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不请自来的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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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杀的,中年食客想着,怎么人在失意时总有人在他面前和和美美呢?
喝醉酒回家大吐一通后,被老婆赶出家门中年男子一双眼睛怪心酸地看着远处那一对甜甜蜜蜜、吵吵闹闹的小情侣。
明明肚子还空着,可是这勺羊肉泡馍可真难咽啊!
想着,索性不往那处看,他两三口喝完最后小半碗,一不做二不休跑回家求老婆原谅去了!
哼!谁还没有老婆似的!
看什么看!
那小子有啥好炫耀的!
于是,这个店就只剩下林央、洛观书两人,老板则在后厨不知道忙活什么。
事实上,林央那一眼是被误会了来着。
她只是好奇那大叔大口大口的吃的那么香,是不是老板研发新口味了,她有点想问问。
谁知,那中年男人瞪她一眼跑了。
唉:-(
刚才那在外人眼里的情侣笑闹也是水分十足的。
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洛观书,你是不是傻,要把馍撕开,你这一整张浸下去,你怎么舀着吃?!”林央看不下去动手示范。
“那你为什么不早说,我又不知道!”洛观书小声抱怨。
“好吧,是我错了,对不起,忘了这离A市挺远的,你有可能没吃过。”
林央这才发觉自己刚才言辞激烈了,没吃过当然要人教了。
见林央立刻向他道歉,洛观书那心里残留的一点儿委屈也烟消云散了,桃花眼里又弥漫出好看的笑意。
他低头看着身边女孩慢慢学着她动作,借这个学习理由顺便毫不掩饰地把目光落在她身上。
等馍都泡好后,洛观书才恋恋不舍收回视线。
林央已经开吃了,美食还是热乎乎的好吃,她吃得专注认真,没怎么注意周围。
但同样被这碗羊肉泡馍惊艳到,也觉得这家店好吃的洛观书,吃的却没有她那样专心。
所以,在那个长相清隽男人进来的那一刻他就发现他了。
在看着那人离他们越来越近,最后和他们只相隔一个座位坐下时,他心中下意识多分了几分注意给对方。
在店内只有他们,大部分座位都空着的情况下坐得那么近,这不符合人选座位的常理。
而清隽男人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穿裙子的“女人”眼中升起了防备。
这个“女人”,不,这个男人识人倒还挺准,他确实不喜欢他,也确实是奔着他的同伴来的。
一个男人大晚上穿成这样跟着女孩子出来真的有点逾矩了。
要不是因为他在几家店里都留了眼线,他也不能这样及时赶到。
也就不能看到……央央这次身边……居然带着一个男人。
不过,清隽男人看着林央吃得头也不抬的样子就知道她身边那个男的在她心里分量还不重。
还好,还有挽回的余地。
他需要加快进度了。
在网上能发现林央就是他推荐G市美食的那个网友是因为他敢大胆设想。
这家店很少有人知道,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人,有年轻的也都是熟面孔。可是那天在店门拐角处他见到了她,身上还有这家店特有的香料味。
第二次,那家店是很多人知道,但是偏偏遇见她的顺序与他和网友推荐店的顺序一模一样,还有那熟悉的眉眼。
再联想到林央在G市拍戏……
他深知这种幸运巧合的偶遇不会再有第三次,于是他直接找人看着那个美食群里出现过的所有店……
这不,终于又见到了她。
他正在想着该如何与她认识,正式交换一下联系方式,现在和她当网友的那个账号原本是他妹妹使用的。
当然这些都是阴差阳错,他不是故意让她误会他是女孩子的。
可惜。
上次送牛奶好像吓到她了。
可是她嘴唇红红的样子真的让他忍不住心中的那股冲动。
并且……后续和央央坦白他是她网友这个身份也是个难题。
开始一切都是美好的缘分使然,只是他想贪心地让这个缘分延续的久一点。
覃琢意如此想着。
*
林央认真咽下碗中最后一口汤,一抬头就看着洛观书一脸不爽地盯着她身后位置,再看一眼他面前的碗:还剩一半。
下意识往后看去的林央,脑子里还想着洛观书这人吃东西有点磨蹭,下次不带他出来了。
就这么心不在焉地往后一瞧,竟直接对上了一双含笑好看的眼睛。
此时这个小店的座位是这样的:覃琢意、空、林央、洛观书,所以林央和覃琢意的中间没有任何遮挡。也因此,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含笑看着她的人就是上次给她牛奶解辣的人。
人生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经历,林央不至于才这些天就忘了人。
但……怎么又碰到了?
