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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
墨清秋身着一袭黑色的干练劲装,头戴着斗笠,正在楼下收拾着行囊包裹。
她又要出门游玩了,她在家呆够了,总宅在家里,会让她觉得烦闷。
包裹中装着几套换洗的衣物,以及母亲为她所做的饭菜。墨清秋每次出门时,墨染都会为她准备很多饭菜,够她在外面吃几顿的。
墨染实在是不放心外面的食物,她怕不干净,女儿能少吃点就少吃点。
墨清秋和太虚山的一部分人非常相似,她们都喜欢外出游历,不一定是为了清扫崩坏,哪怕崩坏兽很少,她们也会选择主动出门游玩。
如果恰巧碰到了崩坏兽,那就顺手解决,碰不到更好。
墨清秋的“江湖阅历”极其丰富。
她曾经踏足过山间之巅,与崩坏兽战斗;也曾下过东海之底,与游鱼们玩耍。
到过沙漠丘陵;也去过淮河花船。
喜欢热闹的街头巷尾、酒肆茶楼;也喜爱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山川瀑布。
骑过熊猫,打过猛虎,杀过恶狼。
帮羔羊治过病,帮老农种过地,帮捕快追过凶……
墨清秋很少带着她的崩坏兽或坐骑下山,因为她不愿意伺候。
行走于世,一人、一剑、一壶酒足矣,如果能有母亲大人或麟大人为她准备的饭菜和换洗的衣物,那就更好了。
极其丰富的阅历,也让墨清秋在尘世中获得了许多所谓的酒肉朋友,她经常与他们在一起吃喝玩乐,游山玩水,路见不平,亦能拔刀相助。
不过也只是相知,却不相熟。
墨清秋很喜欢结交朋友,因为每个人都有独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与生活,即便是“小人物”亦如此,所谓的小人物也是有闪光点的,也是与众不同的,凡人们的故事也因此而精彩。
她喜欢听故事,也有好酒。
而且,墨清秋很轻松的便能交到朋友,她的外表憨憨的,很爽快,贼容易获得人们的好感,不过,她的内在却非常精明,所以也从未吃过亏。
墨清秋与母亲墨染简直是两个极端,墨染就不喜欢出门,女儿想领着她出去顽儿,她都不走。
小妇人就爱宅在家里,给大家伙儿洗衣服做饭,收拾收拾卫生,她觉得这样的日子很美好,因为安稳。
她喜欢恬静安定的生活。
所以,对于女儿总爱出门这点,墨染其实是很不支持的,主要是不放心。
万幸的是,女儿本事大、武力高,并且心很细,“江湖经验”老到,倒也从没出过什么意外。
不过,没出过意外,不代表不会发生意外,这个世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墨染就很担忧,万一那个叫凯文的男人,有一天突然疯了,他跑到神州来,特意砍死女儿怎么办?
墨染对冷冰冰的凯文还是有一些误解的。
所以,每次女儿出门的前几天,她总是很爱胡思乱想,夜不能寐。
可她又说不听女儿。
曾经在很早之前,墨染把女儿看的很严,就是不让她出门,结果后来,墨清秋大半夜的穿着睡衣,偷偷地溜出去了,连武器都没拿,半个月后才安然无恙的回来。
也不能说是安然无恙,墨染狠狠地揍了她一顿。
自那以后,墨染就不那么管女儿了,愿意出门就出门吧,但武器装备要带好,女儿的翅膀硬了,她也管不住了。
墨染很喜欢李煜的那句诗:“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她觉得这句诗听起来很“安稳”,所以,她总爱在女儿的面前念叨这句,她希望,梧桐陛下能把她的女儿“锁”在“深院”中。
可惜,天不遂人愿,梧桐并不寂寞,他也不会锁住墨清秋。
收拾好行囊包裹后,墨清秋扶好头上的斗笠,背起便利的行李,拿起宝剑,把酒葫芦挂在了腰间,一副英姿飒爽的姿态,看起来很帅气。
一袭黑衣的墨清秋,向刚刚走下楼,抱着书本、画卷,一身白衣的林朝雨打了一声招呼,就转身离去了,干脆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
墨染急忙从厨房中跑了出来,对女儿大喊道:“你个死丫头着什么急?!喂!你钱带了吗?!崩坏能抑制器带了吗?!”
