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翊武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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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擒拿考试,萧麦取回尺剑和飞蝗袋,转身离去时,众举子纷纷与之行礼拜别。
自从展示出六级护法的境界后,他在捕门的处境,较之从前,一下子缓和了许多。
大家不再有意疏离,反而主动与之搭话。
“萧少侠,分数上虽与步青石并列第一,但大家都清楚,你才是当之无愧的武举榜首。”
“过奖,我认可前辈们的裁决,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何况,遇见唐繁,也不全是运气差。”
萧麦说罢,辞别众人,离开了烈火烹油的捕门校场。
当时在捕园门前,虽然没问唐繁的来历,但毫无疑问,他必定来自强圉队。就算不是强圉队捕手,也是强圉队安插到其他队伍里的内奸。
得罪完阎王又得罪小鬼,还要在浊世之中坚守正义,立志成为一名真正的侠客。
自己的捕门之路,注定比其他人难走得多。
想要顺畅地走下去,就唯有让自己变强,而且要比敌人强得多。
走着走着,萧麦忽然发现,捕门周围,相较京城的其他街坊,明显僻静许多。
原来,古时的官署衙门,与现代的政府大楼,完全是两个概念。
后者通常是不会扰民的,但前者不一样,经常会有作威作福的官吏,喜欢从门前路过的老百姓里面,随机挑选几个倒霉蛋赏一顿大耳瓜子。
所以,百姓遇到衙门,通常会主动绕过去,对捕门这样的大衙门,更是唯恐避之不及。
萧麦再三确认,周围没人,就吹了声口哨。
“马哥,在哪儿呢?”
“嗒嗒嗒——”
熟悉的马蹄声传来,萧麦回头一看,红鬃马正欢快地朝自己跑过来。
一人一马再相会,红鬃马用头去蹭萧麦的身姿,萧麦也温柔地摸了摸马头。
“马哥,好像又变强了。”
拜陈五羊主动上分所赐,“天马行空”又升了一级,红鬃马的气场,比从前更加威武雄壮。
它扭扭身子,示意让萧麦骑上去。
“好叻!”
萧麦翻身上马,勒住缰绳,心里边满满的都是安全感。
红鬃马的速度天下无敌,四只铁蹄刚猛无匹,自出道以来遇敌杀敌未逢败绩。
只要有马哥在,哪怕头上顶个皇帝,萧麦也毫无压力。
哪怕有朝一日,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了,大不了一人一马杀将出去,从此浪迹天涯行侠仗义,照样能过得逍遥自在。
“但尽量还是别走到那一步。”
萧麦想起了沈红梅。
他虽然确定了大小姐的身份,但也实在想不明白,本应作为正义与法度守护神的捕门之主,怎会有个身染戾火、杀人如麻的女儿?
再见沈红梅时,萧麦的怒火,炙烤得胸中血气沸腾,险些忍不住当场拆穿她的真实身份。
但萧麦忍住了。
就凭沈红梅那股嚣张跋扈的姿态,就可以断定,平日定然享受了捕神无止境的溺爱。
萧麦眼下根本没有证据,证明大小姐和沈红梅是同一人。
一旦公开指认,只怕自己会转瞬即逝。
“必须深入捕门,调查真相。”
“若捕神真的做了沈红梅的保护伞。”
“那我就只能,扳倒他。”
“扳倒捕神”四个字,力重千钧。
砸在胸口,让萧麦的心都为之一沉。
捕神究竟有多强,萧麦不知道,但萧麦见识过姚倩淑的武功和威风,想来二人只在伯仲之间。
姚倩淑杀心一起,当朝太子都要人头落地,天下豪杰更是望风披靡。
这种级别的武学宗师,只要不是自己作死,想弄死他们实在难如登天。
萧麦不知道该怎么做。
好在,眼下尚无任何迹象证明,捕神知晓沈红梅已堕入魔道。
否则,单是把沈红梅打下悬崖这件事,捕神就有充分的理由来要自己的命。
思虑过后,萧麦决定先把“扳倒捕神”这个念头藏起来,暂时不要想太多。
还是想想,下一步怎么办?
“对了,还有一事,须得尽快解决,否则必成我的一块心病。”
萧麦快马加鞭,远离捕门。
与此同时,陈五羊的尸首,被送到了陈宅。
翊武营营长陈重威,年过半百,须发皆白,他伸出布满老茧的手,掀开浸透了鲜血的白布,见到那张熟悉却破碎的面孔,顿时老泪纵横。
“高指挥,你跟老夫保证过,一定不会让小儿出事,可现在为什么会这样!”