G市难道就这么小,而且两次坐的都离她这么近,这用巧合应该完全解释不了的吧?!
女孩眼里明晃晃写着你这人是何居心,覃琢意看得清清楚楚。
趁这次想和女孩正式认识的他,先是不紧不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巧精美的本子和笔,再把手心里的它们递向女孩的方向,目光专注:“你好,林央,我们正式认识一下可以吗?”
男人见林央面色没有露出排斥之意,继续介绍自己:“我叫覃琢意,我和我妹妹都很喜欢你,你可以在这个本子上给我们签个名吗?”
一听是粉丝,怀疑消散一些的林央想了想,接过了男人手中的纸笔。
女孩翻开本子,揭开笔帽,流利地写上自己的名字,想到刚才男人提到的妹妹,林央签完一个后贴心往后翻了一页,而且在第二个签名上面画了几个小爱心在它周围,希望对方会喜欢这个小设计。
没办法,女孩子天生更值得被爱。
真是贴心可爱啊,男人心中喟叹。
在她低头签名时,覃琢意就在一旁看着:“谢谢。”声音温柔如风拂过耳畔。
看着这两人之间隐隐不容人插入的氛围,洛观书更是吃不下了。
别以为他没看出来,他可是演员,那男的刚才给林央递纸笔时挑的是他那张脸最好看的角度。
真是心机!
不过还是比不上他,他也只能投机取巧搞这些小花招了!
央央是绝对不会被他迷惑的!
这就真是恶意揣测了,覃琢意刚才那般神色是怕林央怀疑他别有用心从而拒绝给他签名,哪有什么挑角度的心。
不过……以后不一定。
再说两人的容貌是各有千秋,并无明显的高下之分。
洛观书这段心理其实夹杂了太多私货在其中。
等林央签完把纸笔还回来,覃琢意立刻认真将其收好。
见他这副模样,刚刚那句说是她粉丝的那句话,可信度又高了一成。
不对……刚才覃琢意音调太过自然地拿出纸笔,林央也就顺势接过,这时她才反应过来,她都把自己扮成男人了,怎么还会被粉丝认出来啊?!
果然面对粉丝绝对不能松懈!
懊恼了一会儿,以为之所以暴露有一些刚才自己吃东西时摘掉口罩的缘故,所以林央倒也没有就此丧失对自己这身乔装打扮的信任。
“你是怎么两次都能遇见我的?”
粉丝归粉丝,但是如果是派人跟踪她或者查了她什么才三番两次见到她的,那这事还是不能轻易放过,这侵犯她隐私了。
这人不会是私生吧……如果真是这签名待会儿还得拿回来,不能便宜了他。
那双美丽的丹凤眼因为重新升起的防备变得更加冷冽动人。
覃琢意虽然目光忍不住在其中流连,但还是找回了理智。
要解释清楚才行,否则……
“很抱歉,以下我说的都是实话。央央,上次送你牛奶那次确实是巧合,但因为两次偶遇已经是上天难得的缘分,而且两次都是你将要离开的时候我才遇见你,我怕没有下一次机会,所以上次之后,我麻烦了店铺对面老板,帮我留意你的身影,然后通知我。”
覃琢意平静的声音中带着微不可察的不安。
叫她央央,好吧,粉丝都这么叫。
林央听着解释却没有忽略这个过于亲近的称呼。
就是,第一次,一个单纯的粉丝在她面前这样称呼她,还是一个男的,有点奇怪的感觉。
“说得好听,不就是找人监视林央!”可算逮到机会打击男人的洛观书立即道。
虽然有挑拨的嫌疑,但确是事情的本质。
林央也就没有反驳。
见此,覃琢意知道有些回忆不该再保留了:“你还记得吗?两年前,d国,一场话剧上,有一个穿彩色裙子的女孩给你送过花,那是我妹妹,我那时就在她身后一起看着你!”