“带了!该带的都带了!你回去吧!不用担心!”墨清秋在远方回道。
“你早点回来!!!再敢晚回来我就打死你!!!”墨染喊道。
“知道啦!”
墨清秋向娘亲摆了摆手,然后转身一个加速,纵身一跃,身影便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之中。
林朝雨先是把手中的书本、画卷整齐的摆放在了书案上,然后走到了墨染的身边,好奇的问道:“墨姨,清秋师叔这次准备出门多久?”
“谁知道呢?这死丫头跟我说一个月,估计最少都要一个半月。”墨染担忧道。
林朝雨也没有安慰墨染,因为安慰的话语并不能消除她心中的忧虑。
儿行千里母担忧。
“对了,墨姨,待会儿咱们吃完早餐后,您和我去趟书房吧,您可以帮我挑选、整理一下兵法和功法吗?”林朝雨打算给墨染找些事情做,分散一下她的注意力。
“可以,你怎么对那些东西感兴趣了?”墨染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林朝雨也算是墨染从小抚养到大的,说她是墨染的女儿也不为过,所以,“女儿”少见的提出了要求,墨染是不可能拒绝的。
“不是我,是小苏湄,她想要学习这些东西,昨晚她向我提过后,我就应了下来。”林朝雨柔声道,“我准备抄录一些兵法和功法的典籍,然后编撰成教科书,教授于她。”
林朝雨似乎是受到了梧桐的影响,除了小说、故事以外,她对电子版的书籍不是很感兴趣,更不会去复制“电子书”。
她和梧桐一样,都喜欢翻阅纸质的书籍,甚至,她比梧桐的“病情”还要严重,林朝雨都不用打印机等装置复印书籍,而是喜欢手抄。
对于林朝雨来说,抄录书籍,即可以练习书法,又可以加深对书本的记忆,她很享受这个过程。
如果这时,梧桐陛下恰巧和她一起在书房中,陛下还能点上一炉沉香,那么,林朝雨的心情就更加美丽了。
林朝雨不是点不起沉香,而是不舍得用,华这一脉似乎都很节俭,如果不是梧桐,她们的饭菜都会很素。
“需要我帮你抄录吗?”墨染问道,她的书法也很娟秀、工整,字体漂亮。
“不用了,帮我挑选、寻找一些书籍便好,麻烦您了。”林朝雨微笑道。
“不麻烦,不用跟我太过客气。”
墨染没忍住,伸出手,轻轻地掐了一下林朝雨的小脸蛋,林朝雨对此也没有介意。
看着娴静文雅,一身书卷气的林朝雨,墨染的心中叹了口气,这孩子要是她的闺女该有多好啊!
如果林朝雨成为了她的女儿,那么,墨清秋爱死哪儿去就死哪儿去!她才不管呢!
林朝雨小心的试探道:“对了,墨姨,今晚,我会准备一些可口的小菜,咱们小酌几杯吧,如果您乏了,就在我的房间休息便好。就当作……您帮我这个忙的感谢?”
