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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踏出了府门,双眼便望向了那拥堵的人群,嘴里缓缓吐出了几个字:“城主令,尔等百姓,可在南城安家立业。”
护卫城主府的两位守卫双手收枪,单膝跪拜在地。
领头的那人身着青衣头戴瓜帽,见已经有城主府的大人如此说,连忙赔笑着说道:“感谢城主,城主万寿。”
虽然他的心里也闪过了一丝疑惑,面上是一片笑意,可事实上心里那是一片忐忑“知道我们要来,这是很正常的事,毕竟这么多人,是头猪都知道这其中肯定有问题,可是这位大人一出门就将我们的诉求给答了,这是未卜先知吗?难不成城主府里住的都是一群仙人!”
想到这领头的人心里恐慌了起来,张口就想问个事情缘由,可那位大人讲完话后就转身进了门,人影逐渐消失在了众人的视野之中,丝毫不拖泥带水,也半点没给这位领头羊旁敲侧击的问到底为何知晓众人今日来城主府的原因。
这可让这位背井离乡人中略有威望的人开始着急了起来,他比谁都更加明白,这次自己是出头鸟,若是办好这件事在众人中树立起威望,之后城主府的余波也就不会影响到自己,可是现如今,自己尚未开口说一句话,城主府的人便已经给了众人最好的答案,这等于此次事情的功劳都是人家城主府的了,跟自己是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唉,希望这城主不会像小镇的镇长那般背地里阴人吧,否则这次小爷我的这条小命是得被交代在这里了。”想到最后无非就是一个死字,徐江也就释然了,挺直了身体,拍了拍衣袖,心里一阵坦然,“管他的,不就是一条命嘛,下辈子还是一条好汉。”
刚才那位想要进去禀报的魁梧守卫瞧着众人还未回去,依旧聚集在城主府外,心里也就来了火气,望向了同为守卫的另外一人,很有默契地出声喝道:“大人已经给了你们城主的命令,还在这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快给我走了。”
徐江态度极好地接了话:“这就走,这就走。”
而且一边说,一边迈出了脚步,向着人群走去。
话语刚落了一会儿,走到人群中的徐江扭过头去,看向了那两位虎视眈眈的黑甲守卫,点头示意。
两位黑甲看了着徐江的一举一动,知道这是一个识相的人,也就转身保持军姿,继续站起了岗。
徐江看着这乌泱泱的人群,连连呼了几口气,带着些许气势,冲着众人说道:“走啦,走啦。城主已经答应咱们的要求了,赶紧回南城去领属于自己的土地吧。”
冬风一阵接一阵吹过,卷起的风声依旧败倒在了上万人的吆喝声中。“走了,走了,分地去喽”“走就走,可你倒是别挤呀。”“看着点,你会不会走路啊。”
什么叫人多嘴杂?此时就是,说着说着就有两人吵了起来。
“这位白脸仁兄,你先别挤,等前面的人动起来,你再动也不迟。”
这说话的人穿着一身粗衣,右手紧紧抱着的东西只是一本书,此时口中正剧烈的喘息着,却依旧开口冲着后面的邋遢男子大喊了一声。
而被大声呵斥的那位邋遢男子正神色凝重地低头察看着其他人脚,脸上的模样要多认真就有多认真,这是有爱他人脚的癖好!
“踏马的真是该死,已经过了三月,这脚上的伤如今竟然还没好,那无良奸医张温这次看来是没给老子好好开药了”在粗衣书生说话前,邋遢男子就已经触景生情地口吐芬芳了一句。
“呵,等到老子再遇见他,看老子的拳头认不认他这道上“神医”,竟然害得老子现在连走几步路,都得小心翼翼的,唉,也怪那……”正想说点什么的邋遢男子眼睛轱辘一转,转而说道:“逐鹿城不愧是方圆千里的大城,这里的人嗯……有脾气。”夸赞一番所谓逐鹿城里的人后这邋遢男子还不忘给自己戴个高帽子:“和老子是一条路子的。”
这邋遢男子就是那一身白衣的李白衣,而李白衣和方文魁的矛盾也就是这次的萍水相逢所带来的。
说萍水相逢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在此之前二人谁也不认识谁,若非得扯上一些关系那可能就是:同在一个逐鹿城吧!
