了几句话,兄台都要过问?”
高胜寒则道:“云兄且瞧着!这个五七八号,十有八九是来捣乱的。”
“哦?我还真没注意。”云和雅看向陆朝暮、宗星阳等人,从他们眼神中,得到了肯定的答复,“真有问题?”
赛事进行得很快。
在裁判的干预下,大部分比赛,都是参赛者觉得自己还能打,就已经被判负了。有些是真打不过;有些是拉偏架,例如,红绸对上紫绸,短时间内没打出明显优势,红绸就会被直接判负,因为红绸的后台没紫绸硬。
还有些人,裁判喊了两遍号牌没上场,也直接判负。他们叫屈时,裁判也有道理:“就你们这个脑力,这个耳力,人话都听不懂,还入什么捕门,码头上扛包都没人要。滚!”
两个多小时后,第一轮比赛完成,开始第二轮的比赛。
上一场赢的人,跃跃欲试,准备乘胜追击;上一场败的人,也摩拳擦掌,准备一雪前耻。
裁判开始叫号。
“壹柒陆!”
听到这个号,众人齐刷刷地扭头看来。
“又是我?”
萧麦眉头一皱,但很快想明白缘由。被冷却或加热过的号牌,过段时间就会恢复常温,所以要优先挑出来。
于是,他一个助跑,穿过人群,跃上了擂台。
“肆号!”
一个大汉应声跃至擂台。
他身穿黑衣,胡子拉碴,一双手大如蒲扇,手指修长,外形冷硬如鹰爪。
在上一场战斗中,他就是凭这对鹰爪,徒手掰断了对面举子的六根肋骨。
此人,正是今日比赛,萧麦重点关注的五大对手之一。
对此萧麦早有心理准备。
可台下举子,就有人看不下去了。
“萧麦,居然会碰上葛枭!”
“葛枭是谁?”
“绰号‘平民杀手’,专门在擂台上,清理那些无权无势,又不守规矩的举子。”
“什么叫不守规矩?”
“见了紫绸不认输,见了红绸不退让,这就叫不守规矩!”
“哈哈,有意思,平民杀手,碰上了平民最强,接下来有好戏看了。”
捕门武举考场上,分野“贵族”与“平民”的,不是背景和师承,而是手腕上的绸带。
紫绸、红绸为贵族,黄绸、无绸为平民。
听到众人的议论,“四二九号”姜达,心中暗道:“萧麦——平民最强?不,我才是平民最强。”
“五七八号”把酒,则斜倚在远离擂台的大树上,专心品尝葫芦里的美酒。
他根本不关心战局如何,或许是源于绝对的自信,觉得自己定能走到最后,拔得头筹。
至于擂台上的萧麦,听到“葛枭”这个名字,顿时精神一振。
当初重创林渊,彻底断绝他捕门之路的“托儿”,就叫葛枭。
“天涯无处不相逢。”萧麦望着视野内,那一袭血红色的身影,开口道,“久闻其名。”
葛枭扭了扭脖子,又舔了舔自己干涸的嘴唇。
他没说话,但全身暴涨的杀意,就是对萧麦的回答。
萧麦见(听见之见)状,也不再客气,准备让葛枭死个明白。
“多少有志之士,在这个擂台上,被你断送武道;多少无能之辈,因你保驾护航,变成捕门蛀虫。”
“我今日要为他们讨个公道,更要为捕门除害。”
擂台下的众举子,毫无疑问以平民居多,哪怕是戴了红绸的显贵弟子,其实也不满足于紫绸子弟的欺压。
多数人都在渴望公平对决,自然也对戴黑绸的武者深恶痛绝,认为这群人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个赛场上。
听说萧麦要教训对方,不由得欢欣鼓舞,有些人甚至忍不住,压低嗓音为萧麦加油鼓劲。
枭,即猫头鹰,可以在身体静止的情况下,脑袋旋转270°。
葛枭亦有这般实力。
他身子不动,脑袋旋转环顾四周,那恶鬼般的恐怖姿态,配合捕猎一般的眼神,瞬间骇得台下鸦雀无声。
最后,葛枭摆正头颅,望向萧麦。
“蛇虫鼠蚁,死期将至。”
听见葛枭放出狠话,萧麦不由冷笑。他心想,单打独斗,葛枭绝不是自己的对手。杀死对方,易如反掌。
忽然,裁判把手伸入箱子,取出第三张号牌。
“壹捌!”
此战,俩对手?
少年不是普通人,而是五七八号。五个需要格外关注的对手里,就有他一个。
此人在擂台上,以一手出神入化的醉拳,打得另一名举子毫无还手之力。
当他自称“师兄”时,萧麦着实有几分惊讶。
把酒,是李疏狂的正牌徒弟?
不应该啊!
把酒若是李疏狂的徒弟,免不了成为众人之中的焦点。
可当下被议论最多的,就是萧麦。一因他协助姚倩淑扳倒太子的事迹,一因他身为剑仙李疏狂弟子的身份。
萧麦忽然想到,姚倩淑与仙音坊主、胡雅韵与小苏之间的关系,顿时恍然大悟。
“尊师,是上清派的高人?”
“没猜出来?”少年很是惊讶,“都这么明显了。”
萧麦心想,他对上清派的事一窍不通,怎么猜得出来?于是摇了摇头。
“呵,哈哈,你不是李疏狂的徒弟。”
“嗯,我与李剑仙目前并无太大关系。”
虽有姚倩淑的保举,但在李疏狂的正式承认前,萧麦不打算承认这个身份。
不过,不承认归不承认,以李疏狂弟子的标准要求自己,维护未来师父与宗门的名誉,这是必须的。
“没李疏狂撑腰,还敢来捕门捣乱?”