墨染犹豫片刻,轻点了一下头:“好。”
“多谢赏光。”林朝雨嫣然一笑道。
墨染能猜到朝雨的用意,这孩子估计是怕她的心中太过挂念小清秋,晚上睡不着觉,所以才用此方法,分散她的注意力。
她与林朝雨的相处时间越久,就越喜欢这孩子。
“哎……这孩子真懂事,要是我的闺女该有多好!如果小清秋也喜欢呆在家中看书就好了,整天就知道打打杀杀,一点女孩子的样儿都没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嫁出去。”墨染的心中感慨道。
“哎……小清秋的性格怎么就没随我呢?也没随她爹呀!她爹多老实……哎?对了,小清秋她爹叫什么来着?阎……阎什么了?……都已过这么久了么……自我和女儿被带上山也快有两千年了吧?……原来……我也单着这么久了……”
次日清晨。
墨清秋身着一袭黑色的干练劲装,头戴着斗笠,正在楼下收拾着行囊包裹。
她又要出门游玩了,她在家呆够了,总宅在家里,会让她觉得烦闷。
包裹中装着几套换洗的衣物,以及母亲为她所做的饭菜。墨清秋每次出门时,墨染都会为她准备很多饭菜,够她在外面吃几顿的。
墨染实在是不放心外面的食物,她怕不干净,女儿能少吃点就少吃点。
墨清秋和太虚山的一部分人非常相似,她们都喜欢外出游历,不一定是为了清扫崩坏,哪怕崩坏兽很少,她们也会选择主动出门游玩。
如果恰巧碰到了崩坏兽,那就顺手解决,碰不到更好。
墨清秋的“江湖阅历”极其丰富。
她曾经踏足过山间之巅,与崩坏兽战斗;也曾下过东海之底,与游鱼们玩耍。
到过沙漠丘陵;也去过淮河花船。
喜欢热闹的街头巷尾、酒肆茶楼;也喜爱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山川瀑布。
骑过熊猫,打过猛虎,杀过恶狼。
帮羔羊治过病,帮老农种过地,帮捕快追过凶……
墨清秋很少带着她的崩坏兽或坐骑下山,因为她不愿意伺候。
行走于世,一人、一剑、一壶酒足矣,如果能有母亲大人或麟大人为她准备的饭菜和换洗的衣物,那就更好了。
极其丰富的阅历,也让墨清秋在尘世中获得了许多所谓的酒肉朋友,她经常与他们在一起吃喝玩乐,游山玩水,路见不平,亦能拔刀相助。
不过也只是相知,却不相熟。
墨清秋很喜欢结交朋友,因为每个人都有独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与生活,即便是“小人物”亦如此,所谓的小人物也是有闪光点的,也是与众不同的,凡人们的故事也因此而精彩。
她喜欢听故事,也有好酒。
而且,墨清秋很轻松的便能交到朋友,她的外表憨憨的,很爽快,贼容易获得人们的好感,不过,她的内在却非常精明,所以也从未吃过亏。
墨清秋与母亲墨染简直是两个极端,墨染就不喜欢出门,女儿想领着她出去顽儿,她都不走。
小妇人就爱宅在家里,给大家伙儿洗衣服做饭,收拾收拾卫生,她觉得这样的日子很美好,因为安稳。
她喜欢恬静安定的生活。
所以,对于女儿总爱出门这点,墨染其实是很不支持的,主要是不放心。
万幸的是,女儿本事大、武力高,并且心很细,“江湖经验”老到,倒也从没出过什么意外。
不过,没出过意外,不代表不会发生意外,这个世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墨染就很担忧,万一那个叫凯文的男人,有一天突然疯了,他跑到神州来,特意砍死女儿怎么办?
墨染对冷冰冰的凯文还是有一些误解的。
所以,每次女儿出门的前几天,她总是很爱胡思乱想,夜不能寐。
可她又说不听女儿。
曾经在很早之前,墨染把女儿看的很严,就是不让她出门,结果后来,墨清秋大半夜的穿着睡衣,偷偷地溜出去了,连武器都没拿,半个月后才安然无恙的回来。
也不能说是安然无恙,墨染狠狠地揍了她一顿。
自那以后,墨染就不那么管女儿了,愿意出门就出门吧,但武器装备要带好,女儿的翅膀硬了,她也管不住了。
墨染很喜欢李煜的那句诗:“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她觉得这句诗听起来很“安稳”,所以,她总爱在女儿的面前念叨这句,她希望,梧桐陛下能把她的女儿“锁”在“深院”中。
可惜,天不遂人愿,梧桐并不寂寞,他也不会锁住墨清秋。
收拾好行囊包裹后,墨清秋扶好头上的斗笠,背起便利的行李,拿起宝剑,把酒葫芦挂在了腰间,一副英姿飒爽的姿态,看起来很帅气。
一袭黑衣的墨清秋,向刚刚走下楼,抱着书本、画卷,一身白衣的林朝雨打了一声招呼,就转身离去了,干脆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
墨染急忙从厨房中跑了出来,对女儿大喊道:“你个死丫头着什么急?!喂!你钱带了吗?!崩坏能抑制器带了吗?!”