高胜寒装作满怀歉意的模样,说道:“恕晚辈失职,本意是让陈公子,与本届的捕门举子切磋一番,孰料萧麦丧心病狂,说好点到为止,实则招招致命。裁判已出言阻止,可他还是死咬不放。待晚辈出手时,已经来不及了。”
“萧麦——就是那个跟着姚倩淑,大闹东宫的剑仙弟子?”
“是的。”
“没人告诉他,五羊是我的儿子?”
“萧麦说,太子尚可杀得,将军之子有何杀不得!”
陈重威先是一愣,进而大笑:“好好好!剑仙弟子,就能胡乱杀人?骥儿,速速点齐兵马,随为父去把仇人碎尸万段!”
陈一骥抱拳应声:“孩儿得令!”
临近傍晚,萧麦没去仙音坊,也没回凤翎街,而是一路打听,来到了京城东北向的坊街中。
京城虽是普天之下,最为富饶繁华之所在。
但繁城之内,亦有萧条贫苦、阴暗腌臜。
这里聚居着大批靠贩卖气力吃饭的工匠,居住在破烂不堪的茅草屋里,泥泞坎坷的街道上,尽是人畜粪便。
红鬃马必须小心翼翼地下脚,才能防止马蹄沾上恶臭的排泄物。
一路来到目的地,见房门紧闭,萧麦遂翻身下马,正要敲门,忽闻得一股浓郁的肉香。
“如此贫苦,还吃得起大鱼大肉?”
萧麦心中生疑,莫名想起了“断头饭”,于是奋力挥拳砸门,准备没人的话就直接破门而入。
“来了来了,差爷稍等!”
“咦,有人?”
片刻后,农妇快步近前,抽出门栓。
她本以为,除了官差之外,不会有人这般用力砸门,结果抬眼一看,竟是一个蒙眼少年。
“你是……萧麦萧大侠?”
见对方言辞如常,萧麦便知是自己想差了,这家人吃的不是断头饭。
至于对方能认出自己——也在情理之中。
毕竟他们,就是前天晚上,遭小苏一剑穿胸的工匠家人。
萧麦此行的目的,就是补偿这家人,尽可能替小苏减轻一些罪孽。
羞惭之下,正不知如何开口,便听农妇热情地招呼道:“大侠快进,家里的提过您好几次,说您是顶天立地的大侠客!”
“家……家里的?”
萧麦心想,“家里的”不就是“丈夫”的意思,可农妇的丈夫,不是已经被小苏杀死了?
完成擒拿考试,萧麦取回尺剑和飞蝗袋,转身离去时,众举子纷纷与之行礼拜别。
自从展示出六级护法的境界后,他在捕门的处境,较之从前,一下子缓和了许多。
大家不再有意疏离,反而主动与之搭话。
“萧少侠,分数上虽与步青石并列第一,但大家都清楚,你才是当之无愧的武举榜首。”
“过奖,我认可前辈们的裁决,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何况,遇见唐繁,也不全是运气差。”
萧麦说罢,辞别众人,离开了烈火烹油的捕门校场。
当时在捕园门前,虽然没问唐繁的来历,但毫无疑问,他必定来自强圉队。就算不是强圉队捕手,也是强圉队安插到其他队伍里的内奸。
得罪完阎王又得罪小鬼,还要在浊世之中坚守正义,立志成为一名真正的侠客。
自己的捕门之路,注定比其他人难走得多。
想要顺畅地走下去,就唯有让自己变强,而且要比敌人强得多。
走着走着,萧麦忽然发现,捕门周围,相较京城的其他街坊,明显僻静许多。
原来,古时的官署衙门,与现代的政府大楼,完全是两个概念。
后者通常是不会扰民的,但前者不一样,经常会有作威作福的官吏,喜欢从门前路过的老百姓里面,随机挑选几个倒霉蛋赏一顿大耳瓜子。
所以,百姓遇到衙门,通常会主动绕过去,对捕门这样的大衙门,更是唯恐避之不及。
萧麦再三确认,周围没人,就吹了声口哨。
“马哥,在哪儿呢?”
“嗒嗒嗒——”
熟悉的马蹄声传来,萧麦回头一看,红鬃马正欢快地朝自己跑过来。
一人一马再相会,红鬃马用头去蹭萧麦的身姿,萧麦也温柔地摸了摸马头。
“马哥,好像又变强了。”
拜陈五羊主动上分所赐,“天马行空”又升了一级,红鬃马的气场,比从前更加威武雄壮。
它扭扭身子,示意让萧麦骑上去。
“好叻!”