覃琢意语气变得更加诚挚:“那时候,我们兄妹俩就很喜欢你,可是不久后我们必须回国。再之后你在国内演了第一部剧,我们第一眼就从电视上认出了你。”
“也是因为这样的心情,我怕你不会在G市待太久,所以冒犯了你,找人帮了我这个忙,你不高兴我可以理解,但请你不要讨厌我,我真的没想伤害你……”
时间背景记得那么清晰,还有自己记忆中印象深刻的那个身穿彩色裙子的可爱身影,林央最终还是相信了覃琢意。
那是她人生第一场公开表演的话剧,那束花也是她因为表演收到的第一束花。
那束花真的很美。
她真的很喜欢。
而且模糊记忆里,小女孩的身后确实有家人在守候,只是当时她没认真看罢了。
既然选择相信,那更要把话一次性问清楚。
先用眼神制止了再次蠢蠢欲动的洛观书。
“两次和我偶遇?第一次是什么时候?”
知道自己已经基本过关,覃琢意目光柔和放松下来:“应该是你第一次来这家店的时候,我们是在拐角处遇见的,但是你可能没有注意到我。”
想着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林央心想着:不好意思,其实完全没在意你……
“你待会儿和对面老板说一声别再盯着我了,仅此一次,下不为例。知道了吗?小粉丝。”
平静悦耳的声音落在覃琢意耳里却带来一阵酥麻。
小粉丝什么的……男人耳后根悄悄红了红。
两人都没在意一旁故意吃东西吃出声音的洛观书。
在覃琢意带点羞赧地提出想和林央加个联系方式时,林央心里犹豫了下,还是加了。
就这一次,她为自己辩解。
助理经纪人应该不会说她的。
毕竟他们之间的缘分真的挺奇妙的,而且加了覃琢意,她之后说不定有机会能和他妹妹再见一面,严格说来,那可是她的第一个粉丝。
怕人不懂她的意思,林央暗示道:“我的好友位还有空缺。”
“嗯……回家之后我把你名片推给妹妹可以吗?她一定很高兴。”覃琢意眼眸里忍不住泻出笑意。
“可以,我可是很宠粉的……”
误会解除之后,两人的聊天也融洽了起来,在洛观书再三不经意摁亮手机屏幕之后,林央才与覃琢意告别。
走之前,林央还是问了覃琢意一句话,她觉得这还挺重要的,关系重大:“你每次到底是怎么认出我的?”
第二次第三次就算了,好歹脸上没有口罩,第一次她只是戴着口罩和他擦肩而过,他到底是怎么认出来的。
“央央,你的眼睛很特别,十分干净好看,这是化妆掩盖不住的,还有……你自己可能不知道,你耳尖处有一颗小小的红痣。”
林央既问了,覃琢意也就实话实说,其实更多是一种直觉,不过上述这些也是让他确定猜测的条件因素。
她当然知道。
被粉丝夸得很开心的林央摆摆手离开了,洛观书在旁只随意点了个头,眼里只有终于摆脱这个不请自来的狐狸精的激动。
好吧,女孩边走边想,这样视力绝佳、观察入微的粉丝应该世间少有,这三次也就他一个人看破了她的乔装,这也没什么好一直警惕的……吧?
*
回去路上,林央在洛观书絮絮叨叨告诫她要和粉丝保持距离的不停啰嗦下,无奈敷衍地保证了一番,耳根子这才重获清静。
吃饱喝足有心情到处乱看的林央终于在路人颇具存在感的视线下,意识到洛观书比她高了不少的事实,也就是说现在路人眼中她一点都不高大英俊,只是一个长的没身边女伴高的矮个子。
本来刚才从店里出来林央就想在外面逛逛,因为明天要早起拍戏今晚必须早睡才忍痛放弃。
因此回去路上林央心情很一般,现在发现这个不可更改的事实后,就更一般了。
暗暗加快脚步,想把洛观书甩在后面,可是被一步赶得上她两步的洛观书轻松赶上。
他甚至……毫无察觉。
无力之下,放弃较劲的林央回到酒店后迅速将洛观书脸上妆容卸掉,等他在洗手间换回自己衣服后,立即将人推出门外。
徒留慢了好几十拍发现自己原来和林央共用一个洗手间换衣服的洛观书呆呆站在门外,脸上满满的欲说还休……
天杀的,中年食客想着,怎么人在失意时总有人在他面前和和美美呢?
