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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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不见血的地下战争拉开了帷幕。伴随着黎明前各种证词和报告的狂轰滥炸,奥兰多公爵疲惫地伸了个懒腰。
其实他也能安心睡觉。自由之城是他的地界,罗德尼有天大的本事也出不了那间有重兵把守的客房,他只能瞪着那双红彤彤的,如将熄余烬般黯淡的老眼,含糊不清地呻吟着,诅咒着这座城市和它的主人。
不是奥兰多脾气太好,只是一想到劳伦斯是亚当家唯一的血脉,又记起自己年轻时也没少闯祸,他就提不起训斥和惩罚劳伦斯的念头了。
也许这就是命运吧,公爵心里笑自己真的老了,决心不管用什么手段也要保住劳伦斯。于是他半夜起来,提了半辈子剑的手先一步握住了鹅毛笔,蘸上墨水,把他有意与各个大小商会进一步合作的私人信件连夜写了出来,从能与莱特商会分庭抗礼的塔里克商会,到刚成立不久的约克顿商帮。
然后派人送信,公爵故意没看那些体若筛糠的属下。
时间正好,外面吹着干爽的晨风,这座属于黑夜的城市刚熄灭最后一盏街灯。在公爵手下当差可不容易,公爵在处理大事时的要求很多。老资历的属下都知道他是最早离开兰斯王都的骑士,也是最久的一个,为了自己的梦想。
回想过去,在自由之城还是个荒芜村镇的时候,公爵一天里最大的快乐便是在傍晚拉着劳伦斯的祖父,冲向逼仄的小酒馆进食,那里有行侠仗义的见习骑士和豪放不羁的佣兵,有嗅到商机的行商,还有流落异乡的诗人和落魄贵族,那里的人来自五湖四海,但公爵总能和他们打成一片,并说服他们留在这,为这片百废待兴的土地增添些许人气。
现在自由之城已经是座宏伟的要塞城市了,但公爵再也感受不到那种快乐了。有一回他心血来潮,乔装成一个普通老人,又跑到小酒馆去吃喝,味道寡淡的啤酒和半生不熟的烤肉让他很不满意。于是他又去别的酒馆,仍不满意——那里只有满口黄牙的老骗子和讨论如何宰客的奸商。一连逛了十来家小酒馆,公爵才发现,现在时代变了,这座城市的访客眼里再也没有星光。
年轻时公爵也谈过几场恋爱,不同的开始到相同的结局,只留下三个尚在人世的孩子,在他手下做事。他到过很多地方,与很多永不再见的挚友挥手作别。日薄西山时,公爵突然觉得年轻时的离愁别绪叫人格外上瘾。
兰斯的骑士们羡慕公爵的经历,他们默默记下他偶尔吐露的片段,存在心里日夜背诵,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拥有公爵的眼界和见识,然后成为下一任兰斯第一骑士。
他们虽然都向往史诗般的人生,知道回家的路,却没翻过被塞连人包围的那座山。在兰斯与塞连开战时,有许多在公爵手下做事的骑士奔赴战场,再也没有回来。公爵没有阻拦他们,也拦不住,他才是兰斯最大的异端。他预见到了唯血统至上的贵族政治的末路,也见惯了尸横遍野的战场,两件原本罕见的事都见惯不怪之后,凭空就成了一种固执的力量,作用在他身上,让他的心脏如同沉入冥河之底的石头,冰冷而寂静,就连时光也只能磨去上面粗粝的棱角,无法再深一层地雕琢任何东西。他平日里是个慵懒的老人,不为周遭所动,因此清晨来向他请罪的年轻骑士并不会让他的眼皮多抬一下。
劳伦斯的着装一丝不苟,从整齐的碎发到脚上的皮靴都透着一股生涩的僵硬。那双打夜里就没得到过休息的腿一进公爵的房间后就固执地留在原地,并拢,挺得笔直,下意识对抗着屋内由报告和信纸堆砌出的压迫感。他说自己只想澄清事实,却搞砸了一切,来此寻求公爵的宽恕。他的语调和浑身散发的气质一样,有种莫名的生硬。
公爵不用看也知道,劳伦斯没有撒谎。这小子眼里有焦急的火焰,忐忑的光芒,愧疚是它们的燃料,恐惧则是必不可少的助燃剂。他没眨眼睛,从进屋到现在,一下都没有。
“知道这件事最有意思的地方在哪吗?”公爵抬起头,轻轻把笔放在一旁。
劳伦斯摇了摇头,不敢作声。
“那小子死于毒杀,阴沟里的老鼠们最喜欢的杀人方式。奇怪的是,从桌上的那瓶酒检验出了剧毒,但罗德尼那老头的酒里却没毒。”
劳伦斯有些没回过神来,他眨了眨眼睛,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准确点说,并不是罗德尼的那杯酒没毒,而是那杯酒里混进了一些别的东西,让毒药快速结晶化沉淀在杯底,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了。”
“为什么?”劳伦斯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置信的神采,“那个老头,是他杀了自己的儿子?”