萧麦翻身上马,勒住缰绳,心里边满满的都是安全感。
红鬃马的速度天下无敌,四只铁蹄刚猛无匹,自出道以来遇敌杀敌未逢败绩。
只要有马哥在,哪怕头上顶个皇帝,萧麦也毫无压力。
哪怕有朝一日,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了,大不了一人一马杀将出去,从此浪迹天涯行侠仗义,照样能过得逍遥自在。
“但尽量还是别走到那一步。”
萧麦想起了沈红梅。
他虽然确定了大小姐的身份,但也实在想不明白,本应作为正义与法度守护神的捕门之主,怎会有个身染戾火、杀人如麻的女儿?
再见沈红梅时,萧麦的怒火,炙烤得胸中血气沸腾,险些忍不住当场拆穿她的真实身份。
但萧麦忍住了。
就凭沈红梅那股嚣张跋扈的姿态,就可以断定,平日定然享受了捕神无止境的溺爱。
萧麦眼下根本没有证据,证明大小姐和沈红梅是同一人。
一旦公开指认,只怕自己会转瞬即逝。
“必须深入捕门,调查真相。”
“若捕神真的做了沈红梅的保护伞。”
“那我就只能,扳倒他。”
“扳倒捕神”四个字,力重千钧。
砸在胸口,让萧麦的心都为之一沉。
捕神究竟有多强,萧麦不知道,但萧麦见识过姚倩淑的武功和威风,想来二人只在伯仲之间。
姚倩淑杀心一起,当朝太子都要人头落地,天下豪杰更是望风披靡。
这种级别的武学宗师,只要不是自己作死,想弄死他们实在难如登天。
萧麦不知道该怎么做。
好在,眼下尚无任何迹象证明,捕神知晓沈红梅已堕入魔道。
否则,单是把沈红梅打下悬崖这件事,捕神就有充分的理由来要自己的命。
思虑过后,萧麦决定先把“扳倒捕神”这个念头藏起来,暂时不要想太多。
还是想想,下一步怎么办?
“对了,还有一事,须得尽快解决,否则必成我的一块心病。”
萧麦快马加鞭,远离捕门。
与此同时,陈五羊的尸首,被送到了陈宅。
翊武营营长陈重威,年过半百,须发皆白,他伸出布满老茧的手,掀开浸透了鲜血的白布,见到那张熟悉却破碎的面孔,顿时老泪纵横。
“高指挥,你跟老夫保证过,一定不会让小儿出事,可现在为什么会这样!”
高胜寒装作满怀歉意的模样,说道:“恕晚辈失职,本意是让陈公子,与本届的捕门举子切磋一番,孰料萧麦丧心病狂,说好点到为止,实则招招致命。裁判已出言阻止,可他还是死咬不放。待晚辈出手时,已经来不及了。”
“萧麦——就是那个跟着姚倩淑,大闹东宫的剑仙弟子?”
“是的。”
“没人告诉他,五羊是我的儿子?”
“萧麦说,太子尚可杀得,将军之子有何杀不得!”
陈重威先是一愣,进而大笑:“好好好!剑仙弟子,就能胡乱杀人?骥儿,速速点齐兵马,随为父去把仇人碎尸万段!”
陈一骥抱拳应声:“孩儿得令!”
临近傍晚,萧麦没去仙音坊,也没回凤翎街,而是一路打听,来到了京城东北向的坊街中。
京城虽是普天之下,最为富饶繁华之所在。
但繁城之内,亦有萧条贫苦、阴暗腌臜。
这里聚居着大批靠贩卖气力吃饭的工匠,居住在破烂不堪的茅草屋里,泥泞坎坷的街道上,尽是人畜粪便。
红鬃马必须小心翼翼地下脚,才能防止马蹄沾上恶臭的排泄物。
一路来到目的地,见房门紧闭,萧麦遂翻身下马,正要敲门,忽闻得一股浓郁的肉香。
“如此贫苦,还吃得起大鱼大肉?”
萧麦心中生疑,莫名想起了“断头饭”,于是奋力挥拳砸门,准备没人的话就直接破门而入。
“来了来了,差爷稍等!”
“咦,有人?”
片刻后,农妇快步近前,抽出门栓。
她本以为,除了官差之外,不会有人这般用力砸门,结果抬眼一看,竟是一个蒙眼少年。
“你是……萧麦萧大侠?”
见对方言辞如常,萧麦便知是自己想差了,这家人吃的不是断头饭。
至于对方能认出自己——也在情理之中。
毕竟他们,就是前天晚上,遭小苏一剑穿胸的工匠家人。
萧麦此行的目的,就是补偿这家人,尽可能替小苏减轻一些罪孽。
羞惭之下,正不知如何开口,便听农妇热情地招呼道:“大侠快进,家里的提过您好几次,说您是顶天立地的大侠客!”
“家……家里的?”
萧麦心想,“家里的”不就是“丈夫”的意思,可农妇的丈夫,不是已经被小苏杀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