喝醉酒回家大吐一通后,被老婆赶出家门中年男子一双眼睛怪心酸地看着远处那一对甜甜蜜蜜、吵吵闹闹的小情侣。
明明肚子还空着,可是这勺羊肉泡馍可真难咽啊!
想着,索性不往那处看,他两三口喝完最后小半碗,一不做二不休跑回家求老婆原谅去了!
哼!谁还没有老婆似的!
看什么看!
那小子有啥好炫耀的!
于是,这个店就只剩下林央、洛观书两人,老板则在后厨不知道忙活什么。
事实上,林央那一眼是被误会了来着。
她只是好奇那大叔大口大口的吃的那么香,是不是老板研发新口味了,她有点想问问。
谁知,那中年男人瞪她一眼跑了。
唉:-(
刚才那在外人眼里的情侣笑闹也是水分十足的。
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洛观书,你是不是傻,要把馍撕开,你这一整张浸下去,你怎么舀着吃?!”林央看不下去动手示范。
“那你为什么不早说,我又不知道!”洛观书小声抱怨。
“好吧,是我错了,对不起,忘了这离A市挺远的,你有可能没吃过。”
林央这才发觉自己刚才言辞激烈了,没吃过当然要人教了。
见林央立刻向他道歉,洛观书那心里残留的一点儿委屈也烟消云散了,桃花眼里又弥漫出好看的笑意。
他低头看着身边女孩慢慢学着她动作,借这个学习理由顺便毫不掩饰地把目光落在她身上。
等馍都泡好后,洛观书才恋恋不舍收回视线。
林央已经开吃了,美食还是热乎乎的好吃,她吃得专注认真,没怎么注意周围。
但同样被这碗羊肉泡馍惊艳到,也觉得这家店好吃的洛观书,吃的却没有她那样专心。
所以,在那个长相清隽男人进来的那一刻他就发现他了。
在看着那人离他们越来越近,最后和他们只相隔一个座位坐下时,他心中下意识多分了几分注意给对方。
在店内只有他们,大部分座位都空着的情况下坐得那么近,这不符合人选座位的常理。
而清隽男人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穿裙子的“女人”眼中升起了防备。
这个“女人”,不,这个男人识人倒还挺准,他确实不喜欢他,也确实是奔着他的同伴来的。
一个男人大晚上穿成这样跟着女孩子出来真的有点逾矩了。
要不是因为他在几家店里都留了眼线,他也不能这样及时赶到。
也就不能看到……央央这次身边……居然带着一个男人。
不过,清隽男人看着林央吃得头也不抬的样子就知道她身边那个男的在她心里分量还不重。
还好,还有挽回的余地。
他需要加快进度了。
在网上能发现林央就是他推荐G市美食的那个网友是因为他敢大胆设想。
这家店很少有人知道,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人,有年轻的也都是熟面孔。可是那天在店门拐角处他见到了她,身上还有这家店特有的香料味。
第二次,那家店是很多人知道,但是偏偏遇见她的顺序与他和网友推荐店的顺序一模一样,还有那熟悉的眉眼。
再联想到林央在G市拍戏……
他深知这种幸运巧合的偶遇不会再有第三次,于是他直接找人看着那个美食群里出现过的所有店……
这不,终于又见到了她。
他正在想着该如何与她认识,正式交换一下联系方式,现在和她当网友的那个账号原本是他妹妹使用的。
当然这些都是阴差阳错,他不是故意让她误会他是女孩子的。
可惜。
上次送牛奶好像吓到她了。
可是她嘴唇红红的样子真的让他忍不住心中的那股冲动。
并且……后续和央央坦白他是她网友这个身份也是个难题。
开始一切都是美好的缘分使然,只是他想贪心地让这个缘分延续的久一点。
覃琢意如此想着。
*
林央认真咽下碗中最后一口汤,一抬头就看着洛观书一脸不爽地盯着她身后位置,再看一眼他面前的碗:还剩一半。
下意识往后看去的林央,脑子里还想着洛观书这人吃东西有点磨蹭,下次不带他出来了。
就这么心不在焉地往后一瞧,竟直接对上了一双含笑好看的眼睛。
此时这个小店的座位是这样的:覃琢意、空、林央、洛观书,所以林央和覃琢意的中间没有任何遮挡。也因此,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含笑看着她的人就是上次给她牛奶解辣的人。
人生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经历,林央不至于才这些天就忘了人。
但……怎么又碰到了?