“不太可能。”公爵闭上眼,休息了好长时间才说道:“他下不了那种决心,而且他也没必要这么做。科斯是那老家伙唯一的子嗣了,换做是你,到了无法繁衍子孙的年纪,就算唯一的儿子犯了天大的错,你能狠下心杀了他吗?”
确实不太可能。劳伦斯虽然并不认同血脉传承重于一切的观念,但他也明白,这个时代的传统观念就是这样,即使有少数人离经叛道,这个人也不可能是罗德尼。
况且劳伦斯并不觉得罗德尼撕心裂肺的哭嚎是逢场作戏。
于是他摇了摇头。
“我派人去查了一下,那瓶酒在三天前还是某家赌场里最贵重的奖品,据赌场主人说,一个人戴面具的神秘男人从他手中买走了酒,开价三十万金币。”
“三十万?!”劳伦斯惊呆了,他不敢相信有人肯花这么多钱去买一瓶酒,毕竟按照正常的物价来算,三十万金币足够买个可以世袭的伯爵头衔了。
“的确,哪怕这里是自由之城,三十万金币也算得上一掷千金了。”公爵的手指有节奏地敲打着桌子,他一边观察劳伦斯的神色,一边看似随意地继续说道:“在你来之前半小时,我看完了所有报告。在这座城市里,能做到毫不犹豫花三十万买瓶酒的人屈指可数,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在自由之城。符合条件又恰好在自由之城的人只有罗德尼和他的儿子。”
又绕回来了。劳伦斯心想,总不可能是科斯自己买的酒,然后把自己毒死了吧?
这也太荒唐了,根本不合逻辑。
“话说回来,你是怎么找到他们的?地下通道是人魔战争时期建造的防御工事,在经历了数次改造和重建后,就连我也不一定能分辨出每条通道会通向哪里。我听你的老师说,她只是离开地道半个钟头你就不见了。这不合常理,对吗?”
“我…”劳伦斯欲言又止,他思考了好久才一板一眼地答道:“我听见有人说话,他们好像在商量一出阴谋,我就顺着声音寻过去了。”
公爵与劳伦斯对视着,现在就连这个在西境无所不能的老人也无法猜测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你真的没有杀他?”公爵的声调压低了一个八度。
“我对天发誓,没有,绝对没有!”劳伦斯的声音也忍不住高了八度,“我和他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他?再说,我怎么可能买得起那瓶酒?”