李白衣是逐鹿城外人士,不久前因在乡镇已经沦落到了难以存活的地步,至于为何至此,只因地无半亩四个字,生于乡野,若是没有地,那又能靠什么存活呢。
因此当李白衣逐渐到了年纪以后,听闻同乡人讲比自己家乡还大的城池也是存在地,而且在那里人不仅能活下来,还能活得好。
众多言论,让李白衣对那素未谋面地逐鹿城已经心生向往,就与同乡人一起赶来了这远近闻名的巨城逐鹿,准备讨一口饭吃,最终过上大富大贵地生活。
可人有人意,天有天意,天难遂人愿。
就在挂着一脸的激情,准备到逐鹿城里大干一场的李白衣来到逐鹿城的第二天,周围就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逐鹿城炸了!
那是第二日的正午时分,明明是朝阳,此刻城内却被一整快阴霾给笼罩住了,街道、商铺、寺庙、牌坊皆是一片昏暗。
守在城南的一位捕快,手持弓刀,一脸骇然的瞧向了城西。
这人就是名如其刀的宋弓刀,他此时还是逐鹿城南的一名捕快,也是城南当时唯一的一名捕快,因为整个逐鹿城都知道城南其实就是一偏僻之地,甚至有的人根本就不把城南当成逐鹿城的一部分,说其只是逐鹿的一肥田,不过是用来喂养城内的人的一荒无人烟之地吧。
当然,公家的人怎么会承认你的这些百姓之言,哪怕城南已经人烟稀少,依旧照常向城南派遣了一名捕快,三名衙役,一众护卫以作护卫。
中年男子踏出了府门,双眼便望向了那拥堵的人群,嘴里缓缓吐出了几个字:“城主令,尔等百姓,可在南城安家立业。”
护卫城主府的两位守卫双手收枪,单膝跪拜在地。
领头的那人身着青衣头戴瓜帽,见已经有城主府的大人如此说,连忙赔笑着说道:“感谢城主,城主万寿。”
虽然他的心里也闪过了一丝疑惑,面上是一片笑意,可事实上心里那是一片忐忑“知道我们要来,这是很正常的事,毕竟这么多人,是头猪都知道这其中肯定有问题,可是这位大人一出门就将我们的诉求给答了,这是未卜先知吗?难不成城主府里住的都是一群仙人!”
想到这领头的人心里恐慌了起来,张口就想问个事情缘由,可那位大人讲完话后就转身进了门,人影逐渐消失在了众人的视野之中,丝毫不拖泥带水,也半点没给这位领头羊旁敲侧击的问到底为何知晓众人今日来城主府的原因。
这可让这位背井离乡人中略有威望的人开始着急了起来,他比谁都更加明白,这次自己是出头鸟,若是办好这件事在众人中树立起威望,之后城主府的余波也就不会影响到自己,可是现如今,自己尚未开口说一句话,城主府的人便已经给了众人最好的答案,这等于此次事情的功劳都是人家城主府的了,跟自己是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唉,希望这城主不会像小镇的镇长那般背地里阴人吧,否则这次小爷我的这条小命是得被交代在这里了。”想到最后无非就是一个死字,徐江也就释然了,挺直了身体,拍了拍衣袖,心里一阵坦然,“管他的,不就是一条命嘛,下辈子还是一条好汉。”
刚才那位想要进去禀报的魁梧守卫瞧着众人还未回去,依旧聚集在城主府外,心里也就来了火气,望向了同为守卫的另外一人,很有默契地出声喝道:“大人已经给了你们城主的命令,还在这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快给我走了。”
徐江态度极好地接了话:“这就走,这就走。”
而且一边说,一边迈出了脚步,向着人群走去。