“并非捣乱,我是来找工作的。”
“哈哈哈,厉害啊!”把酒朝萧麦竖起大拇指,“我饮下十斗酒,都不敢有你这么狂。”
“过奖。”
“酒友一场,送你个情报。”把酒四处张望了一番,神秘兮兮地说,“我凑巧听到,捕门有人要害你。”
“意料之中。”
“中午的时候,会有人给你送吃食,有毒的。”
“……”
萧麦知道有人要害自己,但不知道是会在食物里下毒。
“谢谢。”
“不客气。”把酒坐起身,掸去身上的灰尘,“你这家伙太惹眼,我低调,不跟你聊了。”
说罢,把酒哼起小调,踉踉跄跄地往另一个地方走去。
萧麦忽然想到什么,举起杯子:“喂,你东西没拿。”
“送你了。”
“阁下到底是什么人?”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萧麦耳听得少年那潇洒风流的声音,不由笑笑,把高脚杯塞进了腰袋之中。
这一幕,被连廊上的高胜寒看在眼里,他立即指使手下人:“去查一下,那五七八号的来历。”
云和雅笑道:“这么谨慎啊,就跟萧麦说了几句话,兄台都要过问?”
高胜寒则道:“云兄且瞧着!这个五七八号,十有八九是来捣乱的。”
“哦?我还真没注意。”云和雅看向陆朝暮、宗星阳等人,从他们眼神中,得到了肯定的答复,“真有问题?”
赛事进行得很快。
在裁判的干预下,大部分比赛,都是参赛者觉得自己还能打,就已经被判负了。有些是真打不过;有些是拉偏架,例如,红绸对上紫绸,短时间内没打出明显优势,红绸就会被直接判负,因为红绸的后台没紫绸硬。
还有些人,裁判喊了两遍号牌没上场,也直接判负。他们叫屈时,裁判也有道理:“就你们这个脑力,这个耳力,人话都听不懂,还入什么捕门,码头上扛包都没人要。滚!”
两个多小时后,第一轮比赛完成,开始第二轮的比赛。
上一场赢的人,跃跃欲试,准备乘胜追击;上一场败的人,也摩拳擦掌,准备一雪前耻。
裁判开始叫号。
“壹柒陆!”
听到这个号,众人齐刷刷地扭头看来。
“又是我?”
萧麦眉头一皱,但很快想明白缘由。被冷却或加热过的号牌,过段时间就会恢复常温,所以要优先挑出来。
于是,他一个助跑,穿过人群,跃上了擂台。
“肆号!”
一个大汉应声跃至擂台。
他身穿黑衣,胡子拉碴,一双手大如蒲扇,手指修长,外形冷硬如鹰爪。
在上一场战斗中,他就是凭这对鹰爪,徒手掰断了对面举子的六根肋骨。
此人,正是今日比赛,萧麦重点关注的五大对手之一。
对此萧麦早有心理准备。
可台下举子,就有人看不下去了。
“萧麦,居然会碰上葛枭!”
“葛枭是谁?”
“绰号‘平民杀手’,专门在擂台上,清理那些无权无势,又不守规矩的举子。”
“什么叫不守规矩?”
“见了紫绸不认输,见了红绸不退让,这就叫不守规矩!”
“哈哈,有意思,平民杀手,碰上了平民最强,接下来有好戏看了。”
捕门武举考场上,分野“贵族”与“平民”的,不是背景和师承,而是手腕上的绸带。
紫绸、红绸为贵族,黄绸、无绸为平民。
听到众人的议论,“四二九号”姜达,心中暗道:“萧麦——平民最强?不,我才是平民最强。”
“五七八号”把酒,则斜倚在远离擂台的大树上,专心品尝葫芦里的美酒。
他根本不关心战局如何,或许是源于绝对的自信,觉得自己定能走到最后,拔得头筹。
至于擂台上的萧麦,听到“葛枭”这个名字,顿时精神一振。
当初重创林渊,彻底断绝他捕门之路的“托儿”,就叫葛枭。
“天涯无处不相逢。”萧麦望着视野内,那一袭血红色的身影,开口道,“久闻其名。”
葛枭扭了扭脖子,又舔了舔自己干涸的嘴唇。
他没说话,但全身暴涨的杀意,就是对萧麦的回答。
萧麦见(听见之见)状,也不再客气,准备让葛枭死个明白。
“多少有志之士,在这个擂台上,被你断送武道;多少无能之辈,因你保驾护航,变成捕门蛀虫。”
“我今日要为他们讨个公道,更要为捕门除害。”
擂台下的众举子,毫无疑问以平民居多,哪怕是戴了红绸的显贵弟子,其实也不满足于紫绸子弟的欺压。
多数人都在渴望公平对决,自然也对戴黑绸的武者深恶痛绝,认为这群人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个赛场上。
听说萧麦要教训对方,不由得欢欣鼓舞,有些人甚至忍不住,压低嗓音为萧麦加油鼓劲。
枭,即猫头鹰,可以在身体静止的情况下,脑袋旋转270°。
葛枭亦有这般实力。
他身子不动,脑袋旋转环顾四周,那恶鬼般的恐怖姿态,配合捕猎一般的眼神,瞬间骇得台下鸦雀无声。
最后,葛枭摆正头颅,望向萧麦。
“蛇虫鼠蚁,死期将至。”
听见葛枭放出狠话,萧麦不由冷笑。他心想,单打独斗,葛枭绝不是自己的对手。杀死对方,易如反掌。
忽然,裁判把手伸入箱子,取出第三张号牌。
“壹捌!”
此战,俩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