事已至此,公爵也只好叹了口气,无力地耸了耸肩。
“好吧,孩子,我相信你,这件事到此为止了。先回你的领地吧,这座城市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太平了。”
这是在表示,公爵对他失望透顶吗?劳伦斯咬着嘴唇,默不作声。
“怎么?”公爵哭笑不得地说道:“这件事不用你操心了,先回去吧,夜枭会保护你的。”
“她…我…”劳伦斯低下了头,“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毕竟,我太让她失望了。我…我搞砸了一切,她很愤怒,我不知道…”
“放心吧,她只是一时激动,去道个歉就好了。”公爵脸上浮现出一种罕见的笑意,“别的事情我不敢保证,但你要记住,在这个世界上,她是除你父母外唯一不可能伤害你的人。去吧,她就在门外,别让她等太久。”
一场不见血的地下战争拉开了帷幕。伴随着黎明前各种证词和报告的狂轰滥炸,奥兰多公爵疲惫地伸了个懒腰。
其实他也能安心睡觉。自由之城是他的地界,罗德尼有天大的本事也出不了那间有重兵把守的客房,他只能瞪着那双红彤彤的,如将熄余烬般黯淡的老眼,含糊不清地呻吟着,诅咒着这座城市和它的主人。
不是奥兰多脾气太好,只是一想到劳伦斯是亚当家唯一的血脉,又记起自己年轻时也没少闯祸,他就提不起训斥和惩罚劳伦斯的念头了。
也许这就是命运吧,公爵心里笑自己真的老了,决心不管用什么手段也要保住劳伦斯。于是他半夜起来,提了半辈子剑的手先一步握住了鹅毛笔,蘸上墨水,把他有意与各个大小商会进一步合作的私人信件连夜写了出来,从能与莱特商会分庭抗礼的塔里克商会,到刚成立不久的约克顿商帮。
然后派人送信,公爵故意没看那些体若筛糠的属下。
时间正好,外面吹着干爽的晨风,这座属于黑夜的城市刚熄灭最后一盏街灯。在公爵手下当差可不容易,公爵在处理大事时的要求很多。老资历的属下都知道他是最早离开兰斯王都的骑士,也是最久的一个,为了自己的梦想。
回想过去,在自由之城还是个荒芜村镇的时候,公爵一天里最大的快乐便是在傍晚拉着劳伦斯的祖父,冲向逼仄的小酒馆进食,那里有行侠仗义的见习骑士和豪放不羁的佣兵,有嗅到商机的行商,还有流落异乡的诗人和落魄贵族,那里的人来自五湖四海,但公爵总能和他们打成一片,并说服他们留在这,为这片百废待兴的土地增添些许人气。
现在自由之城已经是座宏伟的要塞城市了,但公爵再也感受不到那种快乐了。有一回他心血来潮,乔装成一个普通老人,又跑到小酒馆去吃喝,味道寡淡的啤酒和半生不熟的烤肉让他很不满意。于是他又去别的酒馆,仍不满意——那里只有满口黄牙的老骗子和讨论如何宰客的奸商。一连逛了十来家小酒馆,公爵才发现,现在时代变了,这座城市的访客眼里再也没有星光。
年轻时公爵也谈过几场恋爱,不同的开始到相同的结局,只留下三个尚在人世的孩子,在他手下做事。他到过很多地方,与很多永不再见的挚友挥手作别。日薄西山时,公爵突然觉得年轻时的离愁别绪叫人格外上瘾。
兰斯的骑士们羡慕公爵的经历,他们默默记下他偶尔吐露的片段,存在心里日夜背诵,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拥有公爵的眼界和见识,然后成为下一任兰斯第一骑士。
他们虽然都向往史诗般的人生,知道回家的路,却没翻过被塞连人包围的那座山。在兰斯与塞连开战时,有许多在公爵手下做事的骑士奔赴战场,再也没有回来。公爵没有阻拦他们,也拦不住,他才是兰斯最大的异端。他预见到了唯血统至上的贵族政治的末路,也见惯了尸横遍野的战场,两件原本罕见的事都见惯不怪之后,凭空就成了一种固执的力量,作用在他身上,让他的心脏如同沉入冥河之底的石头,冰冷而寂静,就连时光也只能磨去上面粗粝的棱角,无法再深一层地雕琢任何东西。他平日里是个慵懒的老人,不为周遭所动,因此清晨来向他请罪的年轻骑士并不会让他的眼皮多抬一下。
劳伦斯的着装一丝不苟,从整齐的碎发到脚上的皮靴都透着一股生涩的僵硬。那双打夜里就没得到过休息的腿一进公爵的房间后就固执地留在原地,并拢,挺得笔直,下意识对抗着屋内由报告和信纸堆砌出的压迫感。他说自己只想澄清事实,却搞砸了一切,来此寻求公爵的宽恕。他的语调和浑身散发的气质一样,有种莫名的生硬。
公爵不用看也知道,劳伦斯没有撒谎。这小子眼里有焦急的火焰,忐忑的光芒,愧疚是它们的燃料,恐惧则是必不可少的助燃剂。他没眨眼睛,从进屋到现在,一下都没有。
“知道这件事最有意思的地方在哪吗?”公爵抬起头,轻轻把笔放在一旁。
劳伦斯摇了摇头,不敢作声。
“那小子死于毒杀,阴沟里的老鼠们最喜欢的杀人方式。奇怪的是,从桌上的那瓶酒检验出了剧毒,但罗德尼那老头的酒里却没毒。”
劳伦斯有些没回过神来,他眨了眨眼睛,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准确点说,并不是罗德尼的那杯酒没毒,而是那杯酒里混进了一些别的东西,让毒药快速结晶化沉淀在杯底,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了。”
“为什么?”劳伦斯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置信的神采,“那个老头,是他杀了自己的儿子?”