G市难道就这么小,而且两次坐的都离她这么近,这用巧合应该完全解释不了的吧?!
女孩眼里明晃晃写着你这人是何居心,覃琢意看得清清楚楚。
趁这次想和女孩正式认识的他,先是不紧不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巧精美的本子和笔,再把手心里的它们递向女孩的方向,目光专注:“你好,林央,我们正式认识一下可以吗?”
男人见林央面色没有露出排斥之意,继续介绍自己:“我叫覃琢意,我和我妹妹都很喜欢你,你可以在这个本子上给我们签个名吗?”
一听是粉丝,怀疑消散一些的林央想了想,接过了男人手中的纸笔。
女孩翻开本子,揭开笔帽,流利地写上自己的名字,想到刚才男人提到的妹妹,林央签完一个后贴心往后翻了一页,而且在第二个签名上面画了几个小爱心在它周围,希望对方会喜欢这个小设计。
没办法,女孩子天生更值得被爱。
真是贴心可爱啊,男人心中喟叹。
在她低头签名时,覃琢意就在一旁看着:“谢谢。”声音温柔如风拂过耳畔。
看着这两人之间隐隐不容人插入的氛围,洛观书更是吃不下了。
别以为他没看出来,他可是演员,那男的刚才给林央递纸笔时挑的是他那张脸最好看的角度。
真是心机!
不过还是比不上他,他也只能投机取巧搞这些小花招了!
央央是绝对不会被他迷惑的!
这就真是恶意揣测了,覃琢意刚才那般神色是怕林央怀疑他别有用心从而拒绝给他签名,哪有什么挑角度的心。
不过……以后不一定。
再说两人的容貌是各有千秋,并无明显的高下之分。
洛观书这段心理其实夹杂了太多私货在其中。
等林央签完把纸笔还回来,覃琢意立刻认真将其收好。
见他这副模样,刚刚那句说是她粉丝的那句话,可信度又高了一成。
不对……刚才覃琢意音调太过自然地拿出纸笔,林央也就顺势接过,这时她才反应过来,她都把自己扮成男人了,怎么还会被粉丝认出来啊?!
果然面对粉丝绝对不能松懈!
懊恼了一会儿,以为之所以暴露有一些刚才自己吃东西时摘掉口罩的缘故,所以林央倒也没有就此丧失对自己这身乔装打扮的信任。
“你是怎么两次都能遇见我的?”
粉丝归粉丝,但是如果是派人跟踪她或者查了她什么才三番两次见到她的,那这事还是不能轻易放过,这侵犯她隐私了。
这人不会是私生吧……如果真是这签名待会儿还得拿回来,不能便宜了他。
那双美丽的丹凤眼因为重新升起的防备变得更加冷冽动人。
覃琢意虽然目光忍不住在其中流连,但还是找回了理智。
要解释清楚才行,否则……
“很抱歉,以下我说的都是实话。央央,上次送你牛奶那次确实是巧合,但因为两次偶遇已经是上天难得的缘分,而且两次都是你将要离开的时候我才遇见你,我怕没有下一次机会,所以上次之后,我麻烦了店铺对面老板,帮我留意你的身影,然后通知我。”
覃琢意平静的声音中带着微不可察的不安。
叫她央央,好吧,粉丝都这么叫。
林央听着解释却没有忽略这个过于亲近的称呼。
就是,第一次,一个单纯的粉丝在她面前这样称呼她,还是一个男的,有点奇怪的感觉。
“说得好听,不就是找人监视林央!”可算逮到机会打击男人的洛观书立即道。
虽然有挑拨的嫌疑,但确是事情的本质。
林央也就没有反驳。
见此,覃琢意知道有些回忆不该再保留了:“你还记得吗?两年前,d国,一场话剧上,有一个穿彩色裙子的女孩给你送过花,那是我妹妹,我那时就在她身后一起看着你!”