话语刚落了一会儿,走到人群中的徐江扭过头去,看向了那两位虎视眈眈的黑甲守卫,点头示意。
两位黑甲看了着徐江的一举一动,知道这是一个识相的人,也就转身保持军姿,继续站起了岗。
徐江看着这乌泱泱的人群,连连呼了几口气,带着些许气势,冲着众人说道:“走啦,走啦。城主已经答应咱们的要求了,赶紧回南城去领属于自己的土地吧。”
冬风一阵接一阵吹过,卷起的风声依旧败倒在了上万人的吆喝声中。“走了,走了,分地去喽”“走就走,可你倒是别挤呀。”“看着点,你会不会走路啊。”
什么叫人多嘴杂?此时就是,说着说着就有两人吵了起来。
“这位白脸仁兄,你先别挤,等前面的人动起来,你再动也不迟。”
这说话的人穿着一身粗衣,右手紧紧抱着的东西只是一本书,此时口中正剧烈的喘息着,却依旧开口冲着后面的邋遢男子大喊了一声。
而被大声呵斥的那位邋遢男子正神色凝重地低头察看着其他人脚,脸上的模样要多认真就有多认真,这是有爱他人脚的癖好!
“踏马的真是该死,已经过了三月,这脚上的伤如今竟然还没好,那无良奸医张温这次看来是没给老子好好开药了”在粗衣书生说话前,邋遢男子就已经触景生情地口吐芬芳了一句。
“呵,等到老子再遇见他,看老子的拳头认不认他这道上“神医”,竟然害得老子现在连走几步路,都得小心翼翼的,唉,也怪那……”正想说点什么的邋遢男子眼睛轱辘一转,转而说道:“逐鹿城不愧是方圆千里的大城,这里的人嗯……有脾气。”夸赞一番所谓逐鹿城里的人后这邋遢男子还不忘给自己戴个高帽子:“和老子是一条路子的。”
这邋遢男子就是那一身白衣的李白衣,而李白衣和方文魁的矛盾也就是这次的萍水相逢所带来的。
说萍水相逢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在此之前二人谁也不认识谁,若非得扯上一些关系那可能就是:同在一个逐鹿城吧!
李白衣是逐鹿城外人士,不久前因在乡镇已经沦落到了难以存活的地步,至于为何至此,只因地无半亩四个字,生于乡野,若是没有地,那又能靠什么存活呢。
因此当李白衣逐渐到了年纪以后,听闻同乡人讲比自己家乡还大的城池也是存在地,而且在那里人不仅能活下来,还能活得好。
众多言论,让李白衣对那素未谋面地逐鹿城已经心生向往,就与同乡人一起赶来了这远近闻名的巨城逐鹿,准备讨一口饭吃,最终过上大富大贵地生活。
可人有人意,天有天意,天难遂人愿。
就在挂着一脸的激情,准备到逐鹿城里大干一场的李白衣来到逐鹿城的第二天,周围就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逐鹿城炸了!
那是第二日的正午时分,明明是朝阳,此刻城内却被一整快阴霾给笼罩住了,街道、商铺、寺庙、牌坊皆是一片昏暗。
守在城南的一位捕快,手持弓刀,一脸骇然的瞧向了城西。
这人就是名如其刀的宋弓刀,他此时还是逐鹿城南的一名捕快,也是城南当时唯一的一名捕快,因为整个逐鹿城都知道城南其实就是一偏僻之地,甚至有的人根本就不把城南当成逐鹿城的一部分,说其只是逐鹿的一肥田,不过是用来喂养城内的人的一荒无人烟之地吧。
当然,公家的人怎么会承认你的这些百姓之言,哪怕城南已经人烟稀少,依旧照常向城南派遣了一名捕快,三名衙役,一众护卫以作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