“不太可能。”公爵闭上眼,休息了好长时间才说道:“他下不了那种决心,而且他也没必要这么做。科斯是那老家伙唯一的子嗣了,换做是你,到了无法繁衍子孙的年纪,就算唯一的儿子犯了天大的错,你能狠下心杀了他吗?”
确实不太可能。劳伦斯虽然并不认同血脉传承重于一切的观念,但他也明白,这个时代的传统观念就是这样,即使有少数人离经叛道,这个人也不可能是罗德尼。
况且劳伦斯并不觉得罗德尼撕心裂肺的哭嚎是逢场作戏。
于是他摇了摇头。
“我派人去查了一下,那瓶酒在三天前还是某家赌场里最贵重的奖品,据赌场主人说,一个人戴面具的神秘男人从他手中买走了酒,开价三十万金币。”
“三十万?!”劳伦斯惊呆了,他不敢相信有人肯花这么多钱去买一瓶酒,毕竟按照正常的物价来算,三十万金币足够买个可以世袭的伯爵头衔了。
“的确,哪怕这里是自由之城,三十万金币也算得上一掷千金了。”公爵的手指有节奏地敲打着桌子,他一边观察劳伦斯的神色,一边看似随意地继续说道:“在你来之前半小时,我看完了所有报告。在这座城市里,能做到毫不犹豫花三十万买瓶酒的人屈指可数,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在自由之城。符合条件又恰好在自由之城的人只有罗德尼和他的儿子。”
又绕回来了。劳伦斯心想,总不可能是科斯自己买的酒,然后把自己毒死了吧?
这也太荒唐了,根本不合逻辑。
“话说回来,你是怎么找到他们的?地下通道是人魔战争时期建造的防御工事,在经历了数次改造和重建后,就连我也不一定能分辨出每条通道会通向哪里。我听你的老师说,她只是离开地道半个钟头你就不见了。这不合常理,对吗?”
“我…”劳伦斯欲言又止,他思考了好久才一板一眼地答道:“我听见有人说话,他们好像在商量一出阴谋,我就顺着声音寻过去了。”
公爵与劳伦斯对视着,现在就连这个在西境无所不能的老人也无法猜测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你真的没有杀他?”公爵的声调压低了一个八度。
“我对天发誓,没有,绝对没有!”劳伦斯的声音也忍不住高了八度,“我和他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他?再说,我怎么可能买得起那瓶酒?”
事已至此,公爵也只好叹了口气,无力地耸了耸肩。
“好吧,孩子,我相信你,这件事到此为止了。先回你的领地吧,这座城市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太平了。”
这是在表示,公爵对他失望透顶吗?劳伦斯咬着嘴唇,默不作声。
“怎么?”公爵哭笑不得地说道:“这件事不用你操心了,先回去吧,夜枭会保护你的。”
“她…我…”劳伦斯低下了头,“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毕竟,我太让她失望了。我…我搞砸了一切,她很愤怒,我不知道…”
“放心吧,她只是一时激动,去道个歉就好了。”公爵脸上浮现出一种罕见的笑意,“别的事情我不敢保证,但你要记住,在这个世界上,她是除你父母外唯一不可能伤害你的人。去吧,她就在门外,别让她等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