“带了!该带的都带了!你回去吧!不用担心!”墨清秋在远方回道。
“你早点回来!!!再敢晚回来我就打死你!!!”墨染喊道。
“知道啦!”
墨清秋向娘亲摆了摆手,然后转身一个加速,纵身一跃,身影便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之中。
林朝雨先是把手中的书本、画卷整齐的摆放在了书案上,然后走到了墨染的身边,好奇的问道:“墨姨,清秋师叔这次准备出门多久?”
“谁知道呢?这死丫头跟我说一个月,估计最少都要一个半月。”墨染担忧道。
林朝雨也没有安慰墨染,因为安慰的话语并不能消除她心中的忧虑。
儿行千里母担忧。
“对了,墨姨,待会儿咱们吃完早餐后,您和我去趟书房吧,您可以帮我挑选、整理一下兵法和功法吗?”林朝雨打算给墨染找些事情做,分散一下她的注意力。
“可以,你怎么对那些东西感兴趣了?”墨染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林朝雨也算是墨染从小抚养到大的,说她是墨染的女儿也不为过,所以,“女儿”少见的提出了要求,墨染是不可能拒绝的。
“不是我,是小苏湄,她想要学习这些东西,昨晚她向我提过后,我就应了下来。”林朝雨柔声道,“我准备抄录一些兵法和功法的典籍,然后编撰成教科书,教授于她。”
林朝雨似乎是受到了梧桐的影响,除了小说、故事以外,她对电子版的书籍不是很感兴趣,更不会去复制“电子书”。
她和梧桐一样,都喜欢翻阅纸质的书籍,甚至,她比梧桐的“病情”还要严重,林朝雨都不用打印机等装置复印书籍,而是喜欢手抄。
对于林朝雨来说,抄录书籍,即可以练习书法,又可以加深对书本的记忆,她很享受这个过程。
如果这时,梧桐陛下恰巧和她一起在书房中,陛下还能点上一炉沉香,那么,林朝雨的心情就更加美丽了。
林朝雨不是点不起沉香,而是不舍得用,华这一脉似乎都很节俭,如果不是梧桐,她们的饭菜都会很素。
“需要我帮你抄录吗?”墨染问道,她的书法也很娟秀、工整,字体漂亮。
“不用了,帮我挑选、寻找一些书籍便好,麻烦您了。”林朝雨微笑道。
“不麻烦,不用跟我太过客气。”
墨染没忍住,伸出手,轻轻地掐了一下林朝雨的小脸蛋,林朝雨对此也没有介意。
看着娴静文雅,一身书卷气的林朝雨,墨染的心中叹了口气,这孩子要是她的闺女该有多好啊!
如果林朝雨成为了她的女儿,那么,墨清秋爱死哪儿去就死哪儿去!她才不管呢!
林朝雨小心的试探道:“对了,墨姨,今晚,我会准备一些可口的小菜,咱们小酌几杯吧,如果您乏了,就在我的房间休息便好。就当作……您帮我这个忙的感谢?”
墨染犹豫片刻,轻点了一下头:“好。”
“多谢赏光。”林朝雨嫣然一笑道。
墨染能猜到朝雨的用意,这孩子估计是怕她的心中太过挂念小清秋,晚上睡不着觉,所以才用此方法,分散她的注意力。
她与林朝雨的相处时间越久,就越喜欢这孩子。
“哎……这孩子真懂事,要是我的闺女该有多好!如果小清秋也喜欢呆在家中看书就好了,整天就知道打打杀杀,一点女孩子的样儿都没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嫁出去。”墨染的心中感慨道。
“哎……小清秋的性格怎么就没随我呢?也没随她爹呀!她爹多老实……哎?对了,小清秋她爹叫什么来着?阎……阎什么了?……都已过这么久了么……自我和女儿被带上山也快有两千年了吧?……原来……我也单着这么久了……”