覃琢意语气变得更加诚挚:“那时候,我们兄妹俩就很喜欢你,可是不久后我们必须回国。再之后你在国内演了第一部剧,我们第一眼就从电视上认出了你。”
“也是因为这样的心情,我怕你不会在G市待太久,所以冒犯了你,找人帮了我这个忙,你不高兴我可以理解,但请你不要讨厌我,我真的没想伤害你……”
时间背景记得那么清晰,还有自己记忆中印象深刻的那个身穿彩色裙子的可爱身影,林央最终还是相信了覃琢意。
那是她人生第一场公开表演的话剧,那束花也是她因为表演收到的第一束花。
那束花真的很美。
她真的很喜欢。
而且模糊记忆里,小女孩的身后确实有家人在守候,只是当时她没认真看罢了。
既然选择相信,那更要把话一次性问清楚。
先用眼神制止了再次蠢蠢欲动的洛观书。
“两次和我偶遇?第一次是什么时候?”
知道自己已经基本过关,覃琢意目光柔和放松下来:“应该是你第一次来这家店的时候,我们是在拐角处遇见的,但是你可能没有注意到我。”
想着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林央心想着:不好意思,其实完全没在意你……
“你待会儿和对面老板说一声别再盯着我了,仅此一次,下不为例。知道了吗?小粉丝。”
平静悦耳的声音落在覃琢意耳里却带来一阵酥麻。
小粉丝什么的……男人耳后根悄悄红了红。
两人都没在意一旁故意吃东西吃出声音的洛观书。
在覃琢意带点羞赧地提出想和林央加个联系方式时,林央心里犹豫了下,还是加了。
就这一次,她为自己辩解。
助理经纪人应该不会说她的。
毕竟他们之间的缘分真的挺奇妙的,而且加了覃琢意,她之后说不定有机会能和他妹妹再见一面,严格说来,那可是她的第一个粉丝。
怕人不懂她的意思,林央暗示道:“我的好友位还有空缺。”
“嗯……回家之后我把你名片推给妹妹可以吗?她一定很高兴。”覃琢意眼眸里忍不住泻出笑意。
“可以,我可是很宠粉的……”
误会解除之后,两人的聊天也融洽了起来,在洛观书再三不经意摁亮手机屏幕之后,林央才与覃琢意告别。
走之前,林央还是问了覃琢意一句话,她觉得这还挺重要的,关系重大:“你每次到底是怎么认出我的?”
第二次第三次就算了,好歹脸上没有口罩,第一次她只是戴着口罩和他擦肩而过,他到底是怎么认出来的。
“央央,你的眼睛很特别,十分干净好看,这是化妆掩盖不住的,还有……你自己可能不知道,你耳尖处有一颗小小的红痣。”
林央既问了,覃琢意也就实话实说,其实更多是一种直觉,不过上述这些也是让他确定猜测的条件因素。
她当然知道。
被粉丝夸得很开心的林央摆摆手离开了,洛观书在旁只随意点了个头,眼里只有终于摆脱这个不请自来的狐狸精的激动。
好吧,女孩边走边想,这样视力绝佳、观察入微的粉丝应该世间少有,这三次也就他一个人看破了她的乔装,这也没什么好一直警惕的……吧?
*
回去路上,林央在洛观书絮絮叨叨告诫她要和粉丝保持距离的不停啰嗦下,无奈敷衍地保证了一番,耳根子这才重获清静。
吃饱喝足有心情到处乱看的林央终于在路人颇具存在感的视线下,意识到洛观书比她高了不少的事实,也就是说现在路人眼中她一点都不高大英俊,只是一个长的没身边女伴高的矮个子。
本来刚才从店里出来林央就想在外面逛逛,因为明天要早起拍戏今晚必须早睡才忍痛放弃。
因此回去路上林央心情很一般,现在发现这个不可更改的事实后,就更一般了。
暗暗加快脚步,想把洛观书甩在后面,可是被一步赶得上她两步的洛观书轻松赶上。
他甚至……毫无察觉。
无力之下,放弃较劲的林央回到酒店后迅速将洛观书脸上妆容卸掉,等他在洗手间换回自己衣服后,立即将人推出门外。
徒留慢了好几十拍发现自己原来和林央共用一个洗手间换衣服的洛观书呆呆站在门外,脸上满满